您的当前位置:

后 记

  《黑龙江省志·煤炭工业志》的编写是从1982年7月开始的。原黑龙江省煤管局对编写黑 龙江省煤炭工业志工作作了安排。因年末省煤管局撤销,编写工作未得开展。1983年6月东北 内蒙古煤炭联合公司责成设在哈尔滨的东煤基本建设局负责这项工作。基本建设局成立了领 导小组,下设史志办公室,但未配专职主任和主编,日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管,编写 工作仍未起步。1985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1985〕33号文件。省志编委会 派人来基建局检查,提出了要求。1986年5月,经基建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了煤炭史志工作 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树文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立了煤炭志编纂委员会,充实了史志 办公室力量,调杨守川任史志办主任。当年第四季度开始查阅档案。1987年调邓建中任史志 办主任兼主编,搜集资料工作全面展开,至年末资料搜集告一段落。1988年初拟定编写篇目 ,开始编写工作。
    《黑龙江省志·煤炭工业志》包括中直煤矿和地方煤矿两部分,因此地煤局也同时成立 了史志办公室。经史志办全体同志三年辛勤努力,1990年末《黑龙江省志·煤炭工业志》送 审稿完成。1991年3月召开志稿评议会。会后根据领导、专家所提意见进行修改,当年6月完 稿。
    《黑龙江省志·煤炭工业志》共分10个部分。其中:《概述》、《基本建设篇》、《煤 炭加工篇》、《企业管理篇》、《机构队伍篇》和《原煤生产篇》中的第七章《矿区运输》 由邓建中撰写;《煤田地质篇》、《辅助生产篇》由李芳春撰写;《原煤生产篇》、《煤炭 科技篇》由褚金生撰写;《安全生产篇》由陈相吉撰写。全书中有关地方煤炭部分,由地煤 局史志办提供部分资料,由东煤志办编写,由地煤局审定。资料保管、打印、装订由李羽娟 、武晓文负责。
    《黑龙江省志·煤炭工业志》的编写是在省地方志编委会的指导下进行的。省志办副主 任、编审姜照远在语言文字方面作了修改。鹤岗矿务局、鸡西矿务局、双鸭山矿务局和七台 河矿务局史志办提供了大量资料,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编纂社会主义新志书,对编者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由于经验不足,资料匮乏,加之编 者水平有限,虽然竭尽全力,错误和疏漏之处仍然难免,诚恳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199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