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设县制
我国的县制始于春秋时代,历代沿用。黑龙江地区设置县的建制起自渤海国。渤海国强
盛时期,全面仿效唐朝统治制度,厘定州县,建立地方政权,全境设有5京、15府、62州、1
30余县。据考证,位于今宁安县渤海镇的上京龙泉府,领龙、湖、渤3州。龙州为龙泉府之首
州,领永宁(龙州附郭县)、肃慎、富利3县,渤州领贡珍县。位于今宁安县以东、兴凯湖以
西的东平府,领有伊、蒙、沱、黑、比5州。位于今绥芬河流域的率宾府,领有华、益、建3
州。位于今双鸭山、宝清、富锦一带的安边府,领安、琼2州。位于今牡丹江下游的定理府,
领定、潘2州。定州领定理(定州附郭县)、平邱、岩城、慕美、安夷5县,潘州领潘水、安
定、保山、能利4县。但渤海时期所设的县制,随着渤海国的覆亡而废止。
12世纪初,女真族创立金国,建都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县城南之白城)。随着统治区域
的扩大,地方分设京、路、府、州、县。会宁、咸平、辽阳、广宁等府均辖数州、县。位于
今黑龙江地区的会宁府辖会宁、曲江、宜春3县。
会宁县,是上京会宁府的依郭县,治所在今阿城县城南白城。管辖范围较广,北抵东流
松花江,西涉拉林河,南达长白山,东至蜚克图河流域。
曲江县,位于会宁府以东,治所在今阿城县蜚克图镇。1167年(金大定七年)设置,初
名镇东。1173年(金大定十三年)改名为曲江县。
宜春县,1167年(金大定七年)设置,位在会宁府以西。辖区为今吉林省扶余和今黑龙
江省肇州等县。
在今克东、依兰、绥芬河一带设置路的建制。
元朝和明朝,未见史料有黑龙江地区设县的记载。
清初,1727年1月(清雍正四年十二月),于宁古塔设置泰宁县,隶奉天府因相距甚远,
领导不便,于1729年(清雍正七年)裁去。其后直至清朝晚期,黑龙江地区才逐步设置府、
厅、州、县建制。
二、分设府厅州县
清代,东北地区从设立民官起,视地方的地理位置、政务殷繁和人口状况,分别设置府
、厅、州、县。府、厅、州、县均有固定的行政区域。府,由将军衙门直辖或由道署领导;
或领属厅(州)县,或无领属。厅和州,分直隶厅、直隶州和散厅、属州,直隶厅、直隶州
与府同,散厅、属州与县同。
清朝晚期,黑龙江地区人口逐渐增多,经济迅速发展。为了巩固边疆,加强行政管理,
以及维护其封建统治,将军辖区添设民官,分置府厅州县。1862年(清同治元年),黑龙江
将军奏准,于呼兰城东北境设置呼兰厅。稍后,吉林将军奏准,于1881年至1882年(清光绪
七年至八年)在吉林和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区,设置五常、宾州、双城3厅。1885年(清光绪十
一年),黑龙江将军于呼兰厅北境设置绥化厅。这是清代黑龙江地区设置较早的几个相当于
县的行政区划单位,并且经过升府、改县的变迁延续至今。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吉林将军以“吉林地广事繁,从前添设改设民官措施未竟
”专折奏准,于珲春副都统辖区的烟集冈设置延吉厅,于宁古塔副都统辖区的三岔口设置绥
芬厅,于宾州厅境内蚂蜒河设置长寿县(今延寿县),并改宾州厅为宾州直隶厅。1904年(
清光绪三十年),黑龙江将军奏称“江省属境辽阔,非添设地方各官,不足以资治理”,请
求添设黑水、大赉、海伦3厅,巴彦1州,木兰、兰西、余庆、青冈4县,呼兰、绥化2厅升改
为府。清廷批准后,除大赉厅因委任官员发生变化至1906年正式设署办公外,均于1905年(
清光绪三十一年)添设和改设。海伦为直隶厅,领青冈县;呼兰府领巴彦州和木兰、兰西2县
;绥化府领余庆县。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将军辖区又添设肇州、安达2厅和拜
泉县。与此同时,吉林将军于今黑龙江省境内添设依兰府、临江州和汤原、大通2县。
至黑龙江改建行省,虽已设置府、厅、州、县13处,但“全省设民官之地仅有十之二三
”,“边卫过于空虚”,不增设民官不利于组织开垦。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黑龙江巡抚周
树模“通盘筹划”,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6月,上奏《江省添设民官增改道府厅县办
法》,拟添设黑河、胪滨、佛山、嫩江4府,瑷珲、呼玛、漠河、呼伦、室韦、萝北、讷河、
武兴(驻多站耐)、布西、甘南、舒都(驻免渡河)、乌云、车陆(驻车陆,今逊克县境内
)、春源(驻伊春)14直隶厅,诺敏(驻诺敏河)、鹤冈、林甸、通北、铁骊5县,改黑水、
海伦厅为龙江、海伦府。并提出“拟就开辟商埠之区及人口较多、形势扼要者,先行设立”
;其他“或先派委员,或暂缓设治,俟地辟民聚经费有著,再行陆续筹设”;分别填写的“
即设”和“缓设”请单,一并上报朝廷。同年8月,朝廷批准了黑龙江省添设民官增改道府厅
县办法。相继,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会同吉林巡抚陈昭常,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6月,“援
照江省成案”,向朝廷呈送吉林“添改民官,酌裁旗缺”奏折,并开具清单:五常、双城、
绥芬、延吉厅,宾州直隶厅,临江州升改为府;即行添设和改设东宁、绥远、穆棱、富锦、
桦川等2厅、1州、7县;宝清州和舒兰、阿城、勃利、饶河4县,暂行缓设。朝廷于同年7月批
准吉林省添改府厅州县奏折。黑龙江、吉林两省依照请准的“即设”清单,在“光宣”之际
新设和改设了一大批府、厅、州、县。从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起,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东北部地区(今黑龙江省境内),陆续设置34个府、厅、州、县。到1910年(清宣统二年)
,黑龙江地区已经设置了39个府、厅、州、县,即设有呼兰、绥化、海伦、龙江、嫩江、黑
河、胪滨(今满洲里)、宁安、密山、临江(今同江)、依兰、宾州、五常、双城14个府,
瑷珲、讷河、呼伦(今海拉尔)3个直隶厅,大赉、肇州、安达、东宁、虎林、滨江6个厅,
巴彦、绥远(今抚远)2个州,兰西、木兰、余庆(今庆安),青冈、拜泉、通河、汤原、方
正、长寿(今延寿)、穆棱、桦川、富锦、饶河、阿城14个县,以及清初设置的杜尔伯特、
扎赉特、依克明安旗和郭尔罗斯后旗。
三、统一县制
中华民国成立后,随着农牧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黑龙江省公署继清
末拟定的设治规划和实际需要,在边境地区和一些大县的新开发地区,划定行政区域,陆续
设置了县的建制;或置设治局,作为正式设县之过渡阶梯,条件成熟后即改为县制。按照《
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1913年,黑龙江地区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
的建制。但新设置的行政建制,绝大多数是先置设治局,过二三年后即改为县。1912年至19
17年,黑龙江省先后设置了呼玛、萝北、漠河、肇东、龙镇、泰来、林甸、克山、通北、绥
楞(1921年国民政府颁发县印,将原“楞”字铸成“棱”字,后即称绥棱县)10个县,望奎
、景星、绥滨、室韦(今属内蒙额尔古纳右旗)、铁骊、布西(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索伦(今属内蒙科尔沁右翼前旗)、乌云(今属嘉荫)8个设治局。1916年和1917年,吉
林省新设置了宝清县和勃利县。1918年,将望奎设治局改为望奎县。1920年,将室韦设治局
改为室韦县。
1920年至1930年,黑龙江省先后设置奇乾(今属内蒙额尔古纳右旗)、明水、依安、雅
鲁(今内蒙布特哈旗)、鸥浦、奇克(今属逊克)、佛山(今嘉荫)、甘南、泰康(今属杜
尔伯特)、富裕、克东、德都、东兴(今属木兰)、凤山(今属通河)、逊河(今属逊克)
15个设治局。对已设置的设治局,除奇乾设置局于1922年改为县制外,1929年将景星、绥滨
、乌云、佛山、鸥浦、奇克、明水、依安、雅鲁9个设治局改为县制,并新设克东、富裕、德
都、凤山4个设治局。在此期间,吉林省增设珠河、苇河等县,并将同宾县改为延寿县,将绥
远县改为抚远县。至此,自民国建元以来,黑龙江地区新设置了26个县和11个设治局,成为
黑龙江地区设置县(局)建制最多的时期之一,对黑龙江地区的开垦建设和经济发展,起了
促进作用。
东北沦陷后,黑龙江省除逊河设治局已改为县制和将布西、索伦设治局划归兴安东分省
外,自1933年10月1日起,按照伪满洲国民政部关于各省设治局名称一律改为县公署的决定,
将泰康(今属杜尔伯特)、富裕、克东、甘南、德都、铁骊、东兴(今属木兰)、凤山(今
属通河)8个设治局全部改为县的建制。至此,黑龙江地区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名称,统一为县
。
1937年,伪黑河省增设孙吴县。
1939年6月,按照伪满洲国的决定,黑龙江地区新设置林口、绥阳(今属东宁)、鹤立(
今属汤原)3县,撤销凤山、泰康2县,将龙镇县改为北安县。
1941年9月,伪牡丹江省增设鸡宁县(今鸡西市)。
1943年7月,伪北安省将庆城与铁骊两县合并为庆安县;伪黑河省将逊河与奇克两县合并
为逊克县。
四、县域划小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权建立初期,为了便于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和支援解
放战争,黑龙江地区陆续把一些范围较大的县适当划小,增设县的建制。后来随着革命形势
的发展,新设置的县又大部分予以撤销,其中有些县只设置几个月或一年左右的时间。
1946年4月至10月,将庆安县的铁骊地区划出,恢复铁骊县;将杜尔伯特旗的泰康地区划
出,恢复泰康县:将呼兰、肇东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各划出部分地区设置乐安县:将洮南县北
部庆平等地区划出设置洮北县;将大赉县北部地区划出设置赉北县;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
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不久,又以原林口县大部分地区恢复林口县;将富锦县西部地区划
出设置集贤县;将桦川县南部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将龙江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龙东县;将
宁安县新安镇、海林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将绥化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绥东县;将海伦县
和拜泉县各划出部分地区设置通肯县。仅半年多的时间,新增设了10个县。同年7月,将仅设
置3个多月的乐安县撤销,并入肇东县。8月,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撤销鸥浦县,
并入呼玛县。
1947年1月至7月,将双城县和五常县各划出部分地区设置拉林县;将五常县山河镇等地
区划出设置山河县;将密山县永安等区和鸡宁县东海等区划出设置永安县:将宁安县镜泊地
区划出设置镜泊县;将依兰县东部、东南部、南部地区划出分别设置依东、双河、刁翎县,
共新设7个县。并将穆棱县划分为南北穆棱两个县;撤销漠河县,并入呼玛县;撤销乌云县,
并入逊克县;撤销绥东县,并入绥化县;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同年9月,撤销永安县,将其
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密山县和鸡宁县;将镇东县和赉北县合并为镇赉县。10月,撤销山河县,
并入舒兰县;南北穆棱两县合并为穆棱县。11月,撤销东兴县,并入木兰县;将依安县改为
泰安县。
1948年3月至5月,撤销苇河县,并入尚志县;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撤销依东县,
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依兰县和桦南县;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同年6月至10月,又相继
撤销了6个县(旗),合并了两个县。即:撤销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撤销绥阳县,并入
东宁县;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撤销通肯县,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海伦县和拜泉县;
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南县;将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
1949年1月,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同年6月,撤销绥滨
县,并入富锦县。8月,将鸡宁县改为鸡西县。至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在
解放战争期间恢复、析置和新设的21个县,除保留铁骊、集贤、桦南、拉林、海林5县外,其
余均撤销。
五、县制趋向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级行政区划基本稳定。1952年9月,为了适应林业生产发展的
需要,将汤原县西部伊春林区划出设置伊春县。为了解决全国县(市)之间不重名,1952年
5月和1955年11月,将泰安县改为依安县,将佛山县改为嘉荫县。
1956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鉴于部分县管辖范围较小,设治历史较短,人口少,耕地面积
不多,报请国务院批准,撤销了桦南、海林、拉林、景星、通北5个县的建制,同年4月,将
蒙古族人口仅占全旗总人口4.9%的郭尔罗斯后旗,改为肇源县。11月,将蒙古族人口占全旗
总人口16.3%的杜尔伯特旗,改设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为更改生僻字和繁体字县名,经
国务院批准,将瑷珲县改为爱辉县,将铁骊县改为铁力县。
1957年1月和7月,设置鸡西市和伊春市,撤销鸡西县和伊春县的建制。1958年9月,撤销
铁力县,并入庆安县;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
1960年至1965年,部分县行政区划变动较为频繁,有的县撤销不久,复又恢复。为了适
应大庆油田设市的需要,撤销了安达县;后为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又将安达市(特区)
东部地区划出,恢复安达县。为了设置北安市撤销了北安县;后因市的郊区过大,农业人口
超过国家规定,又撤销北安市,恢复北安县和德都县。为在农垦企业地区进行“政企合一”
试点,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后因领导不便,又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与饶河
县。为调整双鸭山市和集贤县的行政区域,并在友谊农场进行“政企合一”的试点,撤销集
贤县,以原集贤县东部友谊农场地区,设置友谊县;不久,恢复集贤县,撤销友谊县;仅隔
两年,再度恢复友谊县。为解决县对基层领导不便的问题,先后恢复铁力、海林、桦南3县;
增设绥滨、同江、鸡东3县。为在大兴安岭特区建立政企合一的领导体制,设置了松岭、新林
、呼中、塔河4个县级区。
1966年以后,县级行政区划基本稳定,仅个别少数地区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变动较大
的是大兴安岭地区。从1970年至1973年,先后增设加格达奇、大杨树、阿木尔、古莲4个区,
全地区增至8个区。1975年,撤销大杨树区。1977年,增设图强区。1981年,以古莲、阿木尔
、图强、塔河4个区和呼玛县部分行政区域,设置漠河、塔河2县。
为了试行整县改市,1982年至1984年,先后撤销绥化、北安、爱辉、安达4个县的建制。
至1985年底,全省共有62个县、1个自治县。
全省各县沿革情况:
呼兰县 1862年(清同治元年),于呼兰城东北境设置呼兰厅,1864年于巴彦苏苏(今
巴彦县城)建立衙署。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呼兰厅改为呼兰府,移治呼兰城。1913
年,改为呼兰县。
宾县 1881年(清光绪七年),于苇子沟地方设置宾州厅。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
,改为宾州直隶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改为宾州府。1913年将宾州府改为宾县。
五常县 1881年(清光绪七年),于欢喜岭地方设置五常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
改为五常府。1913年,改为五常县。1947年1月,将五常县和舒兰县各划出部分地区,于山河
镇设置山河县,同年10月撤销,并入舒兰县,后将山河屯等地区划归五常县。1947年1月,将
五常县和双城县各划出部分地区设置拉林县。1956年3月,撤销拉林县,并入五常县。
双城县 1882年(清光绪八年),于双城堡设置双城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改为
双城府。1913年,改为双城县。
阿城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宾州厅属之阿勒楚喀地方设置阿城县。
巴彦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因呼兰厅升府移治呼兰城,于巴彦苏苏设置巴彦
州。1913年,改为巴彦县。
木兰县 1905年(清光三十一年),于呼兰厅东境木兰达地方设置木兰县。1927年,将
北部东兴镇地区划出设置东兴设治局,1933年改为东兴县。1947年11月,撤销东兴县,并入
木兰县。
通河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松花江北三站设置大通县。1914年改为通河县
。1929年,于通河县北境岔林河上游设置凤山设治局,1933年改为凤山县。1939年,撤销凤
山县,并入通河县。
方正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原大通县管辖松花江南之方正泡地方,设置方正县
。
延寿县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于宾州直隶厅属烧锅甸子设置长寿县。1914年改
为同宾县,1929年改为延寿县。
尚志县 1922年,由同宾、五常两县各划出部分区域设置珠河设治局,由同宾县划出部
分区域设置苇沙河设治局。1927年,将珠河设治局改为珠河县,将苇沙河设治局改为苇河县
。1947年5月,为纪念为国捐躯的东北抗联将军赵尚志,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县。1948年3月,
撤销苇河县,并入尚志县。
海伦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于通肯城设置海伦直隶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
)改为海伦府,1913年改为海伦县。1915年,于海伦县的通肯河北设置通北设治局,1917年
改为通北县。
兰西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于呼兰厅西境双庙子,设置兰西县。
青冈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于通肯河北柞树岗,设置青冈县。
庆安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于余庆街设置余庆县,1914年改为庆城县。1943
年7月,将庆城、铁骊两县合并,改为庆安县。1945年11月,将原铁骊地区划出,恢复铁骊县
。1958年9月,将铁力县并入庆安县。1962年10月,将铁力地区划出,恢复铁力县。
肇州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郭尔罗斯后旗荒地之肇州古城设置肇州厅。19
12年,改为肇州县。
肇东县 1912年,于肇州厅属昌五城设置肇东设治局,1914年改为肇东县。1946年4月,
将呼兰、肇东等3县(旗)各划出部分区域设置乐安县,同年7月撤销,并入肇东县。
绥棱县 1915年,于绥化县属之上集厂设置绥楞设治局,1917年改为绥楞县。1921年国
民政府颁发县印时,将原“楞”字铸成“棱”字,遂为绥棱县。
望奎县 1916年,于海伦县属之双龙城设置望奎设治局。1918年,改为望奎县。
明水县 1923年,于拜泉县之兴隆镇设置明水设治局,1929年改为明水县。
肇源县 清朝为郭尔罗斯后旗,1935年改名肇源,1952年改为郭尔罗斯后旗。1956年4月
,因蒙古族人口仅占全旗总人口的4.9%,改为肇源县。
铁力县 1915年,于呼兰河上游之铁山包地方,设置铁骊设治局,1933年改为铁骊县。
1943年与庆城县合并改为庆安县。1946年6月,从庆安县划出,恢复铁骊县。1956年12月,为
更改繁体字县名,将铁骊县改为铁力县。1958年9月,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1962年10月
,恢复铁力县。
嘉荫县 1927年,于乌云设治局东境观音山,设置佛山设治局,1929年改为佛山县。19
55年11月,因与广东省佛山市重名,将佛山县改为嘉荫县。
宁安县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于三岔口地方设置绥芬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
),移厅治于宁古塔,改为绥芬府,翌年改为宁安府,1913年改为宁安县。1946年8月,将宁
安县所属新安镇、海林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1947年5月,将宁安县的镜泊地区划出设置镜
泊县。1948年10月,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
东宁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因绥芬厅移至宁古塔,以绥芬厅旧治设置东宁厅,19
13年改为东宁县。1939年6月,以东宁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绥阳县。1948年10月,
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
密山县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于蜂蜜山设置蜜山府,1913年改为密山县。1942
年,以东安街(今密山县城)设置东安市,1948年7月撤销并入密山县。1947年5月,将密山
县的向阳、永安等区划出与从鸡宁县划出的东海等区合并,设置永安县。同年9月,撤销永安
县,复将向阳、永安等区划回密山县。
虎林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呢吗河口设置呢吗厅,1910年(清宣统二年)改为
虎林厅,1913年改为虎林县。1960年1月,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1964年6月,撤
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与饶河县。
穆棱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绥芬府属穆棱河设置穆棱县。1947年1月,将穆棱县
划分为南穆棱、北穆棱两县。同年6月,将南穆棱县改为穆棱县,北穆棱县改为穆北县。10月
,撤销穆北县,并入穆棱县。
林口县 1939年6月,以勃利、密山、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1946年5月,
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1947年2月,以原林口县的麻山、奎山、林口、古城、
亚河地区恢复林口县。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
海林县 1948年10月,将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将其
所辖区域分别划归宁安、林口两县和牡丹江市。1962年10月,以原海林县并入宁安县的部分
区域,恢复海林县。
鸡东县 1964年6月,以鸡西市和密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鸡东县。
勃利县 1917年,于依兰县属勃利地方设置勃利县。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
县。
依兰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三姓城设置依兰府,1913年改为依兰县。1947
年1月至4月,将土龙山、宏克力一带划出设置依东县;将双河镇一带划出设置双河县;将刁
翎、三道通一带划出设置刁翎县。1948年6月,撤销依东县,将宏克力等地区划归依兰县。
汤原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汤旺河口地方设置汤原县。1939年6月,以汤原
县和萝北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鹤立县。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
同江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拉哈苏苏(滨临松花江南岸)设置临江州,19
09年(清宣统元年)改为临江府,1913年改为临江县,1914年改为同江县。1949年1月,撤销
同江县,并入富锦县。1959年4月,将同江地区划归抚远县。1965年8月,以抚远县西部同江
地区设置同江县。
抚远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乌苏里江汇黑龙江处之西岸,设置绥远州,1913年
改为绥远县,1929年改为抚远县。1951年4月,改为抚远特区。1952年8月,恢复抚远县。19
59年4月,将同江地区划归抚远县。1965年8月,将同江地区划出,设置同江县。
富锦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临江府之西境富克锦地方,设置富锦县。1946年6月
,将西郊四区、五区划出,设置集贤县。1949年6月,将绥滨县并入富锦县。1964年2月,将
绥滨地区划出,恢复绥滨县。
桦川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依兰府属东部地区设置桦川县。1946年6月,将南部
湖南营、石头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1956年3月,将桦南县行政区域并入。1964年6
月,将原桦南地区划出,恢复桦南县。
饶河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挠力河设置饶河县。1960年1月,将饶河县与虎林县
合并为虎饶县。1964年6月,撤销虎饶县,恢复饶河县和虎林县。
宝清县 1916年,于密山县北宝清河,设置宝清县。
萝北县 1912年,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1914年改为萝北县。1916年,于萝北
县属北境温河镇设置乌云设治局,1929年改为乌云县。
绥滨县 1917年,于萝北县之敖来密地方,设置绥东设治局,1929年改为绥滨县。1949
年6月,撤销绥滨县,并入富锦县。1964年2月,恢复绥滨县。
集贤县 1946年6月,将富锦县西部四区、五区划出,设置集贤县。1960年5月,撤销集
贤县,将东部地区划归新设置的友谊县,将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1962年10月,恢复集贤
县,撤销友谊县。
桦南县 1946年6月,将桦川县南部湖南营、石头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1948年
6月,撤销依东县,将土龙山等区划归桦南县。1956年3月,撤销桦南县,并入桦川县。1964
年6月,恢复桦南县。
友谊县 1960年5月,将原集贤县东部友谊农场地区划出,设置友谊县。1962年10月撤销
,恢复集贤县。1964年10月,恢复友谊县。1973年8月,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1984年1
2月,复又恢复友谊县。
龙江县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于齐齐哈尔设置黑水厅,1909年(清宣统元年)
改为龙江府,1913年改为龙江县。1915年,于龙江县属景星镇设置景星设治局;1929年,将
景星设治局改为景星县。1946年6月,将龙江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龙东县。1948年4月,撤销
龙东县,并入龙江县。1954年10月,将富拉尔基、昂昂溪区和达斡尔族自治区等地区,划归
齐齐哈尔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1960年,将碾子山镇划归齐齐哈尔
市管辖。
拜泉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巴拜泉地方设置拜泉县。1946年10月,从海伦
县和拜泉县各划出部分地区,于三道镇设置通肯县。1948年9月,撤销通肯县,将其行政区域
分别划归拜泉、海伦两县。
讷河县 1910年(清宣统二年),以东布特哈设置讷河直隶厅,驻博尔多站(今讷河县
城)。1913年,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
泰来县 1913年,于大赉县境内泰来镇,设置泰来镇设治局,1917年改为泰来县。1927
年,将东部地区划出设置泰康设治局,1933年改为泰康县。
林甸县 1914年,于安达县北境东集镇,设置林甸设治局,1917年改为林甸县。
克山县 1915年3月,于讷河县属三站地方,设置克山设治局,同年9月改为克山县。
依安县 1923年,于龙江县境内乌裕尔河南之龙泉镇,设置依安设治局,1929年改为依
安县。1947年11月,改为泰安县。1952年6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复又改为依安县。
甘南县 1925年,于布西设治局管辖之甘井子佐治局,改设甘南设治局,1933年改为甘
南县。
富裕县 1929年,于龙江县之隆昌镇设置富裕设治局,1933年改为富裕县。1948年6月,
撤销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设置的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
克东县 1929年,于克山县镜内二克山,设置克东设治局,1933年改克东县。
嫩江县 1909年(清宣统元年),以墨尔根城(今嫩江县城)设置嫩江府,1913年改为
嫩江县。
逊克县 1928年,将逊河稽垦局改设逊河设治局,1931年11月改为逊河县。1929年2月,
将瑷珲县奇克特县佐改设奇克特设治局。同年3月改为奇克县。1943年7月,将逊河、奇克两
县合并为逊克县。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并入逊克县。
德都县 1929年,于克山县境内德都镇,设置德都设治局,1933年改为德都县。1958年
9月,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1963年7月,恢复德都县。
孙吴县 1937年,于瑷珲县南部地区,设置孙吴县。1940年,将奇克县东、西霍勒莫津
等村落划归孙吴县。
呼玛县 1912年,于呼玛尔设置呼玛厅设治局,1914年改为呼玛县。1929年2月,于呼玛
县倭西门设置鸥浦设治局,同年6月改为鸥浦县,1946年8月并入呼玛县。1947年3月,撤销漠
河县,并入呼玛县。1964年8月,将新林、呼中等地区划归大兴安岭特区。1981年5月,将漠
河、兴安、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5个公社分别划归新设置的漠河县和塔河县。
漠河县 1914年,将漠河总卡改设漠河设治局,1917年改为漠河县,1947年3月并入呼玛
县。1981年5月,以古莲、阿木尔、图强3个区和呼玛县北部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设置漠
河县。
塔河县 1981年5月,以塔河区和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个公社,设置
塔河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清朝为杜尔伯特部,后设置杜尔伯特旗。1939年6月,撤销泰康
县,并入杜尔伯特旗。1946年4月恢复泰康县,同年8月并入杜尔伯特旗。1956年12月,撤销
杜尔伯特旗,设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