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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生产自救

  黑龙江地区,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生产门路较广,在发生自然灾害之后,具有生 产自救的良好条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是灾区群众自力更生战胜灾荒的根本办法。1949年 ,松江、黑龙江两省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和雹灾。县、区、村政府按照省政府关于生产自救的 决定,本着“农业丢了,副业找”的精神,制定生产自救规划,积极组织灾民生产自救,除 少数重灾县外,灾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均得到了解决。1950年,为了解决灾民只想搞大宗的, 不愿搞赚钱少的“零星副业”的思想,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干部深入灾区,对灾民进 行思想教育,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副业生产。到12月初,全省据25个县统计,副业生产收 入东北币4962亿元(折新人民币522.3万元)。副业收入较高的甘南县和龙江县分别达到36 0亿元(折新人民币37.9万元)和620亿元(折新人民币65.26万元)。各县副业生产收入, 基本上解决了灾民冬季吃穿困难。1951年,松江省部分市、县遭受水灾。其中五常、海林、 汤原3县灾情较重。为使救灾和工程建设相结合,省政府决定,拨出以工代赈款3.85亿元( 折新人民币3.85万元),用以恢复水利和修建公路,增加了灾民收入。全省灾后需要救济的 灾民38159人,经过组织生产自救,到翌年春耕前,需要救济的人数减少到8013人,仅占灾后 需要救济的人数的21%。海林县发生水灾时调查,全县需要救济的灾民4491人,经开展生产自 救,大多数灾民的生活困难都已得到解决,到年底需要救济人数不足500人。依兰县受重灾的 第十一区有灾民1506户。经过县、区政府妥善安排,积极组织,参加采伐、拉脚、狩猎等各 种副业生产的达1469人,占男整劳动力的97.5%。到春节已收入人民币6.9亿元(折新人民 币6.9万元),可购买粮食100万公斤,解决了缺粮灾民4个月的口粮。黑龙江省8个重灾县及 黑河专区,由于加强了领导,采取了各种扶持政策,冬季副业生产收入人民币达822.8亿元 (折新人民币822.8万元),不仅解决了灾民冬季口粮和换季困难,而且为下年备耕生产准 备了一部分资金。
    1953年,松江、黑龙江两省沿江河地区遭受水灾,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积极领导与发动灾 民开展生产自救。松江省委在县委书记会议上,对搞好灾区副业生产做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省政府责成银行、林业、贸易、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派人对灾区生产、供销、救济等工作 进行调查研究并作了具体布置。为照顾与解决受灾较重又无副业生产门路的平原地区灾民生 产,将全省组织上山采伐作业的5万人工名额,划给灾区1万人参加采伐生产,并由林业部门 指定地点,有组织有领导地间伐修房木材8600立方米。还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灾民整 修水患工程与修补公路,收入人民币57.2亿元(折新人民币57.2万元)。其它靠山靠水地 区,组织灾民编织、打鱼、采山产、打猎等增加灾民收入。人民银行为了帮助灾区进行生产 ,到10月中旬放出贷款46亿元(折新人民币46万元)。其中,贷出15亿元(折新人民币15万 元),为上山采伐买马300匹,弱马换强马200匹,买胶轮车650台;为渔业生产解决捕鱼工具 贷款3.5亿元(折新人民币3.5万元);为编织生产解决原料和牲畜饲料等贷款16亿元(折 新人民币16万元)。呼兰县银行为灾民贷款1.2亿元(折新人民币1.2万元),支持灾民买 船48只和一些小型渔具等开展渔业生产,增加收入10亿多元(折新人民币10万多元)。嫩江 、龙江、讷河3县到11月中旬副业生产收入43.3多亿元(折新人民币43.3多万元)。龙江县 灾民参加打鱼、拉脚和做临时工收入7.7亿元(折新人民币7.7万元)。不仅解决了灾民生 活困难,而且为翌年备耕生产解决了一部分资金。
    1956年全省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对规模 大、投资多、分工细、使用劳动力多的生产,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对规模小、投资 少、用人少的生产,由社员个人分散经营。由于集体经济和社员个人都能进行副业生产,投 入的人畜力多,生产门路广,以及各级人民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全省生产自救取得 了很大成绩。到1957年2月统计,52个市、县参加副业生产的达159.5万人,收入4571万元, 80%以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和社员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宁安县九棵树农业生产合 作社,通过生产自救,每个劳动日日值由0.34元增加到1元,使85%的社员增加收入。五常县 靠山乡新阳农业生产合作社70%农田因灾减产,每个劳动日日值只能分配7角钱。经过开展生 产自救增加了收入,劳动日日值增加到2元,还添置了两台胶轮车、两匹马、5万公斤谷草和 4万公斤豆饼,解决了灾民的生活困难,为下年春耕生产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1957年水灾之 后,全省各地在搞好秋收,力争把能吃能烧的都收回来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据32个 县(市)的不完全统计,到年底副业生产收入达1700余万元,弥补了因灾造成的一部分损失 。1959年,全省部分地区受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人民公社所属生产大队和生 产队为单位,贯彻多种经营生产的方针,以集体生产为主,坚持农业与副业并举、集体生产 与分散生产并举、大宗生产与零星生产并举、集体与社员家庭副业生产并举的原则,灾区男 女老少齐发动,投入生产自救运动。据甘南、肇州、讷河、富裕等10个重灾县统计,到10月 中旬,参加集体副业生产的达7.05万人,收入2928.6万元。基本上弥补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减轻了灾区人民的困难程度。到翌年(1960)春耕时,各地灾区又适当地抽调部分劳动力 ,开展了多种经营。
    1960年至1962年,连续遭受自然灾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很大,有些群众和基层干部在 困难面前有畏难情绪,对生产自救信心不足。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派出大批干部深入灾 区,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发动群众,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党员干部带头,把生产自救开 展起来。1961年受灾之后,广大群众热烈响应省委提出的“尽可能把山上、水里、草原上, 一切能吃、能喂、能烧、能用的东西全部收回来”的号召,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副 业生产,增加了社员收入,大大弥补了灾歉损失,并为下一年生产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受灾 较重的松花江地区,到1961年10月底,出动12万多人参加各种副业生产,收入967万元,有1 671个减收生产队变为增产队。1964年,牡丹江专区受灾后,组织4.5万多人从事百余种副业 生产,到10月末收入666余万元,对解决灾区生产生活困难起了很大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地方把灾区搞副业生产进行自救,当搞资本主义批判,影响 了灾区副业生产的开展,加重了灾区困难。
    1976年全省一些地方受灾以后,灾区党委和革委会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 ,排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正确划分生产自救和搞资本主义的政策界限,积极 开展生产自救。受灾较重的宾县,经过100天奋战,到1976年年底,全县生产自救收入900多 万元,平均每个生产队收入4700多元,平均每户收入100元。为了切实搞好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搞好灾区生产自救和生产安排的紧急通知》,要求 认真贯彻生产自救方针,因地制宜,广开门路,搞好生产自救,战胜困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对灾区生产自救放宽 经济政策,允许重灾社队的胶轮拖拉机、大车外出搞副业,允许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外出找活 干,优先安排贫困社员参加副业生产,调动了灾区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生产自救的积极性, 广开生产门路,增加经济收入。1981年秋收之后,灾区干部、群众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及时 转入生产自救,开展各种副业生产。到1982年春耕前,全省灾区生产自救收入1.7亿元。其 中合江地区收入8488万元,人均收入33元,出现一批减产不减收的社队。桦南县石头河子公 社4.8万亩耕地,因灾绝产3.2万亩。组织灾民开展采金、采石、采山产品、编织、基建运 输等23项副业生产,收入100多万元,人均收入70多元,基本做到饲草、种籽和购置小型农机 具开支自筹,解决了定销口粮、毁坏房屋修建所需的大部分资金。通过生产自救,增强了灾 区的抗灾能力,减轻了国家负担。
    1983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直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省森工总 局同26个县挂钩,重点照顾16个平原地区受灾县,落实木材采伐生产任务88.9万立方米,安 排马套子9300副、农村劳动力1.9万人、畜力1.4万头(匹)。省财政厅安排多种经营周转 金161万元,分配给28个受灾县(市)。省农业银行,为了补充灾区生产资金不足,在下拨贷 款指标中提出44万元,重点帮助灾区搞了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经营、生产项目。省供销社 系统把扶持灾区生产自救作为冬春工作的重点,组织生产,开辟销路。富锦县供销社,积极 为灾区生产的猪鬃、草绳等产品找销路,到5省20个市、县签订了20多份合同。海林县供销社 ,为灾区推销木棍、篱片、土篮、草绳、稻壳、玉米芯等产品,增加收入70多万元。到11月 22日,据30个市、县的统计,参加生产自救的人数56.6万人,畜力12.4万头(匹),各种 车辆8.6万台,副业生产收入1.2亿元。1984年9月上旬,为总结交流自力更生抗灾经验,部 署抗灾自救工作,省政府召开了有37个重灾县(市)和国营农场等单位参加的全省生产自救 工作会议,并组织省直各有关部门落实灾区生产自救方案。会议确定,对灾区减免部分税款 ;对灾民从事生产自救的农副业生产的供产销实行优惠待遇,并采取以工代赈等办法,增加 灾民收入。有的县还发放了灾民证,灾民和受灾单位凭证开展各种副业生产,在税收和工商 管理方面,给予豁免和照顾。到年底,全省各部门和各地区,共投放支持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资金2300万元。全省生产自救收入6700万元。
    1985年,由于全省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农村困难较大。省政府于9月6日召开生产自救电 话会议,省长侯捷部署了生产自救工作,提出进一步调整放宽灾区经济政策,发动灾区群众 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增强战胜灾害的信心。9月11日,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听取了省政府的汇报之后,通过了《关于做好抗灾自救工作的决议》。9月24日,省政府就调 整放宽灾区的经济政策专门下发了文件,做出了10项具体规定,并在汤原县召开了重点市、 县参加的生产救灾工作会议,推广了汤原县联合抗灾、生产自救的经验。各地积极打开“三 门”(林门、山门、城门),进入“四区”(林区、矿区、油区、市区),广开生产门路。 到年底统计,全省灾区共有152万人参加了生产自救,收入1.6亿元。黑河地区受灾人口23. 3万人,副业生产收入1724万元,灾民人均收入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