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扶持
1956年全省实现农业合作化,农村贫困户全部参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生产合作
社的社员,生产生活基本上得到保证。为了进一步解决缺少劳动力或劳力弱的贫困户的生活
困难,除政府给予生活救济以外,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劳动分工上给予适当照顾,安排他们看
场院、看青、打更、喂马等力所能及而且工分较固定的轻活,尽量保证他们多挣一些工分。
这不仅使贫困户增加了劳动收入,保证了生活需要,而且增进了农民之间的友爱和团结。《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一些农村生产大队还积极扶助贫困户饲养仔
猪。拜泉县中兴公社各生产大队1961年上半年贷给贫困户仔猪365口,使绝大多数贫困户通过
养猪增加了收入。
“文化大革命”前期,农村公社生产大队的老支部书记、老队长、老会计被撤换,贫困
户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安排和扶助家庭副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
70年代初,全省农村经过整党建党和整顿健全农村生产大队及生产队领导班子,基层组
织逐步重视对贫困社员的劳动安排,在分工分业上给予照顾。绥化地区的望奎县先锋公社各
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根据公社党委和管委会的部署,对因劳动力弱生活有困难的社员,在安排
参加劳动上因人制宜,优先照顾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参加力所能及的集体劳动,并积极扶持贫
困户发展家庭副业生产。全公社1975年共安排257名贫困户护林、修路、看青、喂牛、喂猪、
打更、看场院、看队房子、当保管员等劳动。1975年至1977年,优先吸收50名贫困户子女到
社办企业当工人,实行亦工亦农。对有养猪条件的贫困户扶持发展家庭副业生产,由生产队
供给仔猪,养大出售后再交猪底钱,如果仔猪死了免费再补给仔猪。从1975年至1977年,全
公社共赊给贫困户仔猪270头,平均每年有1/3的贫困户养猪增加了收入。各生产队在秋后还
留下部分秫秸,分配给有编席技能的贫困户编席子,增加收入。1978年省委批转望奎县先锋
公社扶贫经验之后,各市、县学习推广先锋公社扶贫经验相继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年12
月,全省民政会议号召各地要根据省委文件精神,把扶贫工作纳入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一年
大抓几次,并提出1979年要再有200个公社的扶贫工作达到望奎县先锋公社的水平。为了帮助
严重贫困户解决懒散习气,省民政局在呼兰县西沈公社对理智缺欠的、懒散不会过日子的和
有懒惰习气,自己难以改好的贫困户,分别建立了干部、群众、亲属三结合或者干部、群众
两结合的包户小组,实行包思想教育、包扶持家庭副业生产、包安排劳动、包落实计划生育
的四包制度。还有的地方利用荒山、草原扶持贫困户植树、养羊,使全省扶贫工作普遍开展
起来。到1980年,全省农村扶贫工作达到先锋公社标准的有726个公社,占全省农村公社总数
的65%。全省建立扶贫包户小组9480个,安排贫困户担当保管员、积肥员、护林员和放羊、放
猪等较固定工种的20.6万多人。帮助贫困户养猪8.5万多头。牡丹江地区民政局总结推广了
穆棱县向阳公社扶持贫困户“造林扶贫”的经验后,经过3年的努力,到1982年全地区10个市
、县有105个公社(占全地区公社总数的83%)、1970个生产队(占全地区生产队总数的37%)
开展了造林扶贫,有9565户贫困户(占全地区贫困户总数的43.4%)营造了“植树还债”林
,共植树3151万株,成活2520万株,计划3年可抵还欠款1000万元,占贫困户欠款总数的66.
5%。
全省农村逐步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到户,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
面发展,大部分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为了帮助一部分由于缺少劳动力、资金、生产技术,或
因天灾人祸等原因,尚未摆脱贫困的贫困户迅速脱贫致富,省委、省政府于1982年11月在宾
县召开了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座谈会,1983年春省政府又发出《关于切实帮助农村贫困户搞好
备耕、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扶贫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成立了
扶贫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扶贫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挂帅,组织有关部门和
干部实行包村包户,帮助贫困村屯、贫困户制定治贫致富规划,明确工作责任,定期检查评
比,限期改变面貌。据1983年统计,全省有42个市、县领导机关专门发出文件或召开会议,
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工作。桦南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扶贫工作,制
定了全县1983年至1985年扶贫工作规划,并给各部门下达了扶贫任务,建立了扶贫责任制度
和检查评比制度。省直各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部门扶贫工作规划。省供销社
确定全省1200个基层供销社,每个供销社负责一个贫队;6000个供销分部,每个供销分部负
责3户至5户贫困户,共包了2.23万户贫困户,占全省贫困户总数的7.4%。省农业银行确定
每个农村信贷员包1户至3户贫困户,一包到底,直至脱贫。省畜牧局确定各县畜牧部门重点
扶持一部分贫困户为养殖重点户、专业户。省教育厅指示各级教育部门,对贫困户子女入学
免收学杂费。各市、县有关部门也多数制定了本部门的扶贫规划。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
开展了“助耕包户”、“义务帮工”、“包户扶贫”等活动。
1984年和1985年,全省普遍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采取群众互助,集体经济组织帮助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扶助、国家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壮大了扶贫力量,出现了多渠道、多形
式开展扶贫的好形势。第一,各部门筹集资金扶贫。本着“分口筹集,统一安排,归口使用
,性质不变”的原则,将投放给农村的各项资金拿出一部分,作为扶贫资金,重点投放,集
中使用。1984年全省各地共自筹扶贫资金3200万元。桦南县由农行、财政、供销、民政部门
筹集资金400万元,扶持贫困户1万余户,当年脱贫率达52%。第二,实行党员、干部包户扶贫
责任制,对贫困户做到思想上教育,生活上帮助,技术上指导,生产上扶持,使贫困户的困
难得到及时解决。1985年全省共有814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包户扶贫。克山县7000名农村党员
中,有5600名党员同17263户农民结成联系户,其中包户扶贫4500户,当年脱贫3127户,57户
纯收入超万元,110户纯收入达5000元。第三,专业户、富裕户、科技户带动贫困户。1985年
全省有5.6万多户专业户、富裕户、科技户,对贫困户进行传、帮、带。他们发挥自己的特
长,通过帮技术、帮资金、帮生产资料等,把贫困户带起来。密山县铁西村科技户姜锡开,
带领5户贫困户,在1985年初,办起了水泥电柱厂,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到年底平
均每户收入达万元。第四,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团组织包户助耕和义务帮工。全省各地
1985年组织共青团员、妇女、民兵包户助耕、义务帮工队1.2万个,仅春耕期间就助耕125万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