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地区为了收容城市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19
53年,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在市郊建立精神病人收容所,到1954年底共收容本市无家可归流浪
街头的精神病人90名。1956年,哈尔滨市民政局也建立了收容本市精神病人的收容所。1957
年10月,省民政厅在海伦县利用原朝鲜儿童学院房舍,建立海伦精神病人收容所,收容全省
城镇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简称三无)的精神病人。1959年,扩建改为黑龙江
省精神病人疗养院,是黑龙江省第一个社会福利事业性质的精神病人疗养院。省编制委员会
正式批准了疗养院的机构编制,院部设办公室、医务科,分设6个病房;工作人员编制109人
,其中医护人员60人。收容城镇“三无”精神病患者近200人,其中多数是久治无效的慢性精
神病人,病史在8年至15年的占50%。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病人疗养院,实行养治结合的方针
,既是“三无”精神病人的疗养场所,也是安置场所。同年,哈尔滨市精神病人疗养所也扩
建为精神病人疗养院。其他部分市、县也先后建立了精神病人疗养院或收容所。到1959年,
全省共有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病人收容机构16处,收容“三无”精神病人907人。
开办精神病人疗养院(所)初期,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均采取封闭型医疗管理方法。病
房周围用板杖子围起来,病房窗户安上铁栅栏或铁沙罩,门上安有铁串,终日闭门上锁。把
精神病人患者集中在一个大房间里,服用大剂量镇静药,避免患者兴奋躁动。有的疗养院为
了防止躁动性患者打人、逃跑和其他伤亡事故发生,护理员采用保护间、保护衣、保护带,
甚至用手铐对病人进行“看守”式的管理。1959年下半年,学习外地经验,省(海伦)精神
病人疗养院对病人试行开放管理,逐步培训患者自理生活能力和集体疗养习惯。根据不同对
象开展“文娱、劳动、医疗”三结合方法进行治疗,促进了病情缓解,加快了理智恢复。绝
大多数病人能同护理人员合作,有规律地参加疗养生活,精神面貌和身体素质显著好转。到
1961年发展成为“劳动、医疗、文娱、教育”四结合疗法,并建立了患者参加劳动的工疗农
场作为工疗基地。除对个别症状明显躁动不安的病人进行药物控制和适当约束外,绝大多数
精神病人逐步实行开放管理。组织病情缓解的患者参加文体活动、清扫卫生、美化院庭、拆
洗被褥、帮厨帮工,参加工疗基地劳动。恢复理智的患者,能扶犁、点种、唱歌、赛跑、打
篮球和登台表演合唱。省民政厅于1962年召开现场会,在省内推广了“四结合”疗法,并得
到内务部的肯定,称之为“这是一个真正执行党和政府对精神病人疗养政策的具体典范”,
向全国民政系统推广。从1961年开始,对全省精神病人疗养院(所)进行了调整和整顿,到
1964年全省调整合并为7处精神病人疗养院。为了适应开展“四结合”疗法,对精神病人疗养
院患者的生活费标准作了较高的调整。伙食费每人每月9元,医药费每人每月4元至6元,零用
金每人每月1元,服装费每人每月4元。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按照重点办好的原则,从1964年底开始,省民政厅对全省精神病人
疗养院(所)进一步作了整顿,并划分了收容区域。到1966年底,全省保留海伦、哈尔滨、
宁安3处精神病人疗养院,省儿童教养院接收了嫩江地区精神病人疗养院撤销后的全部精神病
人,建了第二所病房,齐齐哈尔市保留了昂昂溪精神病人收容所,全省收容“三无”精神病
人增加到124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精神病人疗养院领导干部被“揪斗”,正常工作秩序和管理制度
被打乱,“四结合”疗法受破坏,又回到给病人服用大剂量药品看管的老路。1968年,将省
属海伦精神病人疗养院下放给海伦县革委会管理,省儿童教养院下放给富裕县革会委管理,
正式改为精神病人疗养院。1969年秋,齐齐哈尔市精神病人收容所撤销,患者送入市第一精
神病人疗养院(收容自费患者)。1973年,因“三无”精神病人被清理出院,并因一些大工
厂精神病人无法看管,按市革委会决定,市民政局采取大厂集资、国家拨款相结合的办法,
重建昂昂溪精神病人疗养院。到1974年建成投入使用,定编84人,收容患者117人。1974年,
全省共有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病人疗养院5处,收容精神病患者1441人,共有工作人员703人
,工作人员与患者比例为1比2。
1976年,通过基本路线教育,对全省精神病人疗养院进行了思想和组织整顿,提高了管
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认识,统一了思想,普遍实行开放式办院,恢复“四结合”疗法,对患
者逐步降低服用镇静药物,相应增添了衬衣和罩衣,患者的精神面貌逐步发生了变化。到19
79年,全省5处精神病人疗养院收容患者增加到1879人,工作人员增加到951人。同年,全国
城市社会救济福利工作会议确定,对精神病人实行“养治结合”的方针,通过适当劳动、药
物、文娱和教育,进行综合治疗。为适应开展工疗和文体活动,患者体力消耗大的需要,对
患者生活费标准于1979年11月作了调整。伙食费由1974年每人每月12元提高到16元;病号补
贴费由0.9元增到1.35元;服装费由1964年4元提高到8元;零用金增到2元。还增添0.3元
的文体费。
到1981年,鸡西市新建1处精神病人疗养院,全省精神病人疗养院增至6处。在经济体制
改革的推动下,各疗养院改革管理制度,探索提高疗效的路子,改善居住和设备条件。省民
政厅逐年给精神病人疗养院增加拨款,改善和扩建房舍、修筑院墙,添置爱克斯光机、心电
机等现代化医疗设备,院容院貌有很大改观,促进了开展精神病和内科病的研治。并在保证
收容“三无”对象的前提下,为缓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床位逐步向社会开放,收容自费患
者。各精神病人疗养院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普遍开
展“双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1981年8月,省
民政厅组织全省6个精神病人疗养院领导人对各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海伦精神病人疗养
院由于政治思想工作抓得紧,开放管理搞得好,“四结合”疗法有新进展,优质服务活动开
展得好,财务包干有成效,被评为先进单位。齐齐哈尔、鸡西2个精神病人疗养院被评为勤俭
办院、艰苦创业的单项先进单位。海伦精神病人疗养院改革管理制度,对病人实行全开放、
半开放和不开放三级护理,限人数、限时间、限地点让病人集体上街购物品或就近回家探亲
。成立休委会,由患者自己管理自己。广开门路,开展工疗活动,患者参加种田、搞卫生、
制鞋、做衣服等工疗活动者达68%。坚持文体疗法,出操、走步、唱歌、定期开运动会、文娱
会,成立娱疗室,增添球类、棋类、器械操、扑克和书报。采用心理疗法,掌握发病原因和
患者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疏通引导,从关心生活入手,调整心理矛盾,恢复健康的理智,
增加了患者的生活乐趣、勇气和信心。一个卧床一年半的癔病女患者,采用“四结合”疗法
,只两个月就治愈出院。齐齐哈尔市精神病人疗养院,从1981年到1984年出院患者171人,其
中治愈42人。从1981年至1984年全省6处精神病人疗养院共支出经费1286.4万元,占全省社
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的45.7%。
1985年,全省有精神病人疗养院6处,共有床位2250张,职工1207人,其中医务人员737
人(中初级职称266人),收养患者2250人。各院普遍添置了爱克斯光机、心电机、显微镜、
电冰箱等医疗设备。省民政厅直接领导的宁安、富裕精神病人疗养院分别下放给牡丹江、齐
齐哈尔市领导。通过深化改革,加强了疗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优质服务建设。在开展文明院
建设中,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突破口,制定了各类人员服务标准,各项管理形成了制度化、
标准化,提高了为患者服务的水平。在患者中进一步开展了“四结合”疗法和各种形式的康
复活动。省海伦精神病人疗养院的百名患者大合唱,在海伦县文艺汇演中受到观众的好评。
随着物价的调整和提高,为了保证精神病患者的生活需要,省民政厅调整增加了患者伙
食费,1979年为每月16元,1985年增加到25元,并加发猪肉价格补贴费每人每月2.5元。19
85年,全省精神病人疗养院共支出经费34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