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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村敬老院

  农村敬老院是伴随农业合作化和依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兴办的 农村集体福利事业。收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人、残疾人和 孤儿,由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供养。黑龙江省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一些地方开始兴办小型 简易的“老人之家”、“幸福之家”、“晚年之家”。1957年,在拜泉县兴国乡诞生了黑龙 江省第一个农村敬老院,始称“幸福院”。敬老院贯彻依靠集体,勤俭办院,民主管理,敬 老养老的原则,是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安度晚年的生活场所。
    在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下,特别是全省“民政工作五常现场会议”,集中研究了人 民公社化后如何开展民政工作,并参观了五常县福利单位以后,农村敬老院遍地开花,大多 数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部分管理区或生产大队也成立了敬老院,到1958年底,全省敬老 院总数达到981处,入院五保户15600余人。但是,由于敬老院发展过快,并且是在因陋就简 的情况下兴办的,有些敬老院老人的劳动过重,加之公社实行三级核算制后,对敬老院的经 费负担没有很好解决,有些敬老院解散了。到1959年7月初,全省敬老院剩721处,在院人数 减到8960人。1959年下半年,各地根据省委批转省民政厅党组《关于敬老院工作的报告》精 神,对敬老院普遍进行了整顿,到年末,全省有敬老院623处,入院五保对象10051人。1960 年5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巩固提高和发展敬老院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 和发展敬老院,做到社社有敬老院,尽快搞好二类院,消灭三类院;妥善安排入院老人的物 质、文化生活,改善居住条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各地认真贯彻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加 强了对敬老院的领导,对敬老院进一步进行了整顿,建立与健全了生活管理制度,清理了不 适合入院的地主、富农分子,妥善安排老人生活,纠正生产劳动过重的现象,开展文化娱乐 活动,办院水平显著提高。一类院由原来的24%上升到51%;二类院由55%下降到39%;三类院 由21%下降到10%。松花江专区203处敬老院中有144处达到十好标准:即入院老人吃得好,穿 得好,住得好,贯彻政策好,娱乐活动好,卫生好,学习好,饭菜多样化,达到热、熟、细 、烂、净,并给适当细粮。到1961年底,全省共有敬老院658处,入院五保对象16400人。
    敬老院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影响,不仅五保对象赞扬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 关怀和照顾,而且人民群众也受到了教育。但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特别是大多数敬老院 是以公社为单位举办的,经费提取没有很好解决,有的地方又轻率地解散了敬老院,有的仍 然存在劳动过重的现象,有的管理混乱。1963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敬老 院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要求把敬老院作为集体福利事业之一继续办好;规定农村敬老院 在院老人的生活供给和经费开支,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的公益金解决,每年秋收分配时一次 缴清;认真贯彻“以养为主”的方针,适当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老人生活。从 而统一了敬老院老人的生活供给和经费来源,明确了办院方向,加强了敬老院的建设,使敬 老院得到了巩固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省敬老院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有些敬老院形成无人管理的状 态,部分敬老院因入院老人生活费无保证而解体。剩余的400多处敬老院也多数是勉强维持。
    1972年10月,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办好敬老院,各地加强 了敬老院工作,积极改善办院条件,敬老院逐步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到1978年末,全省有敬 老院445处,收容五保对象10066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政府对敬老院加强了领导,普遍开展了创建“院长领导好 、思想政治工作好、环境卫生好、民主办院好、老人生活好、勤俭办院好”的六好敬老院活 动,办院水平不断提高,入院人数不断增加。大庆市八井子公社敬老院院长张树德坚持原则 ,爱院如家,一心扑在为老人服务上,和老人同吃、同住,劳动拣重活干。在他带动下,院 管理委员会发挥了民主管理的作用,敬老院越办越好,成为全省先进典型。明水县委书记吴 宝臣很重视敬老院工作,1979年春节到崇德公社敬老院同老人同度春节,许多老人流下了热 泪,感谢共产党,称赞社会主义好。到1981年末,全省敬老院发展到555处,入院五保对象1 2715人。敬老院普遍配备了院长、炊事员和服务员,有的院还配上了卫生员。有20多个市、 县达到了社社有敬老院。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改变了经营方式和分配办法,给五保供养工作带 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照料,派人难,报酬难定;口粮 、烧柴筹集不及时,质量差;五保户生活必需的人工、车工难落实。广大干部、群众要求办 敬老院的呼声十分强烈,五保对象要求入敬老院的心情非常迫切。1982年,各级民政部门本 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筹集,国家适当资助,群众帮工,以 及社会各方面支持的办法,积极规划和筹建、扩建敬老院。1983年12月,全省敬老院工作会 议总结交流了办好农村敬老院的经验,讨论了敬老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会议确定“大力普 及敬老院,加强集中供养,争取两年内实现社社有敬老院”,并要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 ,在较短的时间内,建设一批规范化、标准化敬老院。从1983年至1985年,全省共筹集新建 、扩建敬老院资金3102万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筹集2308万元,国家资助(民政部门拨款) 326万元,企业单位支援264万元,群众捐助(包括帮工折款)204万元。全省3年时间共安排 增建敬老院388处(其中1983年124处,1984年150处,1985年114处),改造原有土房翻修扩 建为砖房的敬老院120处。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乡(镇)敬老院962处,占应建敬老院的乡 (镇)总数的98.2%,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院的目标,成为我国第二个(继吉林省之后 )实现一乡一院的省份。入敬老院的五保对象达到22640人(其中老人19993人,孤儿824人, 残疾人1823人),占全省五保对象总数的32.9%。敬老院的规模大体分为三种:较大的院四 五十人,个别的超过百人,较小的院10余人,多数院二三十人。
    新建和翻建扩建的敬老院地点好、造型新、质量高。普遍规划了庭院,栽植树木、花草 ,部分敬老院还修筑了假山和雕塑,实现了花园化。房舍全部砖瓦化,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 ,老人宿舍单间化。用餐食堂化,并添设了活动室,设有彩电、录音机。有一部分敬老院安 装了暖气,修建了洗澡间。有些敬老院为入院的孤老烈属设立了“光荣间”,为老夫妇设立 了“夫妻间”。敬老院的经费,均由乡(镇)统筹,1985年,全省共统筹供养金8518万元。 年人均供养费360元,最高的达550元,普遍高于当地农民一般生活水平。为了提高敬老院的 管理水平,各市、县民政部门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了短期轮训,并从思想、工作、作风上 进行了整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调整充实领导力量,进一步健全了有老人代 表参加的院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坚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建立环境保护和 卫生管理制度,院容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快了敬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进程。敬老 院规范化、标准化的内容是:房屋砖瓦化、活动多样化、生活规律化、设备齐全化、环境花 园化,卫生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优质化。到1985年底,全省初步达到“两化”的敬老 院有183个,占敬老院总数的19%。有134处敬老院被评为地区、市、县级文明单位。依兰县道 台桥乡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奖励。
    为了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1983年以后,全省敬老院坚持以集体经济供给为主、以副 业收入补院为辅的原则,积极发展副业生产。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养殖畜禽,兴办加工厂 ,经营食杂店,普遍建立起一二项骨干生产项目。到1985年,全省敬老院共有畜力车633台, 机动车317台;耕种土地70744亩,种植小麦、大豆、杂粮和亚麻、甜菜、葵花籽等经济作物 ;修养鱼池165处,建林木苗圃82处;养大牲畜2098头(其中奶牛241头),养羊2538只,养 猪5723头,养家禽3.34万只;开办豆腐坊、粉坊、酒坊、米面加工厂等作坊937处,创办各 种经济实体115个。全省敬老院副业生产总收入达1315万元,比1984年增长22.6%,实现利润 537万元。用于补助在院五保对象生活256万元,平均每人113元;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7 4万元;用于购置设备57万元;用于扩大再生产150万元。由于开展副业生产,增加收入,进 一步改善了敬老院的条件,提高了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了敬老院的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