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抚养朝鲜战灾孤儿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朝鲜人民遭受了巨大灾难,成千上万的儿童失去了父母和亲人
,成为战灾孤儿。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国政府协议,由中国政府
接收抚养朝鲜战灾儿童。中国政府从1952年10月开始接收,当年即有朝鲜战灾孤儿21423人,
抚养儿童的工作人员及家属2911人,分批来到中国的东北,分别由辽东、辽西、吉林、松江
4省建立儿童学院负责接收抚养。1953年,黑龙江省和热河省也承担了抚养朝鲜战灾儿童的任
务。全部抚养经费由中国政府无偿提供,并由中国当地政府为学院调配了炊事员和技术工人
。
松江、黑龙江两省共接收朝鲜战灾儿童8807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
、财政、教育、卫生等各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承担这一国际主义义务。由于中朝双方共同努
力,为战灾孤儿创造了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使其受到了良好的文化品德和职业教育。经
过两三年的培育,年龄较大的朝鲜儿童,从1954年开始陆续回国走上工作岗位,到1958年分
批返回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