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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接收与安置

  1952年10月,松江省由我国口岸安东(今丹东)接收朝鲜战灾孤儿7121人,教职员和家 属823人。其后,黑龙江省于1953年7月接收由吉林、松江两省调转的朝鲜战灾孤儿2236人( 其中有550人是由松江省调转的),教职员和家属410人(其中有88人是由松江省调转的)。 自1952年10月到1953年7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净接收安置朝鲜战灾儿童8807人,教职员及家 属1137人。根据适当集中(尽量以院为单位),交通方便,供给及时,无水土病,有利于儿 童教育和健康的原则,松江、黑龙江两省先后在双城、五常、拉林、呼兰、阿城、勃利、密 山、穆棱、林口、海林、宁安(2处)、依安、绥化、庆安(2处)和牡丹江等15个县(市) 建立了17所朝鲜儿童学院。中国负责生活供给,朝鲜负责教育和领导。朝鲜政府为了对驻东 北各地朝鲜战灾儿童学院的领导,在沈阳市设立了朝鲜儿童教育处;在松江省设立了朝鲜民 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牡丹江市朝鲜公民办事处,内设教育部直接领导学院工作。为了紧密配 合,协同工作,根据朝方要求,松江省人民政府派驻在员代表中方协助各地做好生活供应工 作。         
    到1954年暑期,由于一部分儿童由小学升入中学,经东北行政委员会确定,对朝鲜儿童 学院进行了调整,增设了3处中等学院,同时撤销勃利、阿城、庆安初等学院和庆安中等学院 。即:把庆安初等学院的487名儿童迁至双城第二十陆军医院,成立朝鲜儿童中等学院;把庆 安中等学院的521名儿童迁至齐齐哈尔新建的朝鲜中等学院;新建立了鸡西中等学院;将呼兰 、宁安(2处)初等学院改为中等学院。到1954年11月,全省有朝鲜战灾儿童学院16处,儿童 7926名,工作人员1142人。   
    1955年7月,撤销了依安、海林、穆棱朝鲜儿童初等学院;牡丹江初等学院改为中等学院 。
    为了对患有肺吸虫病的儿童加强治疗,经与朝鲜儿童教育处共同商定,于1955年在海伦 县成立了肺吸虫病疗养院(中等学院)。收容省内各学院患有肺吸虫病的儿童400余名入院治 疗。院内设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配有技术较高的医生。经过一段治疗和休养,于1956年秋转 为边疗养边学习,有些儿童陆续转出。
    根据朝鲜驻中国大使馆的请求和我国国务院的通知,为了帮助朝鲜战灾儿童进行职业教 育,于1956年7月将齐齐哈尔、牡丹江两处朝鲜儿童中等学院改为初等技术学院。宁安第二中 等学院和鸡西、呼兰中等学院改为初等学院。海伦肺吸虫病疗养院的儿童大部分已痊愈出院 ,有63名儿童转到了辽宁熊岳及龙井学院继续疗养。海伦肺吸虫病疗养院随即撤销。
    到1958年6月,全省尚有朝鲜儿童学院13处。其中齐齐哈尔、牡丹江2处初级技术学院; 宁安、双城2处中等学院;呼兰、双城、拉林、五常、林口、鸡西、密山、宁安、绥化9处初 等学院。共有儿童4920名(女2444名),工作人员896名(其中中国籍569人)。由于在院朝 鲜战灾儿童到1958年9月全部回国,朝鲜儿童学院陆续撤销,原学院房舍和设备等移交当地政 府,中方配备的工作人员由当地政府作了适当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