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生活与学习

  中朝两国政府商定,朝鲜战灾儿童在中国建立学院安置后,在院儿童的生活与学习由朝 鲜儿童学院自行管理。安置在黑龙江地区的朝鲜战灾孤儿,受到了中国当地政府的亲切关怀 。当地政府为他们提供了较好的生活与学习条件,使其得到了正常的发育和成长。
    一、生活
    朝鲜战灾儿童由于遭受战争的摧残,绝大多数体弱多病。为了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和及时 治疗疾病,儿童入境后普遍进行了检疫、消毒,以及理发和洗澡,将患病儿童送入医院治疗 。每人发给单衣、卫生衣、棉大衣、衬衣以及鞋、帽和棉被。到达住地后又发给褥子、枕头 和面盆、牙具等物品。各接收县(市)人民政府本着有利于儿童健康的原则,采取了集中抚 养的办法。根据朝鲜人民的风俗习惯,按照学院的需要,设有宿舍、教室、办公室、游艺室 、卫生所、浴室、理发室、饭厅、运动场地等。按照住好、住暖的原则,在宿舍里还搭上了 火炕。
    中国政府对朝鲜儿童学院的工作极为重视。东北行政委员会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 指示,从国际主义出发,1953年对朝鲜儿童学院开办费标准和儿童经费标准给了从优的规定 。开办费标准:7周岁以下儿童,每人人民币60万元(折新人民币60元);7周岁以上者每人 人民币65万元(折新人民币65元)。用于购置桌凳、床铺、草垫子、衣柜、书架、笔墨纸张 、炊具等生活、学习用品。还购置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单双杠和手风琴等儿童文 娱、体育用品。儿童经费标准:7周岁以上儿童,每人每月88工薪分(每工薪分约折合人民币 1878元,共折合165264元,折新人民币16.5元)。其中包括伙食费、零用金(日用品、洗澡 、电影、理发等)和服装费。其参考依据是7周岁以上儿童,每人每年:单衣2套、罩衣1套, 衬衣2套、棉衣2/3套、棉大衣1/3套、单帽1顶、棉帽2/3顶、棉鞋1双、单鞋4双、棉手套 1副、单袜4双、棉袜4双、背心1件、裤衩1件、棉被褥各1/3床、被褥单各1床、枕头1/2个 、枕头套1个、卫生衣1/2套。医药费:每人每月人民币2万元(折新人民币2元)。儿童病号 补贴费,按儿童的4%计算,每人每月补助人民币3000元(折新人民币0.3元)。朝鲜儿童学 院比中国儿童福利院儿童的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60工薪分高46%。松江、黑龙江两省及朝鲜战 灾儿童学院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政府的规定,对朝鲜儿童学院提出的要 求尽量予以解决。在粮、油、肉、菜等供应上给予优惠照顾,食粮多供应大米。每逢年节, 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派员到学院慰问全体师生。为了丰富儿童的文化生活,黑龙江省民政厅于 1955年专设电影放映队,为朝鲜战灾儿童巡回放映电影。朝鲜政府和各朝鲜战灾儿童学院, 对中国政府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热情关怀非常满意。
    二、学习
    黑龙江地区各有接收安置朝鲜战灾儿童任务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 和省人民政府的指示,按时准备和修建了朝鲜儿童学院的校舍,购置了教学设备,朝鲜战灾 儿童到达住地后,适时地进行了文化学习。按编制定额(每40名儿童配备一名教员)配备了 教员,保证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到1954年暑期,由于儿童年龄的增长和文化程度的提高 ,各学院都有一部分儿童需要升学。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通知,增设了中等学院(初中) ,调整了班级,初等学院(小学)编125个班级;中等学院(初中)编72个班级。共197个班 级,使升学的儿童升入了中等学院。为了加强儿童的学习,进行有效的思想工作,驻沈阳朝 鲜民主青年同盟东北地区委员会,每逢节日都举行各省、市和东北地区的文艺会、报告会和 有200至300人参加的野营活动以及同中方儿童联欢。通过这些活动,开阔视野,得到锻炼, 发展友谊,提高了儿童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觉悟。
    1956年7月,朝鲜驻中国大使馆向中国政府提出《帮助朝鲜战灾儿童进行职业教育的备忘 录》后,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帮助朝鲜战灾儿童进行职业教育的通知》精 神,经黑龙江省民政厅与朝鲜儿童教育处、朝鲜儿童学院研究,将齐齐哈尔和牡丹江2处朝鲜 儿童学院改为初级技术学院,开设了机器制造、铁路、纺织等方面的技术课,并对去工厂实 习的儿童进行了安排。在双城、五常、呼兰、绥化、海伦、鸡西、宁安、林口、密山等学院 增设农业补习班,以学习农业为主,调整了试验地,配备了必要的农具、马匹及车辆,增添 了汉语课程,配备了19名中国汉语教员;购置了一定数量的科学仪器、体育用品及乐器。为 了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保证职业教育任务的完成,于同年9月下旬对各学院的儿童进行了一 次较大规模的调整。   
    各学院人员调整后,加强了职业教育。在工业方面,齐齐哈尔初级技术学院有儿童876名 ,去齐齐哈尔车辆厂实习的291名,去齐齐哈尔机床一厂和机床二厂实习的475名,去省机械 厂实习的31名,去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实习的110名。牡丹江初级技术学院有儿童375名,去 牡丹江机车修理厂实习的160名,去牡丹江纺织厂实习的215名。这两个学院去工厂实习的儿 童共计1251名。经过近2年的实习,在铁路、机械、通讯等单位的实习生,达到朝鲜4级工等 级的占72%;5级工等级的占18%。在纺织业的实习生,达到5级工的占98%,均可独立操作。在 农业方面,各学院利用自己的试验地进行农业实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呼兰初等学院试验 地的产量高于当地一般群众耕地的产量;双城中等学院推行的“冷床苗”育秧法促进了水稻 早熟。双城、宁安、五常、拉林等4个学院,有1237名儿童,于5月至7月分别到当地农业生产 合作社和示范农场进行参观和学习。这些儿童,通过农业学习,学会了种植、养殖的技能。   
    截止到1958年6月,部分受过职业教育的儿童回国参加经济建设,齐齐哈尔初级技术学院 尚有儿童328名,牡丹江初等技术学院尚有儿童268名,继续在工厂实习。这些儿童实习结束 后,将达到朝鲜5级工或6级工水平,完成学业后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