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叶,1803年(清嘉庆八年),清廷颁布《订定临时之移民章程》,放宽对出关人
口的限制,并放宽对“出边”人口的限制。于是关内移民进入东北,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境
内逐渐由南向北推进。后又推行“京旗还屯”政策,举办双城堡屯田,开发阿勒楚喀(今阿
城)围场内闲荒10万公顷以上,建立119个村屯。1821年至1850年(清道光年间)以后,吉林
地方变为“民人多于旗户”的地区。1862年(清同治元年),清廷发布清丈私垦地亩令,各
私开官荒经勘丈后,照例升科,由户部发给执照,“准其永远为业”。1894年至1895年(清
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向东北涌来的移民空前增多,东北内部人民也
出现了向松花江以北移动的趋势。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以后,清廷进一步提出“移民
实边”政策,注意了松花江以北和嫩江流域的开发。黑龙江地区为了加紧招徕垦殖,采取了
许多奖励招垦的办法。黑龙江将军衙门于1902年7月下发的继续开办扎赉特蒙古荒地放荒章程
规定,每公顷毛荒以“七扣”计算收荒价,每实荒1公顷收“中钱”4吊200文,折合库银1两
4钱。领荒后6年升科,每公顷征大租“中钱”660文。“永不增租,永世为产”。特别是对前
往边境地区的兴东(今萝北地区)、瑷珲、呼伦贝尔等处的开垦边荒者,更给予优惠待遇,
并在经济上给移民以资助。
1909年(清宣统元年)11月,理珲道公署发出布告,招民开垦,不收荒价,每公顷只收
经费银4钱,垦熟以后给垦户永久管业。有带家属者,如路费不足尚可由官署酌情接济。在沿
江设卡伦(哨所)20处,派官兵保护农民。还派劝业员持招垦布告前往奉天、吉林等地招收
垦户。当年3月共招收30余户、200余人。丈放荒地每户45公顷,并划给部分熟地。绥化、兰
西、海伦绅富60余人应招,放出荒地3550公顷。带有车马者来后立即开犁,余者皆回家招工
买马移运器具。并委任名誉招垦员24人,回绥化、兰西、海伦继续招垦。1910年(清宣统二
年)6月,龙江府为安插灾民,在讷漠尔河设立招垦行局,派专员办理所有修房、打井、购买
牛马以及移民应需各项事宜,并暂借帐篷30架,以备急需。行省公署民政司拨给招待银洋50
00元、俄洋1000元、市钱1万吊。到7月20日,有200多名灾民赴拉哈站租房暂住;另有400余
名赴博尔多站(今讷河)暂行赁屋居住,尔后筑屋打井,丈地开荒。《讷漠尔河招垦行局简
章》规定:以招垦实边为宗旨,每百户设立一屯。每户拨地一方(计45公顷)、房2间。每壮
丁三四名拨马犁、耙犁、牛犁各一副。每犁具一副拨牛6头或马8匹,并给牛车2辆。犁、牛、
马、车、房、井各费由官署计价借垫,每两银收利息6厘,自1912年起逐年还1/10。每三屯
设立官货店一座,经营油盐、酒面、杂货和收买垦户收藏的粮食。实行奖励招垦政策,促进
了黑龙江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激增,耕地面积也迅速扩大。黑龙江省的总人口,18
87年(清光绪十三年)25万人,到1911年(清宣统三年)增加到186万人;1861年(清咸丰十
一年)至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放荒仅70多万公顷,1904年至1911年放荒多达500余万公顷
。
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的行政官署为增加财源和“移民实边”,继续实行清末的招民垦
殖政策,大量招民开垦。由于关内山东、河北等地军阀混战,以及天灾袭击,不得安生的破
产农民、灾民为寻求生活出路,躲避天灾人祸,在优惠的招垦政策吸引下相继来到黑龙江地
区。携家带眷的移民,多是应招开荒定居;单身移民则受雇于垦户,春来冬归,赚钱养家。
这种移民垦殖,以低廉的劳动力把荒地变成良田,很快提高地价。官署乐意救济或接济移民
垦殖。吉林、奉天的殷实富户也多有北上买荒招佃,“无不获利致富”。1916年6月,讷河县
招垦员在海伦、拜泉、呼兰等地招垦77户,在鲁屯、鄂屯落户,共承垦荒地174方。鄂屯、鲁
屯、头屯等3屯共开熟地3349公顷。办理移殖鲁民先后两次领取移民经费小洋16万元、大洋1
3万元。每4户垦地2方,按壮丁每人授田10公顷,并按土地比例分给牛马、犁具。1916年春,
黑龙江省通河、龙门(今属德都县)、拜泉、克山、索伦(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等地
先后招来垦户1.1万余户。吉林省为了有效地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压低东部边荒地区的
地价,向富锦、勃利、宝清、密山、虎林等县大量安置移民。为了总理垦务和管辖垦户,黑
龙江省先后设立了索伦山宣抚局和通北、逊克等垦务局。同时,吉林、黑龙江两省开展了熟
地清丈,丈出浮多熟地每公顷按上、中、下等收大银元9元、6元、3元。通过清丈,黑龙江省
实收地价和丈费200多万元。移民垦殖政策和丈放官荒,成为军阀、官僚肥己的机遇,黑龙江
督办吴俊升就占买了大量的土地。1928年黑龙江省长公署公布的《黑龙江省沿边各属荒地抢
垦试办章程》规定,移民可免纳三年租赋,使黑龙江地区的移民迅速增加。1927年至1929年
,移民数量达百万人。多数是携家族同行的移民。
在招民垦殖的同时,黑龙江地区进行了有组织地接收安置移民。1929年,河南省因自然
灾害请求黑龙江省安插灾民。经两省商妥,于当年6月,河南省赈灾会移送灾民1248人,由省
会公安局派员接待,分别安置到讷河县616人、甘南县410人、布西设治局204人。3县(局)
共安置灾民1230人,余18人在齐齐哈尔城内自投亲友谋生。各县(局)雇用车辆或船只并派
员到齐齐哈尔接运移民。安置移民所需款项由筹赈分会支付。同年7月和8月,又接收安置河
南省灾民23574人。6月至8月共接收河南省灾民24968人,在全省18个县(局)安置24262人,
自投亲友者446人,其余260人安置在省城慈善会。1930年,河南省要求继续移民10万人,因
安置有困难,黑龙江省与之商定接收6万人,分配到38个县(局),后因有的地方灾民不愿去
,调整改为29个县(局)进行安置。黑龙江地区由于移民大量涌入开垦荒地,粮食大幅度增
加。粮食运出量,1922年14.5万吨,1931年增加到58.5万吨,两年翻两番。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巩固其殖民统治和实施“移民大陆”的计划,限制华北移
民进入东北,特别是日本侵略者侵占东北,在全中国人民中激起的强烈反抗情绪,不仅来东
北的移民数量明显减少,而且出现移民回流现象。1932年至1935年移入172.2万人,回流17
2.5万人。从1937年开始,日本侵略者实行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战时经济统治政策
,对华北侵略战争进一步扩大,东北劳动力市场出现紧张状况,取消了对华北移民的限制。
1937年和1938年进入黑龙江地区的华北移民数量增加,分别为7.5万人和10.9万人。1941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为加紧掠夺北满地区资源,组织了“华北劳工协会”,强行
征集劳工,派往黑龙江地区的矿业、林业、交通运输等行业作为劳务移民。并把破产的农民
、失业船员和工人等当作所谓的“浮浪”抓起来,押往矿山从事苦役。在伪牡丹江省滴道矿
的“浮浪工人训练所”内就有从东北、华北抓来的破产农民和失业工人1000多人。这些劳工
成为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移民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而使延续近百年的农业移民转为劳务
移民,这是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移民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移民,从移出动员到接收安置均采取有组织有领导的办法进行
。1949年秋,东北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农业生产,结合救灾,做出接收河北、平原省向东北移
民的决定。
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根据东北人民政府的要求,由省统一分配并向安置县进行
了部署,各县、区、村政府做了充分准备。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2月颁发了《
安置移民暂行办法》。松江省规定,因移民均为灾民,移民的主要生产、生活资料(车、马
、吃粮等)由政府贷粮解决,其他困难要“以民救民”的精神,依靠群众帮助解决。两省于
1949年冬和1950年春,先后接收关内灾区河北、平原两省移民2万多人,其中黑龙江省接收2
318户、9652人,分别安置在海伦、讷河等7个县;松江省接收2439户、10620人,分别安置在
桦南、密山等8个县。每个行政村安置4户至17户。移民到达安置地区时,各县党、政领导到
车站迎接。抽调医生治疗病人、安置产妇。移民被接到村屯后,当地群众主动让房子,借用
具,送粮食。移民们对政府的妥善安排与当地老乡的热情帮助,普遍感到满意。为解决移民
所需生产资料(耕畜、农具、饲料、籽种)和生活资料(食粮、安家费),政府共拨贷粮1.
8万吨。每人贷粮0.75吨(750公斤)。移民安置以后,每人贷粮半吨(500公斤),3年还清
。安置后第一个生产年度酌减公粮和公役负担。由于各级政府妥善安排,群众热情帮助,移
民们很快生活安稳,并及时转入了生产劳动。1949年冬接收安置的移民,大部分都搞了一些
冬季副业生产,再加上政府贷给吃粮、籽种、马匹、农具及群众互助,基本上解决了生产、
生活上的各种困难。据对方正、延寿、克山3个县1个区、7个村135户移民的调查,每户平均
解决住房0.8间。1950年绝大多数移民参加了当地互助组或自编组进行生产,平均每户耕种
土地2.4公顷,初步打下了安家立业的基础。
1950年8月23日,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秋季接收平原省移民的指示》,分配黑龙江省
接收1.2万人,松江省接收0.8万人。要求在安置上要适当集中,选择有荒可开、生产有发
展的地区。为做好接收安置移民工作,松江省在双城、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密山等5处火
车站附近设立了移民供应站。黑龙江省成立了以省政府副主席杨英杰为主任的黑龙江省安置
移民委员会,领导全省移民接收安置工作。各县也相应成立了由县长、区长、村长为主任的
安置移民委员会。并在白城子、泰来、齐齐哈尔、绥化、海伦、北安等地分设6个供应站,负
责移民的饮食、饮水供应。同年秋,松江、黑龙江两省分两批共接收安置河北、平原省移民
2万多人。松江省分配到富锦、宝清、汤原等7县安置6745人;黑龙江省分配到德都、讷河等
县安置1万多人。每户移民发给50公斤粮食作为安家补助费;每人借给150公斤吃粮。并组织
移民打柴、拣粮和冬季副业生产,进行生产自救。到1951年底,松江、黑龙江两省共接收安
置河北、平原省有组织移民6519户、27968人。由于政府的扶助和当地群众的帮助,每户移民
平均种地2至3垧。经过两年的生产劳动,多数移民有余粮,有的添置了牲畜和农具,有的还
盖了新房。黑龙江省1951年有4个县受灾较重,对移民生活有困难的,省政府拨发贷粮9万公
斤,扶持移民生产。松江、黑龙江两省移民有70%的户参加了互助组,熟悉了当地生产技术。
但移民中也有一部分非农民,劳动力不强,种地少,生活上有困难,有的迁走或返籍。据调
查,黑龙江省克山县长发区有17户、69人离开当地,占安置移民总数的9%。海伦、讷河、甘
南3县返籍的移民共115户、638人,分别占安置移民户数、人数的11.9%和15.6%。
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关于“争取一二年内做好准备,为五年内大规模移民开荒创造条件”
的精神,松江、黑龙江两省在制定接收安置移民实施方案的同时,于1952年10月,松江省接
收热河省、辽东省移民(单身劳动力)2258人,分别安置在桦川、依兰、汤原3县,分散插入
互助组。黑龙江省接收热河省和沈阳城市移民2611户,分别安置在讷河、铁力、嫩江、德都
、通北、林甸、安达、景星等8个县。安置移民最多的村安置43户,最少的村安置4户。为了
解决移民的临时生活困难,松江、黑龙江两省民政部门都为他们发放了新棉衣、棉鞋、棉帽
、棉大衣和棉被等救济物资。由于这批移民多数是单身劳动力(黑龙江省有一部分带家户)
,来后立即组织起来,参加副业生产,并以开荒和调剂熟地为每个劳动力安排了3公顷土地,
两个劳动力解决一头耕畜,为他们参加农业生产打下了基础。移民纷纷给家属写信,表示要
把家属接来。
1953年春,辽东、热河两省按东北移民工作会议决议,对1952年移往松江省和黑龙江省
的移民劳动力的家属进行迁出动员工作,到4月中旬两省共移出移民家属2237户、6954人,占
原移民劳动力的48.4%。为弥补返籍移民的空额,辽东省又移出自愿来黑龙江地区参加农业
生产的贫困户324户、1485人;热河省598户、2281人,两省共计移民922户、3766人,分别安
置在松江、黑龙江两省。与此同时,松江省接收辽东省宽甸县朝鲜族移民556户、3226人,集
中安置在方正、延寿两县。
松江、黑龙江两省安置移民的县,在移民家属到来之前,召开移民座谈会,进行安家生
产教育,并对住房、吃粮进行了安排。家属到后,当地群众对移民安家困难主动帮助解决;
政府派医生把患病的移民家属、产妇和患天花、麻疹的幼儿送医院治疗。移民感激共产党和
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表示一定要搞好生产。从1949年至1954年,松江、黑龙江两
省共接收安置移民13205户、49567人,分别安置在28个县的农村。
为了扩大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增产粮食,解决山东省灾民生产、生活困难,中央于1955
年3月决定,1955年向黑龙江省有组织地移民1万户、4.5万人。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于4月中
下旬先后召开移民工作会议和发出切实做好接收与安置山东省移民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宣
传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有利于扩大生产和便于安置移民的原则
,以及土地、劳力、农副业生产条件、互助合作基础等情况,采取“有重点的分散安置”的
方针,向37个县分配了接收安置移民的任务。要求各县确定好安置村、社和住房,备妥移民
到后的吃粮、烧柴,保证移民到后有吃有住。为切实做好移民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对移民工
作的领导,成立垦荒移民委员会,副省长于杰任主任委员。省民政厅设立移民处,作为垦荒
移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并派出工作组到山东省驻在,协调移民运输等问题。由山东省移到
黑龙江省的移民,由铁路局安排移民专列运输。为了配合山东省做好移民转运途中的招待工
作,省移民办公室于沈阳、四平、德惠、白城子以及哈尔滨等沿途铁路大站设立招待站,做
好移民饮食饮水供应和医疗工作。从4月31日至5月17日,全省共接收移民10085户、44919人
。分别安置到37个县的748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和827个常年互助组。全省由国家和个人给移民
调剂粮食770万公斤,并按移民要求加工成米、面。各级银行按国家规定,以低息向移民贷款
,每人15元,计68万余元。勃利县接收山东移民198户、822人,分散安置在11个区40个村屯
,安置在农业合作社的171户,安置在互助组的27户。划拨耕地395公顷,调剂园田25公顷,
拨粮1.5万公斤。为照顾移民生活习惯,安排住房比较宽敞的有123户。由于安置比较妥善,
照顾比较周到,移民情绪都很稳定。为使移民尽快了解当地情况,各地在移民安置后,由政
府举行欢迎会、座谈会或登门访问,向移民介绍本地生产、生活情况。由于此次移民基本上
都是成分好、劳力强的贫苦农民,普遍有长远打算,很快消除了顾虑。很多人来后第二天就
下地参加生产,整月不歇一个工,得到当地群众的钦佩和赞扬。
为了照顾移民的经济条件,省人民委员会决定:移民到来的头一年不作入股投资。全省
为移民开荒2038公顷,调剂熟地7326公顷,部分农业社和互助组的移民每户有耕地2至3公顷
。经过半年的时间,在移民自力更生和当地群众互助下,普遍解决了移民的生活问题,大多
数移民做到“五有”,即有房住,有米吃,有菜吃,有柴烧,有必需的家具。不少移民提高
了生产技能,增加了收入。到11月末统计,全省移民大多数劳动力做150个至180个劳动日。
据兰西、青冈等5个县44个村168户移民调查,有121户收获粮食在2000公斤以上,最多的户达
6500公斤。大部分移民由于收成好,生活提高,有的买新房,有的买马,扩大生产。移民们
靠积极劳动树立与提高了群众威信和社会地位。有的移民被选为劳动模范或村长、村政府委
员、生产合作社主任等基层干部。青冈县安置400户移民,被选为劳动模范或基层干部的有5
4人。龙江县修筑公路,全县评出7名模范有6名是移民。但少数移民还存在一些生活困难,7
0%的住房是借的,有的住房狭窄或与老社员住对面炕不习惯,有的同当地社员关系不够融洽
,加之安置补助费指标偏低,移民对当地生产技术不熟悉,以及移出地区动员工作不成熟等
原因,从1956年春开始出现了移民返籍现象。据安达、肇东、克山、桦南等22个县的统计,
共安置6561户移民,返籍或外流的1064户,占安置户数的16.2%。移民返籍现象的不断发生
,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安达县领导在县党代会上,就“
巩固移民防止返籍问题”作了专题发言,会后召开区、乡干部会议作了具体安排。肇州县县
长亲自在全县乡长会议上讲解移民政策和有关巩固安置工作问题,并组成了3个工作组深入基
层检查移民安置工作和发放一部分救济款。省人民委员会召开全省移民工作会议,采取了一
些实际措施,解决移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除住公房和已盖新房者外,省又下发一部分移民
建房木材贷款,并部署当地政府发动群众帮助移民建房。同时,从省直机关抽调干部深入各
县协助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发挥移民中的骨干分子和基层干部
的作用,加强返籍劝阻工作和动员返籍移民回来参加生产。
为了切实做好移民安置和巩固工作,国家投放一大批移民经费,从开荒、购置耕畜、农
具到建房、打井等都由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安排解决。1956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
重新调整移民垦荒经费指标和使用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移民经费包括开荒
成本费,移民管理费,打井费,安碾磨费,移民旅运费,移民建房材料费,农具、耕畜、饲
料、籽种费,入社股金和生产资金及其具体标准,并对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的范围做出了新
的规定,相应扩大了投资范围,提高了投资标准。全省由原来分散安置平均1户移民投资补助
192元、贷款扶助520元,分别提高和调整为462元和220元,并把原来用贷款解决的建房和购
买耕畜、新式农具、车辆四项费用改为国家投资,从而减轻了移民个人偿还贷款的负担。属
于生活部分发给移民自己掌握使用;属于建房和生产部分,由集体组织(合作社)统筹使用
。
1956年,是建国以来接收安置移民较多的一年,带家户实行分散安置,青年垦荒队员集
中安置到移民新村。全省共接收外省移民200520人,其中来自山东17648户、180165人;河南
3112户、15904人;河北1146人;辽宁658户、3305人。这些移民被分别被安置到全省58个市
、县的农村。除山东省移入10余万单身垦荒队员,建立新村进行集中安置外,其余全家移入
的移民,仍分散插社(农业社)安置。克山县全年接收山东省移民4219户、10534人,其中带
家户1784户、8099人。分散安置在22个乡82个农业社,安置31户以上的社有13个。1957年,
全省继续分散安置关内移民1774户、8870人。1955年至1957年,全省分散安置外省移民2962
0户、142589人。
从1949年至1957年,全省分散安置外省移民共4.28万户、19.21万人。80%的移民均巩
固下来,在黑龙江省安家落户,开荒种田,为建设农业基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鉴于建立新村集中安置移民困难较多,接收新移入的整户移民,主要采取分散安置(包
括补入新村)的办法。1958年4月,省委批转第五次全省民政会议报告提出,接收安置移民主
要靠挂钩和分散安置的办法,现有青年移民的家属,争取两年内全部接完。1958年至1959年
,全省接收山东移民3.4万多户、17万多人,有相当一部分分散安置到5个地区30多个县的当
地老社(生产队)。由于矛盾分散易于解决,准备充分,照顾较周到,移民来后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