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1928年,国民政府实行所谓“裁兵救国,寓兵于农”的方针,建立兴安
垦区。首先以屯垦军步兵第一、二、三团为先导,后成批接收河南省灾民900多户移居屯垦,
建立了军垦、民垦相结合的屯垦区。到1930年共建房220间,开荒5000公顷。参加屯垦的河南
灾民分得住房和衣食,每日还有3角至4角工资。屯垦区为“广招来者”,特改为“新农村”
,代替兵营的居住形式。从此,军垦、民垦合一,并制定《农村组织大纲》,规定每个新村
按42户、2100公顷耕地为规划标准。未及全面实行,“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者占领了
东三省。
东北沦陷以后,日本侵略者为了巩固其殖民统治,不断修筑军事设施和进行移民侵略,
强行占领一些地区作为军事用地和“开拓用地”,将当地农民强制移往边境或其他地区建立
开拓团或移民部落。1942年,将伪牡丹江省宁安县卧龙山和卢家村一带划为军事用地和“开
拓用地”,强迫该地区2000户农民移往伪黑河省。其中移入瑷珲县“开拓民”800多户、150
0多人,共建立了13个移民部落。致使这些“开拓民”背井离乡,没吃,没穿,没有好房住,
生活极其悲惨。由于贫病交加,移入瑷珲县的1500多移民,到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
利时,死亡28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地区安置移民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为
国家增产粮食,并解决山东省灾民生产生活困难,中央决定,从1955年起,黑龙江省大量接
收安置山东省移民,并在分散安置的同时,选择有荒可垦的地区,统一规划,由国家投资和
银行贷款,建立新村,集中安置。1955年春季,在佳木斯、鹤岗市郊区和集贤、逊克县共建
立5个(其中集贤县2个)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移民1569户、4263人。
1955年秋季开始为建立新村安置移民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广大干部和群众冒着严寒和
风雪,勘测可耕荒地60多万公顷;规划了几百个村址,建立10个拖拉机垦荒站;打井、修盖
临时房屋,修筑必要的公路、桥涵;购买4万多匹耕畜和大批新农具、小农具;采伐调运和加
工建房木材10余万立方米;准备了籽种、吃粮和马草料等。并重点建立了供销社、卫生所等
服务机构。移民较多的青冈、依安、龙江、肇东、甘南、密山等县,都由县长或县委书记负
责领导,抽调干部成立了临时机构。1955年12月2日,副省长陈剑飞在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垦荒移民问题作了专题报告。他说:“发展农业的重要途径就是扩
大耕地面积,发展垦荒移民事业。建立新村,一步实现高级农业合作社。为节约投资,加速
见效,便于移民安家立业,首先接收山东单身青壮年男女劳动力,经过生产,有些基础,建
房接家,永远安家立业。”新村建设要本着便于劳动,适于卫生、坚固、适用、节约的原则
,统一设计,一个村在100户至300户,每个劳动力耕种3公顷土地。为适应建立新村垦荒移民
的发展要求,并加强对这项事业的领导和管理,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省农业厅设立拖拉机
管理局,省民政厅设立移民局,具体办理接收安置移民工作事务。
1956年3月,为做好外省来黑龙江开发建设的青年垦荒团的欢迎、接待工作,省人民委员
会决定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各市建立青年垦荒团接待联合办公室,统一办
理有关垦荒团过往换车、转运、饮食和医疗等事项。4月初,为移民新村接来首批移民垦荒单
身青壮年3万人。省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人事厅联合发出通知,规定每个新村配备3名
脱产干部(党支部书记、社主任、会计),负责新村领导和管理工作。到6月末,共接收和安
置山东垦荒移民队员110080人,全省建立410多个移民新村,多数新村都盖了一部分新房;开
荒150多万亩(平均每人将近15亩地)。同年9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民政厅《关于接
收1956年移民家属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启发移民主动写
信动员家属来新村落户,防止强迫接家;1957年基本接完,个别任务大的县可延到1958年。
同时,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垦荒移民家属迁移乘车优待办法》的通知,
对移民家属购买硬席车票减收票价50%,托运物品不受重量限制,按行李计价。各县按照省人
民委员会的要求,在做好移民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直接挂钩,派出干部到移民移出地,讲清
新村建设现状,安排时间和户数,办好户口迁移手续,处理完原籍财产,最后由省统一安排
接家。在转运工作中,接家干部协助运输部门同各供应站联系,做好沿途饮食、饮水供应和
医疗工作。到同年底,共接来山东单身移民垦荒队员家属3657户、11787人。1956年当年全省
共建立移民新村447个,集中安置移民112175户、142899人(多数是单身垦荒队员)。分布在
全省6个地区的44个市、县,其中多数集中在嫩江专区。接收安置任务最多的甘南县,新建9
0个新村,安置22296户、26256人。林甸、富裕两县各建移民新村55个,接收安置人数都在1
.5万人左右。克山县建立了11个移民新村,接收安置青年垦荒队员2464人。
为了扶持新村移民的生产、生活,省农业银行对各项贷款指标做了具体规定。生产资料
贷款:新式农具,按60公顷地配1套;小农具,每户按15元计算,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掌握
使用;耕畜,每4公顷地贷1匹马,每匹马按250元计算(牛马各半);每30公顷地1台大车,
包括马具在内,计350元;种子,按每公顷贷给10元,产麦区可达到15元;牲畜饲草、饲料,
每匹马按5个月贷款58元。生活资料贷款:粮食按6个月,整户移民每人28元,单身移民每人
30元,边远县整户移民每人按30元计算。安家费:确有困难的户,按每人平均2元贷给,按移
民数,采取“包干”办法,一次下拨。为适应移民开荒和建房的的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
照顾移民收入,减轻当地群众负担,省人民委员会对1956年和1957年移民经费指标和使用办
法,重新做了规定。其投资、贷款范围和指标是:集中安置移民的经费包括开荒成本费,移
民旅运费,新村行政经费,移民工作管理费,移民房屋建筑材料费,打水井、安装碾磨费用
,副业基金,生产杂支费,伙食家具、生活日用费和医药费等。将原全省平均集中安置1户移
民,投资164元、贷款626元,重新调整为国家投资530元、银行贷款260元;把原来用贷款解
决建房及购置耕畜、新式农具、车辆四项改为国家投资。按此规定,1955年和1956年全省两
次共下拨移民经费10243.7万元(含分散安置移民款项在内),其中国家投资6607.5万元,
银行贷款3636.2万元。为了解决移民新村生产技术问题,从当地抽调有经验的农民到新村进
行技术指导。
移民新村建设,在国家大量财力、物力支持下,有了很大发展。到1956年底,全省新村
共开荒28.3万多公顷。购置耕畜4.3万多头、大车5300台、新型农具1143套。开荒并耕种了
14万公顷土地,产粮1亿多公斤。除少数新村受灾减产外,农业生产收入加冬季副业生产收入
,平均每人收入约在200元左右,多数移民收入超过原籍或与原籍相等。少数获得丰收的新村
,收入较高。宝清县的河南新村除留出生产费和口粮外,每人还分得400元。全省新村共建新
房2.5万间(每村建30至80间),设小学校20处、卫生所56处,还有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供销
社。许多移民经过比较,看到当地的优点,有些返籍移民又回到新村。
但是,1956年的移民工作也是有教训的。由于对集中建立新村安置移民缺乏经验,对大
批集中安置青壮年可能引起的各种困难考虑较少,计划偏高,步骤过急,各项组织的、物资
的和思想的准备跟不上,加之对移民思想动员工作不切实际,有的地方把远景当成现实进行
宣传等原因,移民到达新村后看到的情况同动员时讲的不一样,引起不满。1956年,建新村
接收单身移民最多的甘南县,由于建房任务重,时间短,在大部分新房尚未建成的情况下,
单身垦荒队员为了赶上春耕季节,一下子蜂拥而至,只好住在临时搭的草窝棚里。移民看到
一片荒野,有些人有点灰心。加之混进移民队伍中的敌对分子煽动、挑拨和操纵,由集体返
籍酿成骚动事件。在1956年5月20日到26日有8000多人手持棍棒结队徒步向齐齐哈尔方向进发
,要求返回山东。行前大肆毁坏农具、牲畜,扬撒口粮,抢掠群众财物,打骂、捆绑和扣留
干部。省、专区、县各级主要领导亲自出面,组织大批机关干部和干校学员进行劝阻和说服
工作。经过10天的大量工作,基本平息了骚动,停止了返籍活动,陆续返回新村。为了做好
思想教育和安置等善后工作,省、专区、县共派出数百名干部(包括移出地区派来的工作队
)进村工作。同时由政法部门检查处理了犯法分子,使新村各项生产和建设开始走向正常。
甘南移民返籍事件,也波及到其他一些市、县。移民返籍事件平息以后,省人民委员会于8月
初召开全省移民工作会议,肯定了移民工作成绩,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明确了存在的问题
。会议提出了巩固移民的7项措施,即组织好农副业生产,增加移民收入;加速建房,争取在
年底前接来10~20%的移民家属,接家路费全部由国家负责;改进新村农业的经营管理;加强
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并改善移民生活,做好过冬准备;调整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指标
,减轻移民负担;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会后,各地认真进行传达贯彻,增强了干部和
移民的信心,稳定了移民的思想,调动了移民的积极性。对于移民返籍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省下拨给28个市、县补助款85.5万元,其中移迁村址损失11.9万元,医药费支出10
万元,火灾等其他损失63.6万元。
为加强对移民新村的领导和管理,在1956年春季全省“并村划乡”中,将430多个移民新
村同当地行政村一并进行了并村划乡,建立了乡政权。同年8月,批准萝北、集贤县24个移民
新村建立5个乡,其中集贤县5个移民新村(青年庄)建立1个乡。同时在全省移民新村中心村
设置农技推广站、卫生所、供销社各1处,核定人员编制数217人。同年秋,山东省由省、县
、区移民工作干部58人组织慰问团,由团长、山东省移民垦荒局副局长带队,用两个月的时
间到黑龙江省24个县的移民新村慰问垦荒队员,介绍家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思想工作
,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移民的冬季巩固工作,省民政厅于1957年1月上旬召开有57个市、
县移民办公室主任(科长)参加的全省移民工作会议,集中研究了有关加强移民冬季巩固工
作的实际问题,提出要认真解决移民动摇不定和农业社经营管理混乱问题,搞好收益分配和
下一年生产准备,以及移民安全过冬等问题。会议确定,对于人均收入不足50元的新村不留
生产费用,全部分给个人,其生产、生活费用不足部分,由银行贷款或社会救济费解决;做
好住房防寒保温,帮助移民安全过冬;摸清移民思想底细,分类进行思想工作,对少数坚持
返籍的移民,经耐心教育说服无效的可以批准回去,不伤感情,欢迎再来。相继,在省委、
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的移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集中力量整顿新村,巩固移民。会后,省
人民委员会从民政、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了一批干部,会同嫩江专员公署抽调的干部
,深入到移民重点地区的甘南县各新村,做移民思想工作。组织移民把被雪埋在地里的庄稼
收回来,开展冬季副业生产,规划新村建设。各地都传达了省移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
深入新村,具体帮助解决和落实移民生产和越冬生活问题。经过努力工作,稳定了移民的思
想,多数垦荒队员愿意接来家属长期安家建业,积极投入冬季副业生产,增加了收入,并为
春耕生产进行了物资准备。
1957年2月中旬,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召开有专员和县长或县委书记参加的移民工作会议
,副省长于杰和省委书记冯纪新做了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对移民垦荒的方针和移民工作中
出现的问题,统一了认识。肯定了移民垦荒的成绩是主要的;问题是1956年接收计划大了一
些,时间紧,准备工作不充分,对移民的思想工作做得不够。会议确定,1957年移民工作的
中心任务是集中力量巩固移民,整顿新村,争取大丰收,为国家增产粮食,为移民增加收入
。具体目标是新村每个劳动力种上3公顷地,每公顷产粮1吨,每个劳动力收入300元至400元
。为了逐年完成全省移民垦荒计划,并考虑到可能条件,确定1957年移民计划适当减少,由
15万户减少到5万户。由于新村集中安置困难多,主要采取分散安置的办法,计划分散安置3
.5万户至4万户;计划建新村30个至40个,集中安置5000户至1万户;剩下5000户青壮年交给
国营农场安置。
由于全省尚有6.1万名垦荒青壮年需要接家属,省人民委员会决定,1957年新村增建住
房2.5万间,接家属2.5万户。省民政厅于3月19日发出关于移民接家属的通知,要求各地从
4月至10月份分三批接完。在接家属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生活准备,做到自愿接家
,准备不成熟的不接。接家属的新村要派一二名代表回去,接收任务在千户以上的县要由县
长带领干部到移出地区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查工作。各县按照省的要求,派出干部和移民代表
同移出地区的干部结合起来,对青年垦荒队员家属进行了许多深入细致的工作。在为单身移
民接家属同时,接收安置了一批新移入的整户移民。整户移民一次移来,原籍财产处理完了
,因而决心大,思想准备充分,便于巩固。泰来县大榆树新村,当年带家移民一次迁来218户
,同14户当地社员共建新村,当年就巩固下来。全村232户、1016口人,350个劳动力。建村
当年国家投资7万元,购置大型农具。在当地社员的帮助下建房303间。开垦荒地678公顷,全
部播种,平均每户种地3公顷。秋后,除200多公顷受灾减产外,收获粮食32.5万公斤,除留
够下年口粮、饲料和种子外,还卖给国家一部分余粮,平均每户收200多元,一般都超过原籍
收入水平。这个可喜成果,使移民看清了移民垦荒的好处,不仅没有返籍的,而老家还有10
0多户申请前来落户。到1957年底,全省共接来移民家属7315户、27047人;接收新迁入的整
户移民3400户、12777人;接收单身青年363人;总计40187人。其中嫩江专区30101人(接家
属5070户、18528人,整户移民3057户、11303人,单身青年270人),占74.9%。返籍归来移
民6702户、15405人。本年移民新村播种面积20.9万公顷,产粮1.5亿余公斤。同时,为19
58年接收的移民和原有移民准备接家属备妥木料与建出半成品房7046间,开荒14895公顷。经
过这一年的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工作,特别是经过社会主义大辩论,广大移民认清了移民垦
荒的意义和发展前途,明确了勤俭办社的方向,克服了依靠国家“供给制”的思想。80%的移
民已逐步稳定,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劳动出勤率一般都在90—95%。绝大多数的农业社已达到
自给有余,个别农业社还偿还了银行部分贷款。
为了切实做好1958年的移民接收安置工作,省人民委员会于1957年10月9日批准了省民政
厅《关于1958年接收安置移民的方案》,决定1958年接收安置山东移民1万户,约5万人。方
案提出,建立新村安置移民要贯彻“长远规划,由小到大,在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年发
展”的方针。新村规划,必须选择土质较好,不加工程即可开发的荒原,无地方病,交通较
方便。第一年接收量少些,留有余地,顺应移民的自身习惯,自行串连亲友,逐年扩大,在
三四年后达到规划的规模。有条件安置移民的原有新村和老村也可相应安置少量移民,做到
增人增产增开荒地。盖好住房,备好备足所需种子、饲料以及车辆、农具和耕畜。第二年春
季一次接完,投入当年春耕。要求积极做好准备,移民到后有住、有吃、有烧、有家具用。
各地按照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根据本地情况,逐乡逐村落实插社计划。勘测荒原,选定村址
,进行开荒、建房或租借房屋,购置农具、耕畜等,安排种子、口粮和饲料,均做了周密准
备。于1958年春接收山东移民10421户、54230人,共安置在33个县。其中补入新村的3964户
、21118人,安置在老社的5990户、30702人,建新村4座,安置467户、2410人。接收原有单
身移民家属4811户、19473人。由于各地在移民接收安置工作中,动手早,抓得紧,并把移民
安置纳入整个生产计划之内,准备充分,安置工作比较顺利。全省安置任务最多的克东县接
收移民1000户,住新房的26户,买房的190户,借房的784户。密山县接收移民301户、1645人
,安置在15个乡67个生产合作社,其中住新房的70户,买旧房的28户,借房住的203户,移民
到后都立即参加了生产。新建立移民新村的地方,建成了新房,并准备了生产生活用具。勃
利县于1958年3月末接来山东省曹县移民108户,到县后立即安置在移民新村。很多村都召开
了家属欢迎会、座谈会,介绍本地情况,解除了移民家属的顾虑,普遍感到心里托底。这批
移民由于动员时思想工作深透,移民条件讲得清楚,移民有克服困难的思想准备,因而来后
思想安定,劳动积极性高,安置以后即参加了劳动生产。肇州县接来的移民家属自己都种了
园田,有的还养猪养鸡。到1958年12月,全省本年接收安置整户移民13958户、71884人;接
家属11386户、43870人;总计为115754人。超过原计划一倍多。
到1958年底,1956年建立新村安置的青年垦荒队员,经过3年接家,大部分垦荒队员已与
家属团聚,但全省尚有17个县的100个新村3000余名垦荒队员没有接来家属。虽然农垦部决定
,接家属期限定在1958年为止,以后接家属路费由个人负担,但考虑有一部分人由于客观原
因没有按时接家属的情况,经请示农垦部批准同意移民垦荒队员接家属仍由国家承担运费。
为了完成最后一批垦荒队员接家属的任务,省民政厅于1959年5月发出通知,接家属工作由安
置县与移出县直接接洽、协商户数和时间。接家属必须是单身垦荒队员的家属,另有举家愿
来者,经当地同意,由自己解决房屋、路费和生活费用。对一时受灾户和返籍移民户不予接
收。各有关县按通知精神,经与移出县直接联系协商,到1959年12月31日,本年共为新村垦
荒队员接家属3359户、11666人,有劳动能力者2451人。此外,1959年还接收整户移民20297
户、106165人,分别安置在松花江、嫩江、合江、牡丹江、黑河5个专区。
1955年至1959年,全省通过建立移民新村集中安置整户和单身青年移民151851户、3383
83人;为单身移民接家属25720户、94370人。经过5年的生产劳动,开荒38.6万公顷,建房
8.6万间。有70—80%的移民巩固下来,安家立业,参加农业生产,为开发黑龙江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