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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边陲,农业资源丰富,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多的省份,还有大片的 宜农、宜林、宜牧、宜渔的肥沃土地和水域有待开发。农田地势平坦,连片程度高,适于机 械耕作;气温较低,无霜期短,农事季节性强,抢种抢收需要机械化;年降雨量少而集中, 十年九春旱,农业为旱作型;土地耕翻起垄比重大,需要通过耕作措施蓄水保墒,以最大限 度地利用土壤水分。这些都为发展农业机械化提供了非常有利条件。
    (一)
    世居黑龙江地区的各个民族,古时从狩猎、游牧,渐进于耕稼。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 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农业生产工具。由原始的骨、石工具,发展到铁、木制器,由人 、畜力发展到油、电为动力的现代农业机械,这一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黑龙江地区引进使用半机械化、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工具时间较早。1904年(清光绪三十 年),在靠近沙俄边境地区的瑷珲等地,就使用了沙俄生产的新式马拉农具。1908年(清光 绪三十四年),在黑龙江巡抚程德全支持下引进火犁(拖拉机,下同)两台,聘请洋匠(外 国人)驾驶,在齐齐哈尔以北讷河一带使用。民国时期,有军阀和财阀集团在绥滨县境内办 起东益、东井、智远、近思、广信等5大火犁公司,经营火犁16台。1931—1945年(东北沦陷 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掠夺东北地区农业资源,在黑龙江各地设立的许多“开拓团”和“满 拓农场”以及一些私人团伙经营的拖拉机共368台,分布在36个县(市)。但广大农村,一直 到抗日战争胜利前,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大部分仍然是旧式犁、耙、锹、镐、锄、镰、大铁 车。
    (二)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组织互助合作,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并有计划地发展农业机械化。
    1947年,黑龙江省开始创建国营农场,引用农业机械垦植。国营农场成为全省全面推行 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先驱,培养了大批人才,积累了经验,对全省广大农村发展农业机械化起 到了推动作用。
    1949年,在互助合作基础好的地方推广新式马拉农具。1951年,原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 ,在海伦县17区禄生村建立起黑龙江省第一个半机械化技术指导站,以推广新式马拉农具为 重点,结合指导各项农业技术的应用。1953年,全省半机械化技术指导站发展到34处。到19 57年,全省推广新式马拉农具工作基本结束,共推广24万件。黑龙江省农村的机械化是从工 具改革和推广半机械化农业机械开始的。新式马拉农具的推广是全省农村发展农业机械化迈 出的第一步。
    (三)
    1952—1985年,是黑龙江省农村有计划、有步骤推行农业机械化,并取得巨大成就时期 。这30多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大体经过3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2—1957年,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试办阶段。试办目的是:示范农民, 积累经验,培养人才,为大发展作准备;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摸索中国式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路子。1952年,国家在桦川县11区试办建立起全省第一个拖 拉机站——星火拖拉机站。配备拖拉机7台,主要为星火集体农庄代耕服务。1954年,拖拉机 站发展到16处,经营拖拉机175台。1957年,拖拉机站(包括机械垦荒站)发展到28处,经营 拖拉机724台。拖拉机站经营管理,主要采取苏联的方法。拖拉机站由省农业厅直接领导,人 、钱、物3权在上。拖拉机由拖拉机站经营,为农民代耕,定额收费,亏损部分由国家补贴。 拖拉机站没有自己的产品。拖拉机站3权在上,所在地党委只管政治工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拖拉机由拖拉机站管理,为农民代耕,双方“两条心两本帐”不利于生产和管理。1957年 春季,改革了管理体制,把拖拉机出租给集体经营,由拖拉机站进行业务指导,实行结果发 挥了机具作用,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拖拉机站的领导骨干主要来自国营农场和农建二师转 业军官。农建二师政治部主任吕洪儒转业后,于1955年担任黑龙江省拖拉机站管理局局长, 他在建站、组织垦荒和代耕生产服务以及后来主持农机厅(局)全面工作中始终艰苦奋斗, 钻研业务,为发展黑龙江省的农业机械化事业作出了贡献。拖拉机站的机械都是从国外引进 的,只适于平作,不能垅作,利用率低,许多农活还得用旧农具作业,增加了生产费用。19 52—1957年试办的28处拖拉机站,分布在27个县。国家共投资2780万元,配备拖拉机724台、 机引农具3180台(件)。为集体农庄、合作社和互助组代耕土地321.1万亩,占全省耕地面 积3.1%。为350个移民新村开荒328.7万亩。机械播种的小麦、大豆、亚麻比畜力耕作增产 20—40%。开荒地做到了当年开荒、当年播种、当年收获,效益显著。经过6年试办,在经营 形式、农业机械耕作和管理等方面,初步摸索出一些经验,为机械化普遍发展开辟了新路。
    第二个阶段,1958—1978年,是黑龙江省农村农业机械化普及阶段。农业机械化在试办 的基础上,从1958年开始,由点到面广大农村普遍发展起来。1958年,在全省开展了“大搞 工具改革”运动。提出农用大车轴承化,农田水利建设大搞空中索道化,还推广了绳索牵引 犁。使农用大车遭到严重破坏,许多改良农具粗制滥造,不能使用,浪费了大量资材。1958 年,撤销国营拖拉机站,将农业机械卖给人民公社,实行社有社营。这种社营实际上投资还 是国家出,经营亏损还是国家补贴。再加拖拉机由社营以后,管理不善,机械利用率下降, 损坏严重。1962年,人民公社实行以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国家又将拖拉机上收,第二次 办国有国营农业机械站。1962年,农村拖拉机发展到2889台,比1957年增加了3倍。有拖拉机 的县(市)从1957年27个增加到64个,以县(市)为单位普及率达到97%,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面占人民公社的71%。到1964年,县(市)农业机械总站发展到66个,人民公社分站发展到6 10个,有拖拉机2814台。国有国营拖拉机站实行企业管理,独立计算成本和盈亏,很多拖拉 机站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亏损严重。1964年,省农业机械厅厅长赵振华率领农机战线全体 职工,打了一场扭转经营亏损的翻身仗,改善经营管理工作,推行车组日核算,机耕队5日核 算,分站和总站10日核算的制度,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精简人员,增收节支。当年即盈利25 4万元,扭转了历年亏损局面,成为全国农机系统盈利最多的省份。拖拉机数量大量增加,配 套农具严重不足,“犁后喘”(用拖拉机牵引旧农具,用人扶着跟在犁后跑)遍及全省。19 64年研制成功了垄作七铧犁,并在全省开展了以消灭“犁后喘”为中心的农机配套大会战, 为解决垄作机械配套农具开创了新的局面。第二次国家办站以后,相应地加强了各项经营管 理,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创出了不少先进经验。诸如望奎县的农机管理,阿城县的农 机节油,爱辉县的农机修理厂建设等经验,并在全国推广。特别是双城县的建立农机责任制 、密切站群关系的经验,在1965年12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的东北地区农机会议上,(吉林 省榆树县、九站农业科学研究所的经验)被肯定为“双榆九”经验,在全国推广。根据1966 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机械化会议提出的农业机械以社、队自购自办为主,机具制造以地方为主 ,农机产品以中、小型为主的方针和农业集体经济力量的情况,1969年又将全省65处县(市 )农业机械站的农业机械陆续卖给社、队经营。在“文化大革命”中,农机管理机构被砸烂 ,各种规章制度被废除,领导干部靠边站,管理混乱,农机生产和农业机械受到严重损失。 据1970年统计,全省农村大中型拖拉机的完好率仅为38%,全年发生人身伤亡和机具事故990 起,死亡77人,损坏拖拉机147台。1973年,根据当时农业机械化情况,提出了大打“两配、 两力”(配套农具、配件、动力、运力)的翻身仗。经过努力,到1978年,机引农具生产能 力增加1倍,拖拉机达到2.9万台,乡乡村村普遍有了拖拉机,初步形成了适合本省耕作制度 需要的农业机械体系,机耕地达到58%。
    第三个阶段,1979—1985年,是黑龙江省农村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阶段。农业机械在农 村普及之后,重要任务是以耕作机械化为重点,进一步向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为 了取得经验,1979年开始,按照自然、生产特点,将全省划分为杂粮、麦豆、山区半山区和 边境地区等4种不同类型区,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推行机械化的办法。在全省选择了37个生产 大队进行试点。1980年又在705个大队试点,改变了不分情况一刀切、高指标、高速度的脱离 实际的做法,取得了在不同地区投放拖拉机台数多少不一;大、中、小型配备比例不一,机 械化发展速度不一、耕作方法各异,劳畜力安排因地制宜以及量力而行,依靠群众进行机械 化等方面的经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打破 了拖拉机经营体制仅有的国营和集体经营两种形式,形成了多种成分,多层次和多种形式并 存的新格局,农业机械化出现了新的局面,各家各户争相购置农业机械。1985年,农村拖拉 机达到20万台。小型拖拉机增加到14.3万台,比1978年的1.6万台增加近8倍。
    (四)
    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农机管理、供应、修理、制造、科研、教育等6个方面的管 理与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与健全起来。1959年,建立省的管理机构农业机械厅。到60年代初, 地(市)、县、乡(镇)都建立各级农机管理与服务机构。1961年,地(市)、县农机物资 供应部门普遍建立起来。1962年,建立了省农机物资供应公司,1985年,有1个省公司、13个 地(市)公司、69个县(市)公司、439个乡(镇)供应网点。乡(镇)供应网点与乡(镇) 农机管理服务站结合,实行管、供、修三合一,方便了群众。集体和个体经营农业机械和配 件的网点遍及全省城乡。农机修造企业也普遍建立起来。1985年,县(市)设有农机修造厂 97个,乡(镇)农机修理厂526个,在农业机械较多的村,设有农机维修间。1985年,农机科 研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力量。有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个、农机鉴定站1个。还设有畜牧、水田 、农副产品加工、农机修理、农机运用5个专业所。各地、县(市)设有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或 农具研究所。农机教育事业也普及全省。有省农业机械化学校3处,有地(市)农机技工校2 处,农机干部学校5处,各县(市)都有农机校。1985年,农机管理与服务部门,形成上下相 通,左右相联,多层次,多种经营的完整体系。全省农机战线有职工32.2万人。这一支宏大 的为农业机械化事业管理与服务的队伍,为全省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全面、优质服务,保证了 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健全发展。
    (五)
    黑龙江省农村的农业机械化,从1952—1985年,经过34年的历程,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已 经普及全省,农业机械已成为农村生产力中重要组成部分。到1985年,全省农用拖拉机达到 24万台(其中国营农场4万台),大、中型链轨拖拉机拥有量居全国之首。机械动力在全省农 村总动力中占80%。农村的农业机械总值达22.5亿元。全省机耕地程度达65.5%,其中国营 农场达90%以上;机械播种程度55.2%,其中国营农场达92.8%;机械中耕程度60%,其中国 营农场达71.7%;机械收获程度29.5%,其中国营农场达85%;机械运输程度达到70%,国营 农场运输全部机械化;制米、磨面、榨油、饲料粉碎等,从农村到农场都实现了机械化。农 业机械化在扩大耕地面积垦荒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5年,累计开 垦荒地面积达8400万亩,相当于黑龙江省解放前近百年垦荒面积的总合,比解放时全省耕地 面积增加1倍。
    农业机械化与生物技术有机结合,使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全省总产由1949年的50亿公 斤,增加到1985年的140亿公斤,增长近2倍。
    在发展农业机械化过程中,大力进行了农具改革和配套,推行了以垄作为基础,深松为 主体,翻、松、耙交替进行,垄作和平作相结合的耕作方法。机械化为农业采用新技术创造 了条件,使农机和农艺在一个新的更高层次上结合起来。到1985年,全省机械田间作业标准 化面积达5000万亩,占机械田间作业面积70%。全省推广棚盘育秧和机械插秧水稻面积30万亩 ,平均亩产水稻400公斤,比旧耕作法增产30—50%;全省普遍推广了用机械深施化肥的技术 ,比浅施提高肥效30%;用精量播种机播种,达到苗匀、苗全、苗壮,每亩节省种子1—1.5 公斤。
    农业机械化降低了费用,提高了劳动效率。用机械耕作比用畜力节省费用30%。全省每年 从田间替代出30%的劳动力,为发展多种经营、商品生产,繁荣市场经济提供了劳力资源。
    农业机械化改善了劳动条件。农民过去种地靠“三弯”(弯钩犁、锄、镰),“面朝黄 土,背朝天”。使用机械改变了笨重劳动,缩短了劳动时间。农民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开展 文体活动、修建房屋、植树造林和增加公共福利设施等,都有了充足的时间,促进了农村精 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黑龙江农业机械化,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还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