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1981—1985年农业机械化规划
规划方针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集中使用农业机械,先“化”边境地区、先“化”麦豆
地区、先“化”容易化的项目。以生产大队为单位,一批一批地“化”。
规划指标重点是解决田间作业从种到收的机械化。麦豆产区达到耕地、耙地、镇压、播
种、中耕、深松、除草、追肥、植保以及收割、脱粒、扬场等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杂
粮地区除高杆作物的收割和部分作物的间苗以外,从种到收基本实现机械化。这两类地区,
同时实现种子精选和部分粮食的烘干机械化,逐步解决精量播种机械,实现中长途和部分田
间运输机械化。
规划到1985年,黑龙江省共需配备大中型拖拉机15.2万台,其中5年新增10万台。15.
2万台中用于开荒3.3万台,国营农场1.9万台,人民公社10万台。手扶拖拉机12万台、联合
收割机3.3万台、农用汽车2.6万台、大型农具62.4万台、大拖车11.6万台、小拖车12万
台。
实现农业机械化所需资金,由国家拨给专项长期低息贷款解决。从1981年起,每年拨给
黑龙江省低息贷款1.6亿元,5年共拨给8亿元。人民公社开荒,每亩由国家拨给投资45元。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机械化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生产规模相对变小,
小型机械的需求量增加。到1985年,小型拖拉机达到15万台,超过了规划12万台的目标,而
大中型拖拉机只达到9万台,只完成规划目标的60%。大型农具、联合收割机、汽车等均没有
达到规划目标。田间主要作业环节的机械化程度,则由于大中型农业机械作用发挥不好,一
直徘徊在1981年的水平。1983年专项农业机械化低息贷款转为商品粮基地贷款,以生产大队
为单位,分批实现基本机械化,仅进行了试点,没有继续分批推进。农业机械化适应体制改
革变化的新情况,进行了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