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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拖拉机

  1947—1957年11年间,黑龙江省拖拉机拥有量达到3136台,平均每年增加300台左右。这 些拖拉机主要装备了国营农场和拖拉机站。82个国营农场,配备拖拉机2288台。28个拖拉机 站,配备拖拉机724台,每个拖拉机站平均有拖拉机30台左右。最多的绥化“八一”拖拉机站 ,有55台,最少的肇州拖拉机站,只有12台。进口拖拉机全部是大中型的,其中以链轨拖拉 机为主(占75.2%)。
    1959年国家第一次投放61台国产东方红—54拖拉机。哈尔滨市在接收拖拉机时,举行了 有5000多人参加的接车典礼。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冯纪新在典礼上作了题为“为加速实现农 业技术改造而奋勇前进”的讲话。全国第一个女拖拉机手梁军,驾驶着东方红拖拉机,进行 操作表演,大幅照片刊登在黑龙江日报第一版。
    1962年,拖拉机发展到8365台,分布在64个县和107个国营农场,为680个人民公社、54 28个生产大队、89924个生产队服务。服务单位分别占公社总数的71%、生产大队总数的52%、 生产队总数的40%。据483个公社调查,拥有拖拉机8台以上的公社80个,占17%,7台以下的有 403个公社。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农村牲畜瘦弱,畜力不足,为尽快恢复生产,拖拉机投放 适当照顾了畜力不足的社队。据403个公社调查,拥有1台拖拉机的公社42个,拥有2台拖拉机 的公社97个,拥有3台拖拉机的公社74个,拥有4台拖拉机的公社79个,拥有5台拖拉机的公社 45个,拥有6台拖拉机的公社40个,拥有7台拖拉机的公社26个。这种投放方法,大大地缓解 了畜力不足,促进了生产的恢复。但对机械化管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产生了不利影响。
    1964年,黑龙江省拖拉机投放量达到11116台。分布在120个农场和所有县、市,为913个 公社、9977个生产大队、53969个生产队服务。1972年拖拉机发展到24046台,分布在135个农 场和7942个生产大队,有拖拉机的大队占大队总数67%。生产大队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 2万台,平均1个生产大队有大中型拖拉机1.5台。到1978年,全省拖拉机达到6.3万台,其 中小型拖拉机1.7万台,占26.8%。农村人民公社有拖拉机4.5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 9万台,胶轮拖拉机比重增加到37.9%。以生产大队为经营单位,普及率达到95%,平均1个生 产大队有大中型拖拉机2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商品粮基地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加快了农业机械 配备。1980、1981两年,全省大中型拖拉机投放量均在万台左右。1983、1984两年,大中小 型拖拉机投放量达到4万台。到1985年,全省拥有的各种型号拖拉机达到24万台。其中小型拖 拉机15万台,占62.5%。在大中型拖拉机中,胶轮拖拉机占52%,链轨拖拉机只占48%。拖拉 机负担面积,按马力计算,每马力负担耕地19.9亩。国营农场16.3亩,农村人民公社20. 2亩,均已达到基本实现机械化的装备水平。与全国比较,拖拉机拥有量在全国居第4位;大 中型拖拉机居第2位;链轨拖拉机居第1位。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耕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地块变小。小型拖拉机由于价格便宜、操 作简便、作业项目多、成本低、使用方便,深受农民欢迎。农户争相购买,出现了农业机械 化向千家万户转化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