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8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中,有两个特殊命名站。一是黑龙江省少年先锋队拖拉
机站。1956年6月1日,望奎县和哈尔滨市霓虹小学发起倡议,共青团省委号召,全省有120多
万少年儿童参加,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共筹集资金70多万元。其中16万元投入了哈尔
滨市郊区王岗拖拉机站。1957年6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在王岗区召开了命名大会。于杰副省
长到会宣布该站命名为“黑龙江省少年先锋队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参加大会的有300多名“
小五年计划”活动的积极分子,还有苏联、波兰、匈牙利等国的儿童代表团。苏联沿海边区
工会儿童代表团到会祝贺,并赠送了礼物。第一任站长是老红军王宾。1959年少先队拖拉机
站改建为农机修造厂,1960年3月与哈尔滨农业机械厂合并。二是绥化“八一”拖拉机站。1
95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为加强军民团结,支援农业合作化,决定将解放军(包括志
愿军)指战员捐款人民币45万元赠给黑龙江省。省人民委员会于1957年8月25日,决定将此款
拨给绥化宝山拖拉机站,因而将该站命名为绥化“八一”拖拉机站。1958年下放后,改建为
绥化“八一”拖拉机修造厂。
国营拖拉机站试办时期,拖拉机站一切作法都参照苏联。领导权归省农业厅,生产指挥
权在基层。一套生产、两家管理,形成站、社“两层皮”,行动不统一,有时机等人,有时
人等机,互相扯皮;有些地方使用机器闲了马牛,出现了两套成本一家拿,群众反映“一枪
两眼”;国家把一切都包下来,农民只使用机器,不爱护机器,对拖拉机站经营好坏不关心
,不愿交代耕费;拖拉机站只管代耕,定额收费,不关心农业社的产量和农民收入,存在“
两条心,两本帐”的矛盾。1953—1957年5年间,农民共欠机耕费600余万元,占应收费用的
25%。为解决站、社之间的矛盾,黑龙江省曾于1958—1961年将农业机械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
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