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章 队有队营

  黑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后,农业机械即由社有社营过渡 到队营,其中包括生产大队自有自营和生产队自有自营两种经营形式。从1969年农业机械第 二次下放,到1982年实行农户自营前的13年,是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稳定发展的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