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统计,全省仅有13个小队经营13台小型拖拉机。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扩大了生产队的经营自主权,生产队自有自营农业机械的数量有了长足的发展。
生产队经营的拖拉机,多是由大队农业机械队负责供油、供件,帮助保养维修、培训农
机手,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搞好机械化生产。生产队经营拖拉机由于所有权、管理权、使
用权统一,调车方便,不误农时;整活零活都能干,机具利用率高,有利生产;驾驶员、生
产队社员利益一致,关心生产后果,注意作业质量,进一步解决了“两条心、两本帐”的矛
盾。但大型拖拉机与生产队的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由生产队经营,影响大机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