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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集体所有承包经营

  1982年,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机械也相应地推行了集体所有,由农 机服务队、包车组、农机户及个人承包经营的办法。1983年全省大中型拖拉机实行承包制的 占76.4%,到1984年,达到90%以上。承包办法是:一包任务——承包者和大队签订作业合同 ,保证为农户服务好。二包提留——承包者按定额给大队上缴机械折旧费、大修费和管理费 。三包分配——承包者作业收费,自负盈亏,交够提留,包干分配。四包拖拉机的技术状态 和安全生产。农机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有效地调动了农机人员优质服务的积极性。驾驶员把 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放在第一位,机械作业质量比历年都好。农机承包制使广大农 机人员非常关心经营成果,积极扩大机械作业项目,除农田作业外,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农田 基本建设、运输、饲草饲料粉碎、脱粒等多种经营服务项目。承包人员精打细算,减少开支 ,努力降低作业成本。依兰县道台桥公社赵家大队,过去经营3台拖拉机年年亏损。1982年全 机耕队亏损5500元,平均每台亏1830元。1983年将1台东方红——75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承 包给4级驾驶员陈殿举自主经营。承包合同规定承包者完成本队的机耕作业后,可以外出作业 。承包后,陈殿举一家都动员起来了,精打细算,爱护机器,农活质量好、及时。农户争相 使用。1983年共完成作业1.4万标准亩,总收入15856元,总支出8715元,净收入7141元,比 农机队集体经营1台拖拉机多收入8971元。部分机械化程度高的乡、村,采取多层次承包经营 ,效果更明显。如桦南县幸福乡五一村的农业机械,1984年开始实行多层次承包经营。大队 农机服务队经营1台推土机,为全村发展工、副、渔业生产服务。同时经营油料、农机配件, 为农机户供油、供件,帮助维修机具和进行技术指导。原有农具停放场和机库,对农机户提 供有偿服务。另3台链轨拖拉机、2台收割机及全部配套农具,组成3个联合机组,承包经营, 固定到3个麦豆生产承包组统一管理、使用。全村的中小型农机具实行个人承包和农户自营。 多层次承包经营形式,保证了农业生产,繁荣了农村经济。1985年全村粮食总产225万公斤, 平均亩产405公斤。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力60人,占全村劳力总数10%。每劳力产粮3.75万公斤 ,卖商品粮2万公斤。全村还经营运输、建筑、采矿、食品、饲料加工及服务行业等10多项工 副业生产,工、副业生产劳力占总劳力43%。1985年总收入600万元,其中工、副业生产收入 占66%。全村集体积累达435万元,农民收入1984年人均1042元,1985年1500元,收入超过万 元的农户有250户,占全村总户数45%。
    农机承包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承包期短,承包者有现得利思想,对机器不爱护;拖 欠承包费以及承包组内部分配存在平均主义,影响了承包制的巩固和发展,加之农村体制深 入改革,到1985年,全省集体所有、承包经营的拖拉机减少到8328台,仅占保有量的4%,其 中主要是大中型拖拉机共7258台,占保有量11.5%。其余的都归农户自有自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