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生产的经济核算工作,随着经营体制的发展变化和群众对农机化经济效益的要求,
核算制度和核算内容也在不断地完善、提高。
一、国营站的核算
试办国营拖拉机站时期,经济核算工作是根据国家农业部1954年10月颁发的《建设农业
机器拖拉机站试行办法草案》规定:“拖拉机站运用国家的农业机器,在农业社的土地上,
帮助农民共同进行生产,产品为集体农民所有,自已没有产品。其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为:
(1)全部资金由国家预算拨款,省掌握指标,作业报酬上缴省(盟、市)农业部门。(2)
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包括拖拉机队、修理工、汽车运输队),以实际生产消耗与计划开支相
比,考核节约与浪费,不以开支与收入相比计算盈亏。(3)机械、房屋不计算折旧,建站筹
备,训练干部、农具手等费用实报实销,不列入生产费用,不计成本”。根据国家规定,黑
龙江省农业厅于1955年初制订了《农业机器拖拉机站财务管理几项规定》,具体核算方法即
“贯彻内部经济核算。通过定额核算的方法,合理运用国家资财,严格财经制度,杜绝损失
浪费……达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作业成本不断下降,切实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拖拉
机站特点,其资金来源为国家预算拨款,所得作业报酬,如数上缴。各站按已批准的年度生
产财务计划,按季提报预算一式二份,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按季拨款,固定资产不计折旧
,所有机具、房屋、工具、设备等以基本建设资金处理。同时确定成本核算项目为油料费、
人员工资(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和附加工资)、修理费、经营管理费4项。要求全年分3
个阶段进行核算,即1—5月,6—9月,10—12月。并实行3级核算,即机站阶段核算,机械队
5日核算,车组班次核算。核算重点是作业中的直接成本。1952—1957年,由于制度健全,财
务人员比较强,核算工作普遍搞的好,逐年都有核算结果,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了分析资料
。
1962年以后,国家第二次办站,根据1962年4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农机厅、财政
厅、银行《关于改进农村人民公社农机经营管理体制的意见》,农业机械管理站改为企业管
理。1963年1月,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规定:“国营拖拉机站是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由
国家核给必需的资金(包括站属厂、站的资金),独立计算成本和盈亏。”同时确定成本项
目为(1)生产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2)油料费;(3)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4)大修理折旧(专用);(5)基本折旧;(6)经营管理费。并要求不断改善经营管理,
力争做到不亏损。黑龙江省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在全省农业机械站普遍推行机耕成本核算,
独立计算盈亏。桦川星火农机分站成本核算情况即是一例。
星火分站1962年春收为国营,当年亏损11万元。1963年改为企业经营,实行经济核算。
全站16台拖拉机,为3个公社23个大队89个生产队代耕服务,全年完成田间机械作业量22.9
万标亩,每标准台平均作业6071标准亩,比1962年提高2.2倍,超过省计划指标49%,作业质
量甲级占95%以上。每标准亩耗油0.73公斤,低于省定标准26.5%,全年节油近40吨。标准
亩成本1.11元,比1962年2.56元下降了56.6%,减少开支33.3万元。1963年把精简未走的
20名留用人员全年工资摊入成本后,不仅实现了扭亏,还盈余3000多元。同时附属修理厂盈
余3万元,厂站满堂红。
全省农业机械站,1962年亏损1293万元,1963年亏损2072万元,居全国首位。1964年,
在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厅长赵振华的带领下,打了一场扭亏增盈的翻身仗,在加强政治思想
教育的前提下,全面加强农机经营管理,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方面,推行车组日核算,机
耕队5日核算,分站和总站10日核算的制度,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制定实行了“十不准”的严
格规定。即不准虚报作业量,不准虚报成本,不准混用修理基金,不准浪费流动资金和一切
农机物资,不准违反财经制度,不准擅自花钱,不准乱调、乱拆、乱借、乱卖固定资产,不
准挪用专项资金,不准坐收坐支,不准轻易调动财会人员。使1964年农机作业每标准亩成本
由1962年的2.03下降到1.25元,降低38.4%。经过1年的努力,全省农机站实现了全行业扭
转经营亏损的奋斗目标。不仅甩掉了多年亏损的帽子,而且盈余254万元,成为全国盈余最多
的省份。这一成果由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冲击,未能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集体农机队的核算
70年代,农业机械归社队集体所有,由大队(农机队)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农机作业成本实行农机队和机车组两级核算。黑龙江省多年推行3项(油料费、田间修理费
、管理费)或4项(加定期修理费,即大修提成)作业成本核算。即由机车组每天、每个班次
记好随车日记,主要核算油料费和田间修理费;大队农机队统一核算管理费和定期修理费。
有少数管理水平高,经济基础好的大队,每年按标准提取机具折旧费,核算5项成本。经营成
果好坏,由大队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农机队长期吃大锅饭,生产队和社员都不满意。
1979年,全省推广了绥棱县靠山公社大队农机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办法,
其做法是大队农机队统一核算油料费、维修费、管理费、机械折旧费和大修提成等5项成本,
作业收费,自负盈亏。年终出现盈余留作农机队积累或以丰补歉;出现亏损,农机队自力更
生搞生产,增收节支或者借贷弥补。同时实行“按亩挂分”,把驾驶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作业
数量、质量直接联系起来,初步解决了农机队吃“大锅饭”问题。到1980年,全省有40%的农
机队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2年,大部分农业机械实行承包经营,集体提留机械折
旧费、大修提成和少量管理费,其余油料费、日常维修费和人员工资由承包者包干,盈亏自
负。
三、农机户的核算
1983年以后,农业机械以农户自营为主,独户经营独户核算,只记油料费、修理费两笔
大帐,有代耕任务的,加记代耕收入帐。农机联合体大部分建立了收入帐、支出帐、出勤登
记簿及各户投资、借贷、分配等帐簿。年终结帐赔挣多少,各户或每个劳力分配多少都很清
楚。但也有帐目不清,凭记忆算帐的。较普遍的问题是不计成本,不留积累,搞平均主义分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