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耕队
机耕队是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基层组织。国营拖拉机站是在省属站下直接建立机耕队。农
业机械站是县(市)设总站,公社设分站,在分站下建机耕队。主要根据机具多少,服务范
围大小,本着方便群众、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组建相应数量的机耕队,每个机耕队配备相应
的拖拉机和附带农具,负责组织指挥各个机车组进行机耕生产。国营站的机耕队设正、副队
长、统计员、技术员、物资供应、保管人员各1人。由县配备,经省任免,长期专职专业。机
耕队内部实行“三定、三包”定额管理。即定人员、定机具设备、定服务范围;包机耕任务
、包作业成本、包机具技术状态。60年代初,吸取社营经验,把国营的机具固定到生产大队
使用,按照生产队的作业需要和机具设备能力,制订机耕生产计划,经公社和生产大队批准
后,由机耕队和生产大队签订合同,按合同组织生产。
农业社自营时期,没有建立机耕队,由主管生产的社干部直接调用。人民公社化以后,
公社曾组织机耕队为管理区(生产大队)代耕服务。到70年代,农业机械全部归生产大队经
营,普遍建立了农机队。根据多年实践经验,1978年省农机管理局规定:每个农机队配1名相
当于大队干部的人员任队长。1台车的队另配1名核算员兼保管员;2台车的队增配1名技术员
兼修理工;3—4台车的队配技术员(修理工)、核算员、保管员各1人;5台车以上的队增配
机务队长1人。到1982年,全省大队农机队组织都比较健全,人员也比较稳定,对发展农业机
械化起到了很大作用。甘南县音河公社兴十四大队农机队,是1970年建立的。有大中型拖拉
机7台,手扶拖拉机15台,柴油机22台,各种配套农具70多台(件)。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达
到90%以上,非田间作业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和电气化。由于多年重视农业机械科学管理,拖拉
机和农具的技术状态常年台台完好,出勤率达98%,每马力年工作量达340标准亩,亩耗油0.
46公斤,3项(油料、维修、管理费)亩成本0.31元。10年共节约修理费8.7万元,节约柴
油195吨,合人民币5.8万元。实现了优质、高效、低耗和安全生产。曾连续多年被评为省、
地、县先进单位。1979年被共青团省委、团中央命名为“新长征突击队”,1980年被评为全
国农机管理先进农机队,并出席了先进代表会议,在会上介绍了农机队管理经验。这个农机
队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一不等二不靠,自力更生搞配套,10年间,先后改革、自制了14
种40余台(件)配套农机具,突破了机械作业只限于翻、耙、压“老三样”的框子,解决了
杂粮作物播种机械化,重点是玉米从种到收的机械化问题,使全大队只用30人,10天就能种
完地。用11天,408个人工,就完成了原计划要用1.2万个人工,5个月才能完成的34眼机井
的打井任务。用改制的开沟筑埂机和平地机,在全大队筑起了两条7华里长的拦河大坝,修筑
了50多条总长60华里的灌溉渠道。配合全大队151眼机井,人均拥有6亩水浇地。还改制了打
浆机、割草机、搂草机等,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到1978年,全大队人均拥有2头猪,3只羊
,每户平均交售肥猪3头,集体卖羊毛上万斤,一次还出卖了92匹马。当地群众称赞说:“兴
十四村由穷变富,农机队立下了汗马功劳”。农机队有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又红又专
的农机队伍。农机队队长周普然是个老驾驶员,又是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既能开车、修车、
管好车,又能做好农机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他一心扑在机械化上,机队10多项机具改革,
都是他琢磨出来的。群众称他是“一敲三响的硬汉子”。在他的带领下,机队人员个个勤学
苦练,一专多能,公而忘私,深受群众的爱戴。1983年农业机械队由农户经营后,机耕队由
生产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机构。
二、包车组
在机耕队内部,根据生产规模大小,以大中型农业机械为主体,分别建立若干个包车组
。农机站、队的各项计划、任务和规章制度,都要落实到包车组,由包车组贯彻实施。50年
代,包车组成员都是经过专业学校和训练班培训过的国家职工。每个包车组均配有3级以上驾
驶员2名,每2台配1名熟练的修理工。包车组作业有计划,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作业质
量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物资有专人管理,做到了钱不乱花,车不乱用,驾驶人员(包括
修理工)不乱调动,专业管理好。1952—1957年,机车出勤率达90%以上,时间利用率在80%
左右,作业质量群众满意。
1958年,农业机械归社队集体经营。初期,拖拉机包车组由农业社直接管理。农村人民
公社化以后,由管理区(大队)组织包车组,推行“包定奖”责任制(详见第一章第二节)
,为生产队机耕服务。
1962年,国家第二次办站初期,实行1站为多社,1台拖拉机(即1个包车组)为多队服务
的形式。机车调动频繁,空运多,效率低,成本高;同时驾驶员流动性大,不太关心生产队
的生产成果,生产队也不关心机具管理。1964年,全省推广了双城县的做法,即以社建分站
,以大队为单位建立包车组,固定农机具和驾驶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扶犁手和旧农具配合作
业,生产队把驾驶员当作自己人,驾驶员把生产队当作自己的家,互相关心,密切配合。
70年代以后,社队集体经营,生产大队都建立了农机队,对包车组的建设和管理普遍加
强。机组人员是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农机队同意,大队批准录用的。包车组长报请公
社机管站审批,并要求3—5年不变。农机队对包车组实行“五定一奖”的管理办法,即定人
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油料消耗、定成本,按作业质量要求超额完成任务,同时节约油耗
、降低成本的给予奖励,反之则受罚。在此基础上实行定队使用,包车组和生产队签订合同
,按合同完成各项机耕任务。户营农业机械后,包车组转变为自营户和代耕专业户等形式。
三、驾驶员和农具手
(一)人员定额
黑龙江省从1952—1982年每台链轨拖拉机配4人,其中驾驶员2人,农具手2人;轮式拖拉
机配2人;手扶拖拉机1—2人;联合收割机配2人。根据农机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社队代培后
备技术力量,有的地方还加配1—2人。
国营站的驾驶人员都是国家职工。1964年实行农民农具手制,每台大型拖拉机由国家配
2名驾驶员,生产队选配2名农具手,机械作业时上车当工人,不作业时回生产队参加生产,
实行亦工亦农。同时在机耕队内部,还实行驾驶员顶修理工、修理工顶驾驶员的劳动制度,
培养多面手。
社队集体经营期间,驾驶人员都由集体农民担任,定额不变。
(二)人员选拔
根据国家农业部规定,1954年和1956年,拖拉机站在服务庄、社中选拔身体健康、生产
积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政治进步的18—25岁的青年培养拖拉机手和农具手。1964年以后
,驾驶人员主要是从农民农具手和城市下乡知识青年中选拔的。社队集体经营农业机械以后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规定:由公社选送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年龄在17岁以上,具有高小
文化程度和有一定农业生产知识的公社社员,培养拖拉机手。1973年8月,国家农业部在《农
机人员培训工作意见》中指出:各种机手和驾驶员应招收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热爱农机
事业、具有农业实践经验和一定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包括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在内)
。要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原则,反对草率从事和不正之风
。1978年4月,农林部在《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中,提出了“要建设一支宏
大的亦工亦农,掌握现代技术的农业机械化队伍”,并强调人员选拔条件,要求保持驾驶人
员的相对稳定。1979年4月,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做了补充规定:农具手要经公社农业机械管
理站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座机手必须经县农机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拖拉
机的包车组长,要由2级以上驾驶员担任,联合收割机组长必须由3级以上驾驶员担任。省农
机管理部门多次规定,农机队长和包车组长的任免,需经大队管理委员会讨论,报公社审批
,在农机站备案,一般驾驶人员的变动,需经公社农业机械站同意。
(三)技术考核
1955年,黑龙江省农业厅为统一两省合并后拖拉机驾驶人员技术等级,于当年春耕前,
对两省拖拉机站驾驶员进行了普遍考试,考试内容两项:一是技术能力,包括理论和实际操
作;二是工作表现,包括服务态度、作业质量、遵守规章和站社关系等。1962年统计,各类
驾驶员共9277人,其中1级2930人,2级2668人,3级1480人,4级639人,5级126人,6级78人
,7、8两级没有,无级的1356人,平均级别为2.06级。1963年对农村拖拉机驾驶人员(原国
家驾驶员除外)又进行考评定级,具体规定:凡参加实际操作2年以上者准报考1级,4年以上
者准报考2级,7年以上者准报考3级,10年以上者准报考4级。并要求坚持考评结合,评思想
、评劳动态度、评作业质量、评机械技术状态。同时要把农具和生产基础知识列为考评重要
内容。考评定级后,2级以上发给驾驶证,1级发给实习驾驶证。
为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省农机局根据1978年农林部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农
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有关农机队伍建设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再次拟定了《关于驾
驶人员考试定级办法》,规定:“满2年的农具手可以考1级。1、2级驾驶员、座机手隔1年考
试1次,由县(市)统一组织进行。3级以上的驾驶人员、座机手由地区隔2年组织一次考试,
统一按《驾驶员技术等级标准》定级”。1980年7月20日—9月20日,全省农村驾驶员分地区
进行了统考,参加考试的驾驶员共14.16万人,占农村驾驶员总数的70%。统考结果:农村有
级的驾驶员由60.2%上升到76.7%,平均技术级别由原来的1.2级提高到1.82级。1981年,
农机部正式颁发《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驾驶员等级分为
2—8级,学徒工(农具手)或实习驾驶员为1级,不列入标准。按新的规定,1982年,黑龙江
省对农村拖拉机驾驶员又进行了一次统考。到年末统计,参加考试的驾驶员有10.1万人,占
驾驶员总数53%,考试合格及晋升技术等级的有56200人,占报考人数的55.6%。考后全省农
村驾驶员平均技术级别为1.73级,比考试前1.4级提高0.3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