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黑龙江省1959年10月成立农业机械厅后,农业厅将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移交给农业机械
厅管理。1960年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改为供应局,下设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工具设备、
运输、秘书、计统、财务等科,并设仓库。除负责供应农业机械物资外,还负责材料和设备
、工具等物资。在供应局下设配件公司,负责维修配件供应工作。1962年3月将配件公司划归
修配局,将供应局各科与制造局的工业生产管理部门合并,成立生产调度局,1962年7月又在
农业机械厅原供应局的基础上,组建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统一
管理地、县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省农机公司设立质量检查、物价、秘书、财务、半机械化
农具、配件、加工、统计、材料、储运、农具等共11个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农机公司停止了业务工作。1968年,将农业厅
、农业机械厅、水利厅、水产、气象等部门的物资供应业务合并到一起,成立黑龙江省农业
物资供应站,1969年,改为农业物资公司。农业物资公司设在农机公司原址,下设办事、政
工、计划、财务、保管、运输等6个组。
1971年,撤销黑龙江省农业物资公司,恢复了黑龙江省农机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增
加了经营指导、劳资、保卫等科,加上办公室、政治处、财务科、供应科、商检科、农机科
、配件科、保管科、运输科、总务科等共设13个科室。1979年,黑龙江省农机公司为与全国
统一名称,改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并将7个地、市级农业机械供应公司改为省公司
的直属分公司。省农机公司业务范围扩大,人员增加,成立了党委和工会,业务科室调整为
经理办公室、农机、配件、供销、商检、财务、储运、经营管理、劳动工资、保卫、房产等
11个科、室。
1981年,按省政府改革农业机械物资流通体制的决定,省农机公司由经营单位改为行业
管理单位,库存物资拨给各县公司。1985年,按国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精神,省农机公司又
恢复经营业务,同时也负责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