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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质量检查

  1962年,黑龙江省农机公司为保证商品质量,在省公司和二级站建立质量检查科,配备 专职科技人员,制定《农机供应企业检验工作职责试行条例(草案)》,开展商品质量检查 工作。
    1971年,黑龙江省省内工厂生产的农业机械品种数量增加,开展了首件检查,制定了《 黑龙江省农机商品质量检验工作暂行办法》。由农机公司到生产工厂检验产品,合格后,方 可发货入库。1978年管理体制调整,首件检查停止进行。
    1979年,地区农机公司上收为省直属分公司后,县级农机公司开始配备专、兼职检验人 员。1981年三级经营改为县一级经营后,县农机公司普遍设商检股(组)。1983年制定了《 农机商品检验条例》、《技术服务条例》,使质量检查工作规范化。
    1985年,在83个县以上各级农机公司中,有78个设立了商检科、股,有专业人员263名, 其中技术人员122名,占75%,商检设备也初具规模。各级公司备有常规检具1784件、硬度计 59件,弹簧秤60台、平台58个。省公司商检条件较好,有8个检验室,1个资料室、1个暗室、 2间办公室,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有检具50套,设备49台。包括金相显微镜9台、磁 力探伤机2台、硬度计3台、1.2×2米一级平台1个、化学试验设备1套,还有光学分度头1台 、照相印洗放大设备1套、Z100型材料试验机1台、电气试验台1台、IBM—PC/XT微机1台、C G0—4型晒图机1台。全套仪器设备资金达51万多元。此外还有各种型号拖拉机和农机具的图 纸40多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