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黑龙江省各地、市于1959年开始建立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当年,全省行政区划的5个专区
、6个地级市中,建立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的有哈尔滨市和嫩江、合江、牡丹江、黑河4个地区
。
1960年,松花江地区建立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1962年,经黑龙江省编委和科委同意,将嫩江、合江、牡丹江3个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改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分所,隶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哈尔滨市农业机械
化研究所改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及黑龙江省蔬
菜机械化研究所。
1963年,撤销松花江、黑河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1964年,经黑龙江省编委和科委进一步调整,嫩江、合江、牡丹江3个农业机械化分所改
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领导,分别更名为黑龙江省嫩江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黑龙江省合江
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黑龙江省牡丹江水田机械化研究所。
同年恢复黑河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蔬菜机械化研究所又一度放回哈尔滨市领导,改
称哈尔滨市蔬菜机械化研究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地(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破坏。1970年
,开始恢复组建。1973年末,在全省8个地区中,建立起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的有嫩江、合江、
牡丹江、松花江、黑河、绥化、伊春7个地区,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安
达6个省直市,全都建起了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1974年,大兴安岭地区成立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1979年,伊春地区改建市,原伊春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随之改称伊春市农业机械化研
究所;撤销安达市,成立大庆市,同时建立大庆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年末全省地(市)属
农机化研究所达到14处。
1980年8月,嫩江、合江、牡丹江、松花江和绥化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分别改为黑龙江
省畜牧机械化、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水田机械化、经济作物机械化和农机运用等专业研究
所。均归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领导。
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1984年12月又撤销嫩江和合江地区,这3个地区所属县分
别改归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市所辖,原市属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除齐齐哈尔市隶属关系
未变外,佳木斯市和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均分别改属市郊区政府领导。
到1985年末,全省行政区划4个地区、10个地级市中,有2个地区和8个地级市成立农业机
械化研究所,它们是:
黑河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80年晋升为处级单位。全所共有科研人员15名,其中工
程师5人,初级职称10人。建所以来,共开各类科研课题45项,完成课题17项,通过省级鉴定
的12项,地级鉴定的5项。获省级奖5项,地级奖7项。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有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共完成科研课题5项,获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奖1项,地级奖3项。
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73年重建,主要承担蔬菜机械化方面科研任务。全所有
科研人员31名,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0人,技术员15人。
伊春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1972年建所,有科研人员11名,其中工程师2人,技术员9
人。共开科研课题14项,引进推广课题5项。完成科研课题8项,获部级奖1项,省级奖2项,
市级奖3项。
大庆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有科研人员14名,其中工程师2人,技术员12人。
齐齐哈尔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72年建立,有工程师7人,技术员10人。
鸡西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建于1973年,以新机具,新技术试验推广为主要任务。有技
术员4人。
鹤岗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建于1972年,有技术员1人,技工1人。
双鸭山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73年建立,有技术员2人。
七台河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72年建立,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
与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