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机械鉴定站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工作始于1958年。当时成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归属农业
厅机站局,定编12人,主要承担省内农机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和引进拖拉机及农具的选型任务
,与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合署办公。1959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成立,鉴定站由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分离出来,迁入农业机械厅内作为农业机械厅组成部分。根据1960
年国家科学技术发展重点任务,确定黑龙江省建立“农业机具系列化、农业机械化试点”的
要求,黑龙江省人委(60)第915号通知批转黑龙江省科委、农业机械厅“关于建立农业机械
化试验站的报告”。据此,由国家科委、农机部、农业部与黑龙江省共同投资在黑龙江省海
伦县长发公社建立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试验站,由以原副省长陈剑飞为首的试点领导小
组领导,日常事务归农机厅负责。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农业机具系列化试验、研究和鉴定工
作,选出适于松辽平原地区特点、作物栽培要求(小麦、大豆、高粱、谷子、玉米、土豆6种
作物)的各种先进农机具,使之达到农田作业过程系列化配套。与此同时,还在双城、呼兰
、五常、肇东、望奎、克山、讷河、依安、泰来、富锦、汤原、桦川等12个县建立县属农具
试验站。1962年,又建立黑龙江省克东农机试验农场,进行田间农机具配套试验。1964年2月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与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试验站合并,组成黑龙江省农业机械
试验鉴定站,站址设在原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试验站,隶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领导,
其主要任务承担上级下达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农业机械、农机运用、农机维修等方面科研
成果和新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具有技术执法和为社会服务的双重性质。
1964年8月,双城、呼兰、五常、肇东、望奎、克山、讷河、依安、泰来、富锦、汤原、
桦川等12个县属农具试验站被撤销。1965年,黑龙江省克东农机试验农场被撤销,科技人员
20名并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还曾聘请部分农机方面专家组
成“农机鉴定成果评审委员会”,定期对农机鉴定结论进行评审把关,后因“文化大革命”
干扰而停止。“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度下放海伦县领导,19
72年4月归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局领导。1976年,根据龙组发(76)3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升格为处级单位。1979年,黑龙江省编委第12号文批复,同意建立黑龙
江省农业机械化试验场,配合农机科研试验鉴定部门作好生产实验工作,地址设在通河县境
,1982年,又经省编委批准撤销。1980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从此,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不再承担国营农场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业务。
为了强化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1984年9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84)94号文
件决定,将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由海伦县迁到阿城市原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机械化研究所
所址,并将该所撤销并入。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为加强农机专业鉴定工作,经与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协商,下发了(85)农机(科学)32号文件,决定于该站建立“农牧
渔业部北方经济作物机械试验鉴定站”,承担北方地区经济作物机械的部级鉴定。黑龙江省
标准计量局为加强农机产品质检工作,于1985年6月,与黑龙江省机械工业厅、农牧渔业厅联
合下发黑标计量(85)70号文件,决定在该站设立黑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赋予
其对全省农机产品履行法定的监督检验职责。
1985年末,该站共有科技人员56人,占职工人数的60.8%,其中工程师29人,技术员27
人。站内设4个鉴定质检室和1个测试技术开发室,测试设备比较齐全,除常规测试仪器外,
还有部分进口的检验、标定设备、电测仪器,如配有自控系统的电涡流测功仪,汽车拖拉机
综合测试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