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试验鉴定项目

  1960——1964年,农业机械鉴定站和海伦农业机械化试验站建站初期,主要是按照国家 农业机械部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的委托和布置。开展对引进农机具的地区适应性试验。一 是由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承担,于黑龙江省双城县五家子公社进行的拖拉机选型试验。 共引进国产东方红—54、东方红—28拖拉机,苏联产德特—28、克德坡—35拖拉机,捷克产 热特—25、35、50拖拉机,罗马尼亚产尤特兹—45拖拉机,英国产福格森—35拖拉机等及其 主要配套农具。历时4年多,对每种拖拉机进行了台架试验、田间牵引试验和总体参数测定。 据此,提出评价意见。二是由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试验站负责,于海伦县长发公社进行 的收割机械试验。参加试验的收割机有开封联合收割机厂生产的牵引4.9联合收获机。四平 联合收割机厂制造的东风—5自走联合收获机,英国产的福格森—35自走联合收获机以及割晒 机等。结合生产进行了两年实际考核。参加上述两项试验工作的还有北京农机化学院、东北 农学院、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等单位有关农机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员。这两项试 验结果,不仅为领导部门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也为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
    1965——1966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为了搞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根据各地 土质条件、农业生产特点及扩大示范的需要,在双城县五家子公社、集贤县沙岗公社、海伦 县长发公社设立3个试验区,除了继续对引进的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试验外,重点做好农机科研 部门科研成果的试验鉴定,如七铧犁、扣种机,东方红—54拖拉机绳索式悬挂装置等就是在 这一时期通过试验鉴定的,从而使农业机械化开始具有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垄作制的显著特点 。
    “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得以幸存。在此期间,一方面坚持 对已有的农机科研成果进行试验鉴定,如压力充油式潜水泵,重型悬挂四、五铧犁、丰收— 2.5和丰收—3.0自走联合收获机,龙江一号播种中耕通用机,铲抛机、牡—74水稻插秧机 等大型机具均是在这时期鉴定通过的。一方面对省内新式半机械化机具推广现场会提供依据 。如1969年和1970年,分别在肇东县和依兰县召开的全省半机械化播种机具推广现场会,19 71年在海伦县召开的玉米埯种机选型现场会和在依兰县召开的半机械化中耕机具现场会等, 对促进当时农业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978年后,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随着农机科研领域的拓宽和科研 成果增多,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开展活跃。除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承担试验鉴定课题外, 还运用专家会议形式鉴评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即根据科研课题的专业性质,聘请具有高级职 称的有关人员组成鉴评委员会,在听取课题执行人情况介绍后,由会议成立专业小组对课题 成果进行必要的现场抽测和考察,然后组织评议,写出鉴评意见。如七铧犁Ⅱ型,IS—370/ 335深松机,2BY—6玉米精播机,省内生产的小四轮拖拉机,大型喷灌机,甜菜机械系列,饲 料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成套设备以及修理技术等,还有大量的软件课题,包括农机化区 划、试点、标准、试验方法等都是运用鉴评会鉴定通过的。此外,1978年黑龙江省农机试验 鉴定站还受农林部农机化管理局委托,开办为期1个月的“农机鉴定技术学习班”。参加人员 45人,来自北京市、辽宁、吉林、安徽、江苏、湖南、云南、四川、宁夏、新疆、广东、广 西、贵州、甘肃省等19个省(市)。1984年,还受全国农机鉴定推广科技情报网的委托,编 辑出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方法汇编》,为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做出了贡献。到1985年末 ,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统计,共承担各类农机试验鉴定课题总数为861项,实际完 成745项,得出肯定性结论的课题为308项。其中:推广类的为11项,鉴定通过类9项,定型类 87项,初步定型类88项,推荐使用类75项,其他为38项。另外,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研究 所、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研究所、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黑龙江省畜牧机械 化研究所、黑龙江省农机运用研究所、黑龙江省农机维修研究所统计,由有关部门组织运用 鉴评会议形式鉴评通过农机方面的各类科研成果共16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