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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业用地

  黑龙江省有丰富的农业用地资源,经过历史长期断续的缓慢垦殖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大规 模全面开发,到1985年,在册耕地面积达到13395.5万亩,人均占有耕地4亩,以种植杂粮为 主的老农区为5亩左右,林区为3亩,以麦豆为主的边远新垦区在15亩以上。全省还有2325万 亩宜农荒地可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