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劳动力

  据历史文献记载,辽、金时期,黑龙江地区的人口在120—150万左右,清代末期达到300 多万,民国时期全省人口比清末增加了近一倍,人均占有耕地近15亩。1914年呼兰县有285 443人,耕地450万亩(播种370.3万亩),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67.5亩。东北沦陷时期, 由于农村大量劳动力被抓劳工、抓壮丁和外逃流亡,农村劳动力减少。新中国建立后,随 着劳动力的增加,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相应减少。1949年农村劳动力为255.5万人,平均每 个劳动力负担耕地33.5亩。到1985年农村劳动力增加到489.3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 地减少到27.4亩,比1949年减少5.9亩。
    新中国建立前,农村劳动力的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新中国建立后,通过普及农村教 育,开办农业学校,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素质,到1985年农村劳动力中 的文盲、半文盲已下降到20%以下。特别是一部分农村知识青年,经过学习和生产实践,掌握 了农业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被县(市)人民政府授予初、中级农业技术职称,成为推广应 用农业先进技术的带头人。
    在农村劳动力中,男劳动力占大多数。据黑龙江省统计局资料,1982年农村总劳动力为 428.1万人,其中男劳动力为328.0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6.6%。1985年总劳动力为 489.3万人,其中男劳动力353.7万人,占72.3%。
    1978年以前,农村劳动力基本都从事种植业生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乡镇企 业和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发展,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种植业中分离出来,从事种植业的 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例逐年减少。据省统计局资料,198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为 367.0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85.7%。1983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为383.7万人,占农村总 劳动力的84.7%。1984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为398.0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82.4%。1985 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为397.3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