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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耕畜

  唐代渤海国时期,黑龙江地区的一些先进部族,开始实行牛耕。其后,经过各朝代的推 广,逐步普及到各个地区。金代统治者就是按各级官员占有的牛具、人口数量分别授给土地 ,并按规定缴纳赋税,叫牛具税。据《东北地方史稿》记载:公元1403—1424年(明永乐年 间),封其大小首领为都督、指挥、千户、百户,并每岁供给他们耕牛、农具;《马市抽分 档册》记载:1583年7月至1584年3月(明万历十一年七月至十二年三月),“八个月中,海 西(松花江中游和嫩江中、下游,呼兰河、阿什河流域一带)女真人从广顺关和镇北关(今 开原)入市交易共二十六次,海西女真人买进牛五百四十六头,铁铧四千八百二十八件”。 民国初期,1933年出版的《黑龙江志稿》记载:“农具仍以牛犁为大宗,每犁驾以四牛或六 牛,因地质坚实,一牛与二牛不胜也。”这些记载表明,直到清代末年和民国初期,耕畜均 以牛为主。其后,逐步转为以马为主。据1987年省农牧渔业厅编印的《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统 计资料》记载:1949年全省有大牲畜168.3万头(匹),其中马100.1万匹,占大牲畜总头 数的59.5%,黄牛56.7万头,占大牲畜总头数的33.7%。1959年全省有大牲畜210.3万头( 匹),其中马135.2万匹,占大牲畜总头数的64.3%,牛63.6万头,占大牲畜总头数的30. 2%。1969年全省有大牲畜279.1万头(匹),其中马157.4万匹,占大牲畜总头数的56.4% ,牛109.6万头,占大牲畜总头数的39.1%。1979年全省有大牲畜273.9万头(匹),其中 马155.5万匹,占大牲畜总头数的56.8%,牛101万头,占大牲畜总头数的36.9%。但进入8 0年代,牛的数量逐年增加,并超过了马的数量。1985年全省共有大牲畜305.5万头(匹), 其中马117.9万匹,占大牲畜总头数的38.6%,牛149.9万头,占大牲畜总头数的49.0%。 黄牛数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黄牛便于饲养,成本低和城乡人 民生活水平提高,大量发展肉用牛和肉奶兼用牛的结果。马则随着拖拉机发展和牛的增加相 应减少。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牲畜的发展,耕畜头数逐步增加,每头耕畜负担耕地面积逐步减 少。1949年全省共有耕畜108.4万头,平均每头耕畜负担耕地78.8亩。到1985年,全省耕畜 发展到195.1万头,平均每头耕畜负担耕地面积下降到68.7亩,比1949年减少10.1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