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传统能源

  农村传统能源,主要有树木、秸秆、蒿草、芦苇、牛粪、煤炭等。各地就地取材,有啥 用啥。
    在农区,开垦初期,有林木的地方烧木,有草原的地方烧草。《绥化县志》(1942年版 )记载:“咸丰十一年到光绪二十二年,移民大增……烧木为炊,毁林为农”。《爱辉县志 》(1942年版)记载:“清末民初,每年砍伐及打拌子足月十二万株,采伐树木是用来建筑 房屋,修理农具和日常生活之用,更多的是用于烧柴。民国4年薪炭用材有松12625株,桦53 200株,柞28100株”。《桦川县志》(1928年版)记载:“清二百六十七年,东边一带视如 瓯脱,草木际天,坱莽无垠,……设治以来,斩木为屋,辟地成田,所有森林砍伐殆尽,… …需用燃料出郊百里可得……”。《宁安县志》(1924年版)记载:青杨“每年伐为木柴约 三万车”,柳“伐为枝柴每岁约出三万车”,柞树“本地多用为烧柴,每年约出五千车”, 桦树“不成材者均为烧柴,每年约出五千车”。《黑龙江志稿》记载:“烧柴柳条为上,苇 次之,蒿艾杂草又次之”。随着土地大量开发,林木和草原减少,农区能源转为以秸秆为主 。能作为燃料的主要秸秆有:高粱秆、玉米秆、麦秆、豆秆、谷秆等。《双城县志》(1925 年版)记载:“燃料以秫秸为大宗,煮饭、烧炕、烧锅、制酒皆用之”。新中国成立后,广 大农区仍以秸秆为主要能源。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城镇居民、城郊菜农和富裕农户逐步以煤 作主要燃料。
    在牧区,早期牧草丰盛,“草高没人”。牧民以草作为主要燃料。《安达县志》(1937 年版)记载:“草属有羊草,大小叶樟、塔头草、油包草、水蒿、红根草、芦苇……皆可作 薪而炊”。由于牲畜增多,草原过牧,草质退化,牧民即把牛粪作为主要燃料。随着社会的 发展,牧民陆续定居,并开垦一部分土地,种植农作物,由纯牧区发展为半农半牧区。做饭 取暖主要用秸秆,其次为牛粪和蒿草。
    在林区,采伐初期,主要烧成材林木。随着国家对木材需要量的大量增加,林区居民燃 料改为烧杂木和枝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建设速度加快,木材紧缺,党和人民政 府提倡和引导林区居民烧煤,以节省木材。
    黑龙江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清末民初开始开采。尔后,由土法开采发展为机械化开采, 由小型矿发展为大型矿。据《黑龙江通志纲要》(1925年版)记载:“平山煤矿在萝北县西 ,景兴山煤矿在景星县,约光绪三十四年开办;甘河煤矿在嫩江县西南,用省款开采,民国 元年筑轻便铁路运销;鹤立岗煤矿在鹤岗县近年开采”,后归官办。《黑龙江历史编年》( 1989年版)记载:“穆棱煤矿1924年2月开采”。《黑龙江沿革史讲稿》记载:“满炭(公司 )在1935年开凿滴道煤矿,1938年4月开东宁煤矿,8月开三姓、城子河煤矿,10月开恒山煤 矿,12月开宝清煤矿。1939年9月开瑷珲煤矿”。新中国建立后,除扩大改建原有煤矿外,大 量开采双鸭山煤矿和七台河煤矿。矿区居民和附近农村一直把煤炭作主要燃料。城镇郊区生 产蔬菜的温室、大棚,国家也有计划供应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