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农业经济
1947年建立的第一批国营农场,是黑龙江省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
农业经济。这种新生的农业经济,3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扶持下,随着国营农场的
开发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省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1985年,全省已建起包括
省农场总局领导的国营机械化农场,省劳改局领导的劳改农场,省地县农业部门领导的良(
原)种场、果树场、种蜂场(简称农业三场)和省地县畜牧部门领导的种畜场、畜牧场共45
0个,拥有耕地3207.3万亩,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3.9%。据国营机械化农场、劳改农场和
农业三场1985年统计,有大中型拖拉机24625混合台,占全省总数的27.3%,谷物收割机133
68台,占全省总数的65.8%,农用载重汽车4409辆,占全省农用载重汽车总数的34%,以及相
应的各种配套农具。四个系统的农牧场共有固定资产净值26.73亿元。1985年,国营机械化
农场和劳改农场共计生产粮食266.7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18.9%。上交商品粮133.6
7万吨,占全省商品粮总数的29.7%。1985年,国营机械化农场、劳改农场和农业三场共创造
农业产值21.46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8.8%。各国营农牧场,在发展生产中,分别坚
持以粮或牧为主,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不断拓宽生产领域,不仅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而且
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尤其场办工业发展较快。据国营机械化农场、劳改农场和农
业三场统计,1985年工业产值已达9.7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1.2%。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口的增加,文化教育和卫生保健等社会服务事业都有了相应的发展。许多地方已建成比较
繁华的居民点或城镇,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一、国营机械化农场
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和“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号召,由当时的松
江、合江、黑龙江、绥宁(牡丹江)、嫩江省政府和东北行政委员会,从1947年起先后在通
北、宁安、永安、赵光、平阳(查哈阳)等地试办公营机械化农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时,已建起机械化农场15个。195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转业官兵,在王震将军的指挥
下,挺进完达山南北开荒建场。1958年,近10万名转业官兵进入北大荒,采取“边开荒、边
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方针,在三江平原辽阔的土地上,掀起了大规模的开荒
建场高潮。这期间,北京、山东、天津、河北、哈尔滨等省市,相继组织支边青年来黑龙江
参加农场建设。到1966年,国营机械化农场发展到103个,农场职工增加到31.7万人,开垦
耕地1750万亩。这一年生产粮食145万吨,产值4.6亿元,盈利245万元。1966年以后,受“
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生产水平下降,造成严重亏损。仅1968—1973
年6年间就亏损10亿元。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农场形势开始好转,除了农业生产有
了回升和发展外,还兴办了一批工厂和“五小”工业,发展了交通、通信、建筑等事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调整产业结构,农业、工业以及其他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这期间有一部分农场划归司法
部门,变为劳改农场。到1985年,省农场总局所属的机械化农场有85个(中共黑龙江省委19
85年12月第32次常委会决定,从1986年1月1日起将省劳改局所属的16个农场划归省农场总局
领导—编者注),职工64.1万人,占全省农牧场职工总数的78%,耕地面积2557.9万亩,占
全省农牧场总耕地面积的79.8%。有大中型拖拉机21537混合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1067台,
载重汽车3398台,分别占全省农牧场总有量的87%、83%和77%。机耕面积占总面积的99%,机
播面积占96%,机收面积占85%。30多年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32.5亿元,自筹资金18.2亿
元,向国家缴纳农业税9.8亿元。到1985年,有固定资产净值24.5亿元。39年累计生产粮豆
4896万吨,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豆2372万吨,占粮食产量的48.4%。39年平均每个农业工
人每年生产粮豆1.1万公斤,上交商品粮豆4800公斤。友谊农场五分场第二生产队,1978—
1985年,每个农业工人年均生产粮豆21.1万公斤,居全省农牧场人均产粮之首。1985年,这
个系统的农场共生产粮豆220.5万吨,占全省粮豆总产量的15.7%。上交国家商品粮豆104万
吨,占全省商品粮总数的18.9%,商品率为47.2%。林牧副渔业等多种经营有较大发展。如
畜牧业生产,1985年生猪出栏24万头,年末存栏40万头,牛年末存栏8.3万头,其中奶牛3.
4万头,羊年末存栏8.7万只;牛奶产量5.4万吨,羊毛286吨,蜂蜜439吨,鹿茸4850公斤。
1985年,国营农场总局系统农林牧副渔业共创造产值18.8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8.6%。
随着生产结构的调整,工业生产有了快速发展,已建成包括化肥厂、炼油厂、机械厂和农副
产品加工厂等一批工业企业。1978年以来,年均产值5亿元以上。1985年达8.6亿元,占工农
业总产值的31.4%。各项服务性和社会性事业也都相应地建设和发展起来。随着人口的增加
,经济的发展,居民点的建设都初具规模,全系统建成以管理局和农场场部为中心的小城镇
104个(其中2万人以上的15个)。居民点3000个,改变了一些边远地区土地荒芜,人烟稀少
的状况。
二、劳改农场
从1950年开始,由公安部门建立劳改农场,安置改造犯人。1951年已在梧桐河、背荫河
建立两个劳改农场,开垦荒地31300亩。1955年后,又相继建起了一批劳改农场。到1960年,
共建立劳改农场38个,开垦耕地300多万亩。这些农场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到1967年,耕地面
积发展到459万亩。“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大部分劳改农场变为国营
农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部分农场又恢复劳改农场。到1985年,有劳改农场26个,
有职工10.47万人,耕地468万亩,大中型拖拉机2541混合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173台,农用
载重汽车804台。30多年来,劳改农场在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对犯人的改造
任务,也为国家生产了很多粮食。从50年代初建场开始到1985年,累计生产粮食475.7万吨
,向国家交售商品粮200.6万吨,商品率为42.2%。在生产粮食的同时,林牧副渔业和工业
也都逐步发展起来。1985年,全省劳改系统有林地面积10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8.9万亩。
生猪存栏7.1万多头,奶牛3497头,羊27086只,鹿3326只。向国家交售肉类产品2068吨,牛
奶3179吨。农林牧副渔共创造产值2359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5.7%。全系统有粮油加工
、木材加工、砖瓦、制酒、水泥、发电、采煤、造纸等102个工业企业。1985年创造产值755
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4.3%。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以及其他各项事业也都建立健全起来
,形成了自己的独立体系。
三、农业三场
据1985年统计,全省有省、地、县三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良(原)种场、果树场、种蜂场
142个,职工30762人,耕地66.8万亩,固定资产10150.5万元。
良(原)种场。1949年开始建立。初期只在呼兰、讷河、依安、桦南等县建立7个县属良
种示范场,职工204名,耕地1.6万亩。之后,各地、县普遍建立良种场。一般每县都有1个
良种场,有的县达2—3个,并建立了专项作物良种场。在地、市、县建立良种场的同时,省
农业部门也先后建立了良(原)种场。对这些良种场,在生产实践中,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经
营状况,逐步进行了整顿。到1985年,全省共有良(原)种场109个,其中省属原种场3个,
地、市、县属良(原)种场106个。有职工26509人,耕地61.15万亩,大中型拖拉机490混合
台,联合收割机137台,农用载重汽车143台,以及其他农具和种子加工设备,成为全省良种
繁育基地。30多年来,向全省提供大量优良品种。仅1979—1985年,就生产各种作物良(原
)种17.98万吨,生产粮食33.8万吨。还发展了多种经营。7年共创造总产值33177.9万元
。其中农林牧渔业18972.2万元,占57.2%,工副业产值14205.7万元,占42.8%。
果蜂场。1955年双城县创建全省第一个果树场,有职工31人,土地2100亩。1959年又有
哈尔滨、鸡西、巴彦、肇东、海伦、青冈、集贤等市县建场。此后,又有一些市县建立了果
树场。为了促进全省养蜂业的发展,先后在几个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种蜂场。到1985年,全省
有果树场29个,种蜂场4个,共有职工4253人,土地面积10.97万亩。其中果树面积2.34万
亩,耕地面积2.93万亩。据1983—1985年统计,共提供苗木249.8万株,果产品7450吨。从
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向省内外提供黑蜂和高加索蜂两种蜂的种蜂5500只,蜂蜜500吨。为全
省果树生产和养蜂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四、种畜场畜牧场
1946年开始在安达县萨尔图筹建种畜场。之后,种畜场的建设相继发展起来。到50年代
初,已建立种畜场和畜牧场12个。50年代以后,又陆续建起一大批种畜场和畜牧场。到1985
年,全省已建立种畜场40个。其中省属场5个,地(市)县属场35个。据1979—1985年统计,
共推广种猪4.9万头,种马0.6万匹,种牛1.5万头,种羊3.5万只,种禽1938万只。畜牧
场到1985年全省共有157个。其中畜牧系统的64个,农场总局系统的7个,商业外贸系统的10
个,劳改系统的6个,大中城市的60个,机关企业的10个。这些场共养黄牛7万头,奶牛2万头
,马5万匹,羊20万只,猪46万头,禽70万只。据畜牧系统的105个种畜场和畜牧场统计,19
85年共有耕地116.2万亩,草原292.1万亩。
黑龙江省除了上述四种国营农场外,还有50个县属生产农场,有耕地45万亩。另外,50
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些单位,在黑龙江省建立了一些部队副食品基地农场
。据省土地局提供的情况,部队副食品基地农场约140个,耕地150万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