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的农业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人民政府把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土地改革和农业社
会主义改革的胜利完成,以及科学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特别是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使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30多年来,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恢复和发展阶段(1950—1958年)
经过土地改革、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力推广农业技术和深入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
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58年与1949年比较,全省播种面积由8534.3万亩增加到
10505.9万亩,增长23%。粮豆薯总产量由577.5万吨增加到878.0万吨,增长52%,年均增
长5.8%,比解放前产量最高的1943年(677.7万吨)增长29.6%。人均粮食占有量由760公
斤,增加到793.1公斤,增长4.4%。农业总产值由12.3亿元增加到22.9亿元(产值按现行
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7%,年均增长7.8%。人均农业产值由162.1
元增加到207.3元,增长35.3%。
二、陡然下降阶段(1959—1962年)
农业合作化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片面强调生产关系变革,过早地建立人民公社
,在“大跃进”的口号下,刮起了“浮夸风”、“瞎指挥风”、“高指标风”。“人有多大
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想得到,就能做得到”等主观唯心主
义的口号,被当做解放思想加以“弘扬”。1958年10月7日,省委召开电话会议,提出在结冻
前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用最大的努力力争全部耕地深翻一尺以上。11月5日《黑龙江日报》
报道,尚志县为了实现明年粮食产量翻5番的计划,决定把计划耕种的39.55万亩耕地全部深
翻3尺。全县已经掀起了一个深翻3尺的运动,有66646人参加了这个运动,一昼夜就深翻了6
5325万亩。其中深翻3尺以上的2万多亩。同日,《黑龙江日报》还报道了依安县委决定在11
月10日前,将全县24万亩“卫星田”耕深2尺以上。在组织领导上,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
斗化,生活集体化,做到在田间吃饭,田间喂马,田间修理机车,田间指挥。1959年中共中
央八届八中全会后,又在全省开展了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使原来的“高指标”、“
瞎指挥”、“浮夸风”等左倾错误更加严重地泛滥起来。10月16日,省委召开电话会议部署
农村工作,提出“明年要加速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和公社工业化,大搞冬季水利运动,力争
明年的灌溉面积在今年的基础上再增加25%。12月4日《黑龙江日报》发表题为《行动起来,
迎接农业技术改造新时期》的文章,提出大搞群众运动,田间与非田间机械化同时并进,在
1年内实现省委提出的5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口号。上述违背农业发展客观规律的左的错误所
造成的危害,再加上1959—1961年连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农
业生产急剧下降。全省播种面积由1958年的10505.9万亩,下降到1962年的9793.5万亩,减
少712万亩,下降了6.7%。粮豆薯总产量也由1958年的878.0万吨下降到582.5万吨,下降
36.6%。人均粮食占有量由793公斤,下降到500公斤,下降37%。农业总产值也比1958年下降
36.9%,年均下降9.2%。这个时期,全省粮食极度紧缺,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农村贫困户、
缺粮户大量增加,普遍采食野菜、野果或用包米皮、包米瓤、豆皮、稻稗、稻壳、麦壳、榆
树皮等做代食品。由于营养差,人们体质普遍虚弱。据依安县当时对富饶公社一个管理区的
调查,有30%的人患有浮肿病、干瘦病。大牲畜由于缺草缺料,膘头下降,数量减少。据11个
县20万头大牲畜的调查,9成膘以上的占3%,78成膘的占30%,5—6成膘的占47%,4成膘以下
的近20%。大牲畜死亡率高,头数由1958年的203.3万头减少到1962年的192.4万头,减少近
11万头。由于大牲畜体质瘦弱,数量减少,被迫减少对增产有重要作用的技术措施,甚至有
的地方撂荒耕地,使农业生产遭到严重挫折。
三、调整恢复阶段(1963—1965年)
为了扭转农业生产严重下降的局面,1960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全党动手,大办
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11月又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即《十二条》。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调整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3月又下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中共黑
龙江省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本省情况,相继制定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
题的补充规定》(试行稿)、《关于认真清理一平二调帐目坚决退赔的规定》(试行稿)、
《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补充条例(草案)》及《黑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社
队规模调整规划(草案)》等文件,在全省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集中力量解决对农业生产
破坏极大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瞎指挥风”。经
过整风整社,调整了社队规模,确定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对不按政策规定
,不等价、无偿抽调社队和个人的一切财物和劳动力.都认真清理,坚决退赔。“瞎指挥风
”、“浮夸风”、“命令风”、“特殊化风”有了很大转变。生产队的平均主义也有所克服
,全省80%的生产队实行以产计酬,20%的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整顿了公共食堂,缩小
了供给制范围,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这些政策和措施
,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省委、省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
施:
(一)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
1960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中,再次强调“以粮
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必须坚持,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
各项农业生产要统一安排。在贯彻这一方针时,黑龙江省从当时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出发,首
先抓了粮食生产。1965年粮豆薯作物面积达到9810.9万亩,比1962年增加1167万亩,增长1
3.5%。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也由1962年的88.3%提高到92.3%。粮豆薯总产量883.0万吨
,比1962年增加300.5万吨,增长51.6%。同时甜菜、亚麻等经济作物也有较大发展。1965
年甜菜播种面积127.7万亩,比1962年增长1.4倍;总产量102.94万吨,比1962年增长6.
8倍。1965年亚麻播种面积61.9万亩,比1962年增加18.2万亩,增长41.6%;总产量5.67
万吨,比1962年增长1.7倍。
(二)贯彻执行农业“八字宪法”
1958年,毛泽东把农业增产的基本措施概括为“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八
个字,称为农业“八字宪法”。在贯彻“农业八字宪法”过程中,省委书记李剑白根据本省
具体情况,又提出了“时(不违农时)、墒(注意保墒)、茬(合理换茬)、力(从现有力
量出发)、比(正确安排作物比例)、法(选择适当的耕作方法)、省(省工省费用)、高
(提高产量)”八项具体措施,对农业生产起了促进作用。1965年良种面积由1962年占播种
面积的34.4%提高到55.7%。小麦、大豆基本普及良种。化肥施用量由1962年的3.6万吨增
加到15.4万吨,增长3.3倍。同时加强水利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水田由1962年的223.3万
亩发展到1965年的250.5万亩,增长12.2%。水浇地面积由1962年的11.6万亩,到1965年发
展到18.1万亩,增长56%。农药施用量由1962年的2659吨,到1965年增加到5261吨,增长近
1倍。化学除草面积由1962年的12.9万亩,到1965年增加为79.9万亩,增长5.2倍。
(三)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4年全省开展“农业学大寨”、学习甘南县太平大队的群众运动。许多地方以“愚公
移山”的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19641965年,海伦、绥化、望奎、呼兰、富锦、宝清、
桦川、依兰、林甸、双城、集贤等县,开展群众性治涝工作。集贤县1964年冬到1965年春,
每天出动5000-6000人搞治涝配套工程。双城县1965年冬出动3.1万人挖排水干、支渠和田间
排水渠共298条。1965年,全省除涝受益面积达到1165.3万亩,比三年前增加545.3万亩。
出现了桦南县土龙山公社四大洼子大队,海伦县向荣公社十三大队等通过治涝获得农业大丰
收的典型。这一时期,水土流失严重的宾县、阿城、尚志、克山、拜泉、讷河、绥化、望奎
、海伦、穆棱、密山、林口、依兰、桦南等县的水土保持工作也全面开展起来,治理水土流
失面积大幅度增加。到1965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09.2万亩,并涌现出尚志县乌吉密
公社兴安大队、一面坡镇公社、黑龙宫公社,望奎县卫星公社惠头大队,克山县古北公社东
风大队,阿城县蜚克图公社新富大队,林口县东兴公社东关大队,海伦县东风公社等修筑梯
田,横坡打拢,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获得农业丰收的先进典型。
(四)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和粮食征购指标
1959-1961年,农业生产连续遭受自然灾害,粮食和副食品供应严重紧缺。国家为了迅
速扭转这种状况,1961年在物价方面制定了《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决定》,
把国家收购农副产品划为一、二、三类。第一类实行统购政策。第二类实行派购政策。第三
类实行议购政策。根据全国统一安排,黑龙江省在1961年取消了收购粮食、油料的城乡差价
,实行城乡同价。在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的同时,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61
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比上年提高27.8%。从1962年开始,一些三类农副产品收
购价格开始回落。但到1965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仍比1960年高18.1个百分点。
同时还适当调整了粮食征购指标.1962年粮食征购任务为208.5万吨,比1961年减少13.7%
。征购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也由1961年的53.1%降到37.3%。到1965年,征购量也只占总产量
的36.9%,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五)扶持灾区贫队发展生产
1963年全省先后下拨农用木材9万立方米,农用钢材1.1万吨,发放长期无息贷款1600万
元,短期贷款6500万元,支援贫队投资1400万元,发放救济款300多万元,下拨借销粮食近1
.5亿公斤,帮助灾区和贫困队购买耕畜3.15万头,大车3000多台,种子、饲料9000多万公
斤,小农具100多万件。基本解决了贫困队的困难。农村劳动力的体质有所增强。耕畜头数开
始回升,达到211.5万头,比1962年增加19.1万头,膘头比1962年提高1-2成。粮食产量达
到698.0万吨,比1962年增长19.75%。
经过几年的调整,扭转了农业生产严重下降的局面,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形势。
四、缓慢发展阶段(1966—1976年)
延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农业生产再一次受到挫折。“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
行政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无法领导生产。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部门也遭到严重破坏,
许多专家、教授和技术骨干被下放劳动。在所有制上,许多地方搞“穷过渡”,又一次刮起
了“共产风”。农业学大寨也偏离了正确方向,在社队分配上,取消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推行所谓“大寨工分”,即“大概工分”。在农业生产上,鼓吹“不为错误路线生产”,
“革命搞好了,生产下降也可以”,“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等谬论。到处批
判唯生产力论,取消社员自留地,“割资本主义尾巴”,禁止农村集市贸易。这些“左”的
东西,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农民主要靠发展生产维持生活,对这些“左”的做法,进行
了一定程度的抵制,使农业生产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缓慢发展。这期间,粮豆薯总产量基本
徘徊在1100万吨左右。1976年粮豆薯总产量1122.5万吨,比1966年增加84万吨,增长8%,年
均增长0.8%。1976年,农业总产值43.3亿元,比1966年增加10.9亿元(均按当年价格计算
),增长33.6%,年均增长3.4%。
五、迅速发展阶段(1977—1985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在农业方面“左”的错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经过试行和修改,于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各省、
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纪要。
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纪要》。1983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当前
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
通知》。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等重
要文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从本省实际
情况出发,改革农村经济体制、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农作物结构,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
发展。
(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年,全省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5年全省有98%的生产队实行联产
承包,国营机械化农场兴办各类家庭农场13.7万个,承包耕地2200万亩,占当年耕地总面积
的84%。这种责任制,把个人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最终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在生产上有了
充分的自主权,克服了过去集体经济管理过分集中,形式单一的弊端。调动了农民和职工的
生产积极性,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降低粮食征购基数
1979年3月,国务院决定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根
据国务院决定,黑龙江省总的提价幅度为20.1%。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
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同时,从1979年起,对各地原定的征购基数
先后作了几次核减,相应地扩大了粮食超购加价比重,使农民增加了收入。
(三)调整农作物结构
多年来,在农业生产上,各地普遍存在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营的偏向,致使农作
物内部结构比例失调,一些经济作物生产长期徘徊不前。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中共黑龙江省
委、省人民政府按照“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对农作物内部比例
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比例。适当压缩粮食作物比重,扩大经济作物
比重。1980-1985年,年均粮豆薯播种面积10874.2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84.1%。比70年代
年均播种面积减少5.1个百分点;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年均播种面积为2055.8万亩,占总
播种面积的15.9%,比70年代年均种植增加5.1个百分点。二是调整粮豆作物内部的比例。
主要扩大水稻、小麦、大豆的面积,压缩谷子、高粱、玉米和小杂粮的面积。1980-1985年,
年均种植水稻396.6万亩,比70年代年均种植268.1万亩增加128.5万亩,增长47.9%。小
麦年均种植面积3078.5万亩,比70年代年均2489.5万亩增加589万亩,增长23.7%。大豆年
均种植面积为2805.3万亩,比70年代年均2199.6万亩增加605.7万亩,增长27.5%。玉米
年均种植面积2490.7万亩,比70年代年均2780.5万亩减少289.8万亩,减少10.4%。谷子
年均种植面积1033.8万亩,比70年代年均1526.6万亩减少492.8万亩,减少32.2%。高粱
年均种植面积402.1万亩,比70年代年均551.3万亩减少149.2万亩,减少27%。小杂粮年均
种植面积317.6万亩,比70年代年均369.0万亩减少51.4万亩,减少13.9%。
(四)依靠科学技术,增加物质投入
进入80年代,中央提出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
府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兴办家庭农场的同时,逐步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农业科学技
术上来。邀请农业专家和科技人员,研讨发展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推广了一批增产潜力大,经济效益高的先进技术。如农作
物优良品种,旱作农业技术,土壤养用结合技术,精耕细作技术,农业机械栽培,模式化栽
培,地膜覆盖栽培等,迅速地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农业物质投入也逐年增加。到1985
年,全省化肥施用量达到199.7万吨,比1977年的85.5万吨增加114.2万吨,增长1.3倍。
大中型拖拉机达到90306台,比1977年的39261台增加51045台,增长1.3倍。小型及手扶拖拉
机达到150112台,比1977年的12250台增加137862台,增长11.3倍。农用汽车达到12970台,
比1977年的5084台增加7886台,增长1.5倍。农村用电量达到143530万度,比1977年的1195
1.4万度增加131578.6万度,增长11倍。农用塑料薄膜,也有大幅度增长。这些物质能量的
投入,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到1984年,全省粮豆薯总产量达到1757.5万吨,比1977年增加621
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总产值为121.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77年增
长1.28倍。1985年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经过抗灾斗争,仍然获得较好收成。粮豆
薯总产量达到1430万吨。农业总产值达到114.31亿元,比1977年增长1.2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