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布局
黑龙江省早期的农业生产,基本上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安排种植作
物。到清末的大开发期,逐渐扩大出售产品的生产,农家把市场需要也作为安排生产的一个
因素,增加或减少某些作物的种植。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党和人民政府根据
经济建设和改善提高人民生活的需要,要求各地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农作物种
植。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逐渐调整生产布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充分发挥各地
资源优势,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种,从1979年开始,编制农作物种植区划。规划出10个作
物种植区和1个类型区,编写出《黑龙江省种植业区划》。这对调整农作物布局,建立各种作
物的商品生产基地,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