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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豆薯产量

  黑龙江省的农作物产量很不稳定。据《满洲农产统计》载,1929年全省粮豆薯总产量为 749.8万吨。1930年为759.5万吨。日本侵略东北后的1934年,下降到397.1万吨,比1930 年减少362.4万吨,下降47.7%。以后一直徊徘在500—600万吨之间。
    新中国建立以后,粮豆薯总产和单产在波动中增长。1949年总产量577.5万吨,亩产71 公斤。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年均总产增加到736万吨,亩产 81.4公斤,比1949年总产增加156万吨,亩产提高10.4公斤。其中最高的1955年总产量达8 20.5万吨,平均亩产91公斤,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 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瞎指挥”的影响,年均总产量下降到664万吨,亩产76公斤。经过三年 调整(1963—1965年),年均总产量又恢复到762万吨,亩产81公斤。“三五”、“四五”计 划期间(1966—1975年),气候条件较好,自然灾害较少,粮食产量有较大增长,年均总产 量达1124万吨,亩产达到108.6公斤。“五五”、“六五”计划期间(1976—1985年),特 别是进入80年代,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产量大幅度增长。1983年总产量 达到1549万吨,亩产142.5公斤。1984年总产量达到1757.5万吨,亩产160公斤,均创历史 最高水平。1985年遭受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成灾面积6500多万亩,总产量仍达到1430万 吨,亩产13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