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冰雹灾害多在夏秋季发生,常伴大风,来得突然猛烈,猝不及防,危害严重。
据《黑龙江志稿》记载: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编者注),黑龙江、齐齐哈尔、墨尔根
城等处被旱被雹”。“光绪十三年(1887年,编者注),呼兰、大小木兰达,春旱秋涝。重
以霜雹。”《黑龙江历史大事记》载:1915年9月12日,“铁力县遭风雹灾,灾区长七十里,
宽十六里,受灾地一千一百余垧”。1916年6月19日,“拜泉县南乡元享等段忽降冰雹,大如
冰盘,小如鸡卵,深有尺许,甚至将牛打死,田苗均被雹打平,秋收无望”。1917年7月7日
,“讷河县拉哈站东南一带,距站约七八里遭受雹灾,受灾面积宽约五六里,长约四五十里
,总计一千五百七十余垧”。东北沦陷时期,1932年6月15日,“瑷珲县奇卡界内晚九时忽起
暴风雷电,雹雨交加,冰雹大如卵,平地积有三寸之深,到次日中午冰雹方消,……农民所
种大麦、小麦、谷子损失约有六成,而豆子及特产品亦只存十分之一二,其蔬菜完全击碎”
。《满洲农产统计》载,1942年五常、木兰、拜泉、讷河、宁安等5个县遭受雹灾面积6496公
顷,占农田受灾面积的5.4%。1943年拜泉、双城、庆安、巴彦、兰西、明水、景星、勃利、
依兰、桦川等10个县,雹灾面积15687公顷,占农田受灾面积的16.9%。《黑龙江水利大事记
》记载,1948年6月,肇源县三站雹大如鸡蛋,最厚者一尺深,……雹灾受害地6万亩。肇东
县发生雹子打死人。《黑龙江历史编年》记载,1948年6月9日,鹤立、桦南、桦川、勃利、
依兰、汤原等县遭遇严重雹灾,受灾面积15万亩。10日五常、尚志、木兰、呼兰县也遭受雹
灾,毁庄稼37.5万亩。1949年8月27日—9月5日,呼兰、双城、富锦、阿城、延寿县先后遭
受严重雹灾,受灾面积达34.5万亩。9月5日—7日,肇州县三区、五区、七区、八区连遭雹
灾,面积达39万亩。
新中国建立后,从1949—1985年,全省遭受雹灾有记载的24年,累计受灾面积4672万亩
。年均194.5万亩,占年均受灾总面积的4.4%。遭受雹灾最严重的是1963年,面积达607万
亩,占全省当年受灾面积的19.5%。其次是1972、1975两年,全省遭受雹灾面积分别为374万
亩和350万亩,分别占全省受灾面积的10.6%和14.8%。
黑龙江省1970年前没有防雹办法,遭灾后,一般采取补种、毁种早熟作物补救。1970年
开始利用“三七”高炮打碘化银进行防雹试验。1974年全面推广,到1984年全省有50多个县
市进行人工高炮防雹,防雹设防面积达到610多万亩,有两万多名民兵参加作业,许多县、市
收到了良好效果。宾县鸟河乡是雹灾常发区,从1970年到1983年14年间每年都进行高炮防雹
,使全乡1万多亩农田10多年免受雹灾为害。1984年因故停止高炮防雹,结果全乡普遍遭雹灾
减产。1985年又恢复了高炮防雹。农民反映:“高炮真能保庄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