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良种经营和贮备
一、良种经营
新中国成立前,生产用种和推广良种主要靠农户间互相串换。新中国成立后,良种经营
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50—1957年由粮食部门经营良种,经营量很少。1958年根据国务院七
办5号文件的批示,各级农业部门成立了种子经营机构。省农业厅种子管理处附设良种公司,
地(市)、县种子站建立种子仓库,从粮食部门把种子经营工作接管过来,具体办理良种收
购、贮备、保管、调拨等业务。经营范围主要是粮、豆、薯和亚麻种子。1963年全省种子库
发展到106处(其中亚麻种子库11处),当年经营调剂良种16880吨。
(一)经营方法
1、实行分级经营。各县(市)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和推广优良品种的需要,在发动农业生
产单位选好良种,互相串换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自行经营调剂;本县经营满足不了需要
的由地(市)平衡调剂;省除经营一部分试验种子和新推广的原(良)种以外,主要掌握地
(市)间的余缺调剂。需要给外省调出的良种,由省分配给地(市),指定县种子部门采取
代繁代购的办法进行经营。
2、经营的良种实行预约繁殖或预约收购。统一由调出县到种子部门与生产单位签订良种
预约繁殖合同,进行技术指导,提高种子质量。生产单位卖给种子经营部门的种子,一律顶
粮食征购任务。供应生产单位的种子,原则上按照“以粮换种,分别作价,等量交换,差价
付款”的方法办理。用种单位把换种粮食送到粮库,持换种证明到种子库购种;确实无粮换
种的由当地粮食部门审查,经乡政府批准纳入县农村调剂指标之内,发给购种证明到种子库
购种。1963-1977年,每年预约繁殖良种面积20万亩左右,繁殖收购良种2.02.5万吨。
3、分级核算,自负盈亏。中央拨给的基金,除省农业厅留出10%作为省级经营良种需要
资金外,按照各地区播种面积和作物用种量比例,分配给地区和直属市掌握,发给各县作为
经营种子的流动资金。如经营良种数量多资金不足时,允许良种经营单位直接向银行贷款。
经营当中发生亏损,按责任进行分级处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销。
4、合理确定种子价格。凡合乎质量标准的良种,均按当地当时国家统购牌价,以质论价
,优质优价,适当加成的办法进行收购。内部调拨价格,一律按收购价(包括加成费)加上
种子经营费(不包括税金)作价供应。
(二)经营原则
1978年后,省、地(市)、县成立了种子公司,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扩大了良种经
营范围,调整了良种经营原则。1980年良种经营范围扩大到粮、油、薯、菜、麻、药材、绿
肥、饲料和花卉等作物的良种、原种、杂交种及其亲本种子。经营原则改为“不赔钱,略有
盈余”,实行薄利多销;良种购销也改为“以粮换种”和“种粮脱钩,单独计价”两种方式。
(三)经营形式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广大农民要求种子部门收购种子、供应种子采
取多种形式,以满足对良种的需要。各地(市)、县都设置了种子仓库、门市部,在乡设置
了代购站或代销点,方便农民。有的种子公司还开展了部分良种议购议销,议购对象是完成
国家征购任务的种子基地生产的良种。议购的良种只能议销给需要良种的农户。议销价格坚
持微利政策。议购的良种议销后剩余部分交给粮食部门作议价处理。1985年全省各级种子公
司共经营良种20多万吨,占全省用种量的30%以上,比1977年增加10倍多。种子质量也有明显
的提高,所经营的种子不仅是优良品种,而且都经过精细加工,种子质量有80%左右达到国家
规定的原、良种质量标准,对促进农业增产起到一定作用。
二、贮种备荒
黑龙江省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在作物播种或出苗后,每年都有一些地方发生霜冻、冰
雹、旱涝和病虫等自然灾害,需要进行大面积毁种或补种。新中国建立前,只有少部分较富
裕的农户贮存少量荞麦、稷子和小杂豆等早熟品种备荒,大部分农民遭灾后常因缺种而瞎地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贮种备荒工作,贮备方式不断改进,贮备量由少到多,
品种由劣到优,贮备时间由当年用到隔年贮备。50年代,备荒用的种子多数由农户或生产单
位自行贮备,贮备量很少,满足不了生产需要。1957年由于霜冻全省缺稻种2万多吨,省人民
委员会指示农、粮部门紧密配合,从全省贮存的商品粮中,查仓找囤,挖掘稻种,把50—60
%发芽率的稻谷都用作种子还缺稻种5000多吨。省农业厅曾派人去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吉林
等省调回一批稻种,仍未全部解决。最后通过外交部,由农业厅派人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
和国,用高粱米换回一列车(约500多吨)稻种。因该种生育期长,种植后全未成熟,损失很
大。从60年代到70年代,全省实行县、社、队三级贮备种子,以生产队自贮为主。特别是对
水稻、玉米种子,要求多贮备一套(全部生产用种量)。各县、社根据当地历年受灾情况适
当贮备作为辅助,用则作种,不用时作粮。但由于粮食偏紧,多数生产队没有做到。据绥棱
县上集公社调查,1971年全公社84个生产队,有两套(当年用1套贮备1套)种子贮备的队只
有7个,占8.4%;有1套半贮备的队有14个,占16.8%,有1套而无贮备的队有63个,占74.
8%。1972年遭灾,1973年全公社从外地调入种子238吨,占总需种量的42%。由于外调种子品
种混杂,发芽率低,造成瞎地,毁、补种面积达6299亩,占粮豆播种面积的8%;加之外调种
子生育期偏长,长势不一,苗不全,减产粮食600吨,占正常年总产量的5.8%。这一年全公
社杂交种玉米面积只有2640亩,比1972年减少43.9%,水稻面积比1972年减少1810亩,严重
影响全公社的粮食产量。该社保田大队的四队和六队,两队相邻,生产条件相似。但由于一
个队有贮备种子,一个队没有贮备种子,结果大不相同。六队,从1970年开始,就将容易坏
种的玉米、高粱等作物种子贮备了两套。1972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1973年他们利用贮备
的种子,不但满足了本队生产的需要,还支援兄弟队500多公斤。全队330亩玉米都种上了杂
交种,平均亩产300公斤,75亩高粱也都种上了良种,平均亩产200公斤,比邻队外调种子每
亩增产70—80公斤。仅玉米、高粱两种作物就增产粮食30多吨。四队,由于受“当年红,现
得利”和“良种靠外调”的思想影响,没有贮备种子。1972年受灾,1973年他们从外地调入
玉米种子1000余公斤,由于发芽率低瞎地,毁种180亩,没毁种的玉米地块补种三遍也只有七
成苗,仅玉米就减产35.5吨。70年代末,全省普遍实行种子隔年贮备。先由农业部门提出隔
年贮备计划,选定品种,检验品种纯度质量,然后由粮食部门进行收购贮备。每年贮备的种
子约23万吨,其中大部分用于救灾生产。进入80年代后,以贮备良种为主,由农业部门进行
贮备。省财政厅拨给省种子公司一部分水稻良种收购贮备专用资金。统一掌管,作为市、县
代收购隔年贮备水稻良种的资金。各市、县种子公司根据省下达的收购隔年贮备水稻良种任
务,同省种子公司签订代贮合同。按合同规定,由省种子公司借给代贮单位收购隔年贮备水
稻良种的贮备资金,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代贮任务。未经省农、粮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处理。经
批准转为商品粮造成的亏损,由代贮单位将亏损情况报市、县农业、财政两部门签署意见,
再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批,由省拨补亏损。凡计划外的隔年贮备良种所需资金,由下达贮
备任务的单位自行安排。1981—1985年,全省每年隔年贮备水稻良种1万吨左右,保证了水稻
生产发展的需要。
三、种子保管
黑龙江省气候寒冷,无霜期短,秋雨多,种子含水量大。特别是水稻和玉米种子,收获
后,一般含水量20—30%,极易发生霉烂和冻坏种子。新中国建立前,农户有在房檐底下晾晒
玉米、水稻种穗和室内梁柁上保管种穗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种
子保管由分散走向集中。互助组时期,农户自行保管种子。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
有些种子由农业社集中保管。由于种子量大,有的地方晾晒措施没能跟上,大量坏种现象不
断发生。1956年春桦川县建国区永丰等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因种子保管不当损失石狩白毛
水稻良种500多吨,使2万多亩水田种的全是混杂的种子,造成水稻严重减产。同年密山、香
兰、鹤立河等劳改农场,由于水稻种子保管的不好,发芽率低,播种后减产稻谷几百吨。也
有些地方在建社和并社时,把收集的种子不分品种混放在一起保管,造成种子混杂。汤原县
大屯乡东升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播种前,把从各户收集上来的高粱种子混在一起,播种出苗后
高矮不齐,出穗时“百花齐放”,有散穗、有紧穗;有黑壳、有红壳;有早熟、也有晚熟,
减产2—3成。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以后,种子保管更为集中,品种多,种子量大,
给种子保管带来一定困难。1972年由于种子含水量大,全省冻坏水稻和玉米种子10多万吨,
除了组织串换调剂一部分良种外,1973年春动用国家商品粮5万多吨作种子,使全省良种面积
由上年的80%减少到65%,减产粮食约30万吨。各地根据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易坏的水
稻和玉米种子大部分在霜前收获,经过晾晒或烘干,把种子含水量降到14%以内,然后进行妥
善保管。在保管期间尽力做到“四无”(无霉烂、无虫害、无鼠雀、无事故)、“三不”(
不混杂、不降低发芽率、不感染病害)和“三有”(有专人负责保管、有检查制度、有帐卡
记载),使种子安全越冬。在1985年以前,全省主要作物种子保管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库内袋装
种子经营部门、生产单位和农户的大部分种子,用麻袋包装堆在库内进行保管。堆放形
式,有依次排列(袋与袋间不留空隙)和码花垛(袋与袋间有空隙)两类。根据仓库的条件
、作物种类、季节、种子含水量和气温状况而定堆垛方式。堆垛排列与仓库同一方向,种子
袋距库壁0.5米,垛与垛之间留出0.6米宽的走道,以利通风,便于管理和检查。
(二)、全仓散堆
有的良种经营单位和生产单位利用小园仓房(多数是土建的),先在底部铺15厘米厚的
干草,上面铺草帘子。然后把用种量大的豆、麦同品种同质量的种子,不用包装器材,直接
靠仓壁散堆在仓内。因靠近仓壁易受潮,发生霉烂,一般是短期保管用此法。
(三)库内围囤散堆
有少数农户在仓库内用茓子围成筒形园囤。囤底铺15厘米厚的干草,上面铺草帘子,把
种子散堆在里面。围囤直径根据种子量和库房大小而定,一般不超过3米,囤高不超过4米。
(四)库内围包散堆
有的种子经营部门,在种子收贮量大、器材不足的情况下,采用库内围包堆法保管种子
。先将同一品种同等质量的部分种子装入麻袋或草包内,堆成围墙,底铺15厘米厚的干草,
再铺上草帘子。然后将其余的种子散堆在中间。围包大小根据种子量而定。围包高度一般不
超过2米,向内倾斜,形成梯形,以防倒塌。
(五)窖藏
全省马铃薯和部分含水量较高的水稻种子都利用窖藏。马铃薯,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
低,土层较坚硬,背风向阳的地方挖窖。窖深2.5—3米,长度根据种薯量和地势而定,一般
每立方米贮种薯500公斤。上冻前入窖,种薯装到窖深的2/3(薯堆高1.5—2米)。在一端
留出1米空隙,以利倒窖,窖上用擦木作横梁,铺上秫秸和30厘米厚的干草,再培上30—40厘
米厚土踏实,留气眼,窖内放温度计,保持1—3℃,以控制种薯过早发芽。在播种前1个月把
种薯从窖内取出,放在向阳地方进行种薯处理。水稻,选择窖址的条件与马铃薯相同。窖深
不超过3米,窖宽2—3米,长方形。一个窖内装两个品种时,中间留30厘米左右宽的间壁墙,
以防混杂。种子入窖前,窖晾晒2—3天,窖底垫上檩木,上面铺15厘米厚的稻草,上铺草帘
子,窖壁四周用帘子围上,厚约9厘米。在地表开始封冻(11月上旬)时,种子入窖,装到八
分满的程度,稻种成馒头形,上面用草帘子盖严,再铺两层稻草。最后培细土30—45厘米,
顶呈馒头形,踏实。在窖四周挖一条15厘米深的顺水沟,以防雨水进入窖内。第二年地表土
化冻5—10厘米(3月下旬到4月上旬)时,稻种出窖,放在荫凉处通风干燥,防止曝晒,造成
种皮破裂,影响发芽。
(六)带穗挂藏
有些农户把选留的玉米、高粱、谷子和水稻(种子田用种)等作物种穗,用悬挂法进行
保管。玉米两穗一对,把包叶拴在一起;高粱、谷子、水稻等种穗,每5—10穗在穗柄处扎成
小把,两把为一对,用绳连在一起。把栓好的这些种穗分别搭在仓房架子或梁柁上,用草帘
子盖严,以防雀弹,播种前进行脱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