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农业机构与干部队伍
农业机构包括农业行政机构和农业事业机构两个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农业机构很不健
全,从事农业行政管理和科学技术的工作人员也很少。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
多次调整改革,逐步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农业机构和一支素质较好的干部队伍,成为各级党委
和人民政府领导农业生产、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的主要力量。
农业机构与队伍是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的。清末至民国初期,开
始设立兼管的农业行政机构,并建立了少数初级农业试验场。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在省
、县实业厅、科内设立专管农业的行政机构,并建立了“兴农合作社”,多数县建立了“劝
农模范场”,还建立3所农事试验场。东北光复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
怀下,农业机构逐渐发展健全。到1985年,省设农牧渔业厅,14个地、市,69个县(市)都
设立了农业局(科)行政机构。省、地(市)、县(市)、乡(镇)四级建立了农业技术服
务机构。在农业科研方面,省设立农业科学院,下设18个科研所,3个试验站,2个研究室。
在全省范围内,从上到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业行政管理、农业技术服务和农业科研体系。
为发展农业科研事业,推广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