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级农业行政机构
第一章 行政机构
一、清代农业行政机构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第一任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统领黑龙江地区戍边屯田。从此
,历经74任将军,均履行初任将军的职责。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制定了“东三
省督抚办事要纲及官职章程”,颁发了新的官制。废黑龙江将军,改为黑龙江行省公署,下
设咨议厅统领七司。七司中的劝业司,主管农、工、商、邮、航、垦、矿业。1910年(宣统
二年)十月撤销司,设农工商科,主管农牧、垦荒、工矿和商业事宜。
二、民国时期农业行政机构
民国时期,政局动荡,政令不一,农业机构多变。1913年(民国2年),黑龙江民政长公
署设实业司管农业。1914年(民国3年),改为黑龙江省巡按使公署政务厅,下设实业科,职
掌农林、工商、矿政、矿业、渔政、丈垦等。1924年(民国13年)12月,改为黑龙江省省长
公署实业厅。1929年(民国18年),成立黑龙江省政府,设农矿厅,掌管农业、畜牧、森林
、垦务、矿产、工商业。1931年(民国20年)9月,将农矿厅改为实业厅。
三、东北沦陷时期农业行政机构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将黑龙江地区划分为龙江、滨江、三江、黑河、牡丹江、北安
、东安等7个省和哈尔滨市。各省、市都设有农业行政机构。
龙江省:1932年3月,成立省公署实业厅,内设总务、矿务、农务、工商4科及视察处、
技术处,掌管农业、畜产、水产等事项。1934年10月,实业厅内部机构改为农务、工商2科。
1937年7月,实业厅内部机构又改为农林、殖产、拓政3科。1939年6月,实业厅改为开拓厅,
内设开拓、农林、商工、殖产、地政5科,掌管农产、国有林野、畜产、水产、矿产、工商、
土地管理及改良、开拓民等事项。
滨江省:1934年10月,省公署成立实业厅,内设农务、工商2科。1937年7月,实业厅内
改设农林、殖产、工商3科。1939年6月,实业厅改为开拓厅,内设开拓、农林、商工、畜产
、地政5科。
三江省:1932年在省公署民政厅内设实业科。1937年在省公署民生厅内设实业科,管理
农业事项。1938年成立实业厅,内设:农林、殖产、拓政3科。1939年6月,将实业厅改为开
拓厅,内设开拓、农林、商工、畜产、地政5科。
黑河省:1932年在省公署民政厅内设实业科,科内设农林、工商2股,职掌农业工作。1
937年12月,在省公署民生科内设产业、拓殖2股。1939年6月,建立开拓厅,内设殖产、开拓
、建设、劳务、保健5科。
牡丹江省:1937年在省公署民生厅内设实业、拓政2科,管理农业。1939年6月,建立开
拓厅,内设开拓、殖产、建设3科。
北安省:1939年6月建省,设开拓厅,内设开拓、建设、农林、殖产4科。
东安省:1939年6月建省,设开拓厅,内设开拓、殖产、建设、保健4科。
哈尔滨市:1935年市公署在行政处内设实业科。1937年7月,改设实业处,内设农政、商
工2科。1943年7月,实业处内设经济、殖产、税务、地政4科。
四、东北光复与建国后农业行政机构
1945年光复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先后建立松江、合江、绥宁(牡丹江
)、嫩江、黑龙江5个省。1949年5月,五省合并为黑龙江、松江两省。1954年8月,两省又合
并为黑龙江省,农业行政机构的设置也随之变动。
松江省(1946年5月5日至1954年8月1日):1946年5月,建立松江省政府。主管农业的机
构为建设厅。省政府任卢蕴生为建设厅厅长。1947年10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孙新仁为代
理厅长。同年10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对省政府机构设置作了调整。建设厅内设农林、工矿、
交通、合作等科及邮电管理局。1948年8月,松江省政府决定成立农业厅,任孙新仁为厅长。
农业厅内设秘书室、农政科、农业技术科、合作科、土地科、畜产科、特产科。1949年1月,
任李积成为农业厅厅长。同年9月,将省林务局划入农业厅改为农林厅,任李积成为厅长。1
952年6月,将农林厅的林政处划出,又改称农业厅,同年9月,仍任李积成为厅长。1954年农
业厅内设办公室、秘书科、人事科、计划科、财务科、农政科、水产科、畜牧科及农场管理
局、农业技术推广处。同年8月1日,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
合江省(1945年11月21日至1949年5月11日):1945年11月,成立合江省政府,农业工作
归实业厅管理。厅长为景吉臣。1946年11月,任命陈剑飞为实业厅厅长。1947年10月,实业
厅改为建设厅,内设农林、工矿、交通、合作4科及邮电管理局。1948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
会任命陈剑飞为建设厅厅长。同年10月撤销建设厅,设立农业厅。同年11月,任命何冰为农
业厅厅长。1949年3月,任命田澍为农业厅厅长。同年5月,合江省并入松江省。
绥宁(牡丹江)省(1946年4月15日至1948年7月9日):1946年4月,建立绥宁省政府,
农业工作由建设厅管理。同年10月,撤销绥宁省政府,改设牡丹江专员公署,设财建科主管
农业。1947年8月,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东安专区合并,同年10月,成立牡丹江省政府,设建
设厅,内设工矿、农业、建设、合作纺织4科及秘书室。任李逸民为厅长。1948年7月,撤销
牡丹江省建制,原辖区分别划归松江省及合江省,农业管理机构随之归并。
嫩江省(1945年11月14日至1949年5月15日):1945年11月,成立嫩江省政府。设实业厅
管理农业。厅长为张治平。1947年9月,改为建设厅,内设农林、工矿、交通、合作4科及邮
电管理局。王文为厅长。1948年9月,撤销建设厅,设立农业厅。赵飞克兼代厅长。同年11月
,任命王文为厅长。1949年5月,嫩江省政府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农业厅亦随之合并。
黑龙江省(1945年11月13日至1985年12月31日):1945年11月,成立黑龙江省政府,农
业由实业厅管理,杨白鹤为厅长。1946年10月,任命刘咸一为厅长。1947年2月,黑龙江省与
嫩江省合并,成立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由建设厅主管农业,黄欧东为厅长
。1947年9月,黑嫩联合省重新划分为黑龙江省和嫩江省。黄欧东为黑龙江省建设厅厅长。同
年11月,任王逢原为厅长。1948年5月,任刘咸一为厅长。同年9月设立农业厅,内设秘书、
土地、农政、畜产、技术推广5个科。任命杜雷为厅长。1949年5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再度
合并为黑龙江省,下设农业厅,任张世军为厅长。1950年3月,改为农林厅,同年11月,任张
世军为厅长。1952年4月,将农林厅所属林业局划出,又改称农业厅,仍任张世军为厅长。同
年12月,任刘干如为厅长。1953年10月,任命金浪白为农业厅厅长。1954年8月,中央人民政
府决定,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下设农业厅。同年9月,任命王操犁为农业厅厅
长。1955年4月,任命金浪白为农业厅代理厅长。同年9月,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与黑龙江省
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1956年1月,将农业厅所属水产
局,划归省商业厅领导。同年6月,农业厅所属水利局升格为黑龙江省水利厅。同年10月,中
共黑龙江省委任命金浪白为农业厅厅长。1958年6月,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并入省农业厅。同年
7月,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并入省农业厅。同年12月,任命刘潜为省农业厅厅长。农业厅下设办
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公社处、计财处、种子处、粮食生产处、机站管理局、特产处、
畜牧处、土地局和国营农场管理局。1959年10月,省农业厅所属拖拉机站管理局和省工业厅
农业机械处合并,组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1960年8月,省农业厅所属畜牧兽医局划出,成
立黑龙江省畜牧厅。1962年7月,省农业厅所属国营农场管理局划出,成立黑龙江省农垦厅。
同时,撤销省畜牧厅,将业务并入省农业厅。1965年9月,任赵振华为农业厅厅长。厅内设有
办公室、政治部(包括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基层工作处、党委办公室)、计划处
、财务物资处、公社经营管理处、农业生产处、特产副业处、土地利用管理局、畜牧兽医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行政机构变动频繁。1967年2月,省农业厅的“造反组织”夺取
了党、政、财、文权利,原农业厅解体。1967年9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农
业厅接管委员会。1968年6月,黑龙江省农垦厅并入省农业厅接管委员会。同年9月,农业口
举办学习班,干部集中“脱产闹革命”,省农业厅接管委员会随之解体,成立黑龙江省农业
生产指导站。1969年1月,成立黑龙江省农业革命委员会,隶属于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
任刘潜为主任。同年2月,撤销农业生产指导站,其工作由省农业革命委员会承担。同年10月
,撤销省农业革命委员会,成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农牧局。1970年5月,任解放军代表侯维
礼为省革命委员会农牧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同年10月,解放军代表张栋继任组长。1972年
省革命委员会农牧局国营农场处划出,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同年3月,局革命领导
小组撤销,领导人改称局长、政委。任王操犁为省革命委员会农牧局局长,房定辰为政委。
1973年5月,改称黑龙江省农牧局。1975年3月,任伞裕民为黑龙江省农牧局局长。1977年11
月,撤销省农牧局,分别设立黑龙江省农业局和黑龙江省畜牧局。省农业局下设办公室、机
关党委、政治部(包括干部处、直属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公社处、农业处、多种经营处
、科技处。1978年1月,任命王焕举为省农业局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1978年11月,任命刘
祖裕为省农业局局长。1983年4月,进行机构改革,在省农业局的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农牧
渔业厅。同年5月,任命张明魁为厅长。厅内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劳动工资处、机关党委、
计划基建处、财务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生产处、科技处、多种经营处、宣传教育处、
外事外经处、综合处、商品粮基地处(黑龙江省开荒办公室)、纪检组。
厅下属3个副厅级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黑龙江省畜牧局、黑龙江省水产总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