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会组织
1958—1984年,有农学、土壤两个一级学会。农学会下设9个分科学会。1985年,根据农
牧渔业部(1985)农学字第3号文件和中国农学会在厦门召开“一九八五年中国农学会工作会
议”的精神,将农科学会分为两类,一类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省科协)直属的一级学会
,其中有农学会、土壤学会、作物学会、植保学会、园艺学会、耕作学会、蚕学会、原子能
农学会、农业经济学会、养蜂学会、种子协会、经济作物协会、农场管理学会和沼气学会;
另一类是省农学会所属的二级学会,其中有大豆研究会、地膜研究会、农业区划学会、农业
环境保护协会、花卉学会、水稻研究会和谷子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