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芦苇资源十分丰富,有苇糖面积439万亩,其中,长苇面积297万亩,居全国首
位。苇塘系自然生成,集中连片,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乌裕尔河九道沟子流域以及东部地
区的七星河流域低平地、河漫滩,南部地区的引嫩工程一带。苇区土质肥沃,水源充足,交
通方便,有利于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具有建成大型芦苇生产基地的天然优势。
1985年,全省共有苇场49个。其中国营苇场18个,管理苇塘面积197.6万亩,占苇塘面积
的45%;乡镇集体苇场31个,管理苇塘面积241.4万亩,占55%。有23个市、县成立了经营性的
芦苇公司,统一管理芦苇生产和基地建设,对于保护、开发、利用芦苇资源、进一步搞好苇
区的生产经营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黑龙江省芦苇生产和基地建设,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50年代初期。由于省内没有管理机构,芦苇生长完全依附自然,苇塘处于原
始生态阶段。省外纸厂直接到苇区设站收购,年收苇3万吨左右,其余芦苇除少量用于编织、
苫房和烧柴外,大部分弃于苇塘烂掉。
第二阶段: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各产苇市县为了协调产需矛盾,增加地方财政收
入,保护苇区人民利益,相继组建了芦苇公司,省里也建立了管理机构,由省供销社统一管
理。为了把发展芦苇生产与制浆造纸统一起来,又把苇塘划归轻工业厅管理。1964年,省轻
工业厅在齐齐哈尔市组建起黑龙江省芦苇公司,设生产建设、科研、计划、财务、供销等8个
科室,每年为造纸厂提供造纸用苇10万吨左右,纸苇收购量最多年份收购量为15万吨。
第三阶段: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期。这个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苇塘遭
到严重破坏,苇塘退化,产量下降。芦苇生产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全省苇塘由600万亩减少
到270万亩,纸苇收购量由最高年份的15万吨下降到1.7万吨。
第四阶段:从70年代中期到1985年。1974年底,全省芦苇生产、经营管理又重新划归轻
工业部门管理,1975年成立了黑龙江省芦苇管理处,统一管理全省的芦苇生产与建设,在全
省各芦苇产区组建了各种形式的苇场,进行了资源调查和制定了开发规划,开始进行了小规
模的基本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芦苇生产的发展,两次召
开全省芦苇工作会议,1980年8月,又颁发了《黑龙江省芦苇资源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使全
省芦苇生产、科研和基地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81年至~1985年,全省芦苇基地建设完成投资额696.6万元,其中,轻工业部拨给技改
贷款210万元,省安排育苇费投资438.6万元,地方自筹48万元。已完成和在建工程项目有:
林甸县总干程5.5万亩,场区配套工程2万亩,杜蒙自治县傲林灌区11万亩,富裕县大克钦苇
场配套工程4.5万亩,集贤县安邦河灌区4.9万亩,共计27.9万亩。在上述工程中,水利工程
基本配套的苇田有11.4万亩。塘间构造物及其他项目有:齐齐哈尔市赵三亮子闸门等大型建
筑物9座,铁路专用线700米,新建发货站台两处和林甸县苇场17公里渣油路等工程。还有各
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164台,正在研制试验的打包机3台,指导大面积生产的科研苇塘地块
500亩。基本上形成了初具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从育苇、灌溉到生产比较配套的芦苇生产体系,
保证了芦苇产量稳步增长。
1980年全省苇塘实际长苇面积240万亩,到1985年增加到297万亩,增长了23.7%;五年平
均每年产苇量达12万吨左右。1981年全省苇场提供纸苇5.73万吨,1985年增加到10.8万吨,
增长近1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深入贯彻和省委“两改、两开、富国富民”的方针,全
省芦苇生产和基地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是,取消了芦苇统购派购。苇区农民交售芦苇完全出于自愿,农民和芦苇管理部门签
订交售合同,芦苇管理部门按合同收购,完成交售合同后,允许农民到集市上自由买卖。
二是,各国营苇场普遍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乡镇和村屯集体苇场实行了专业承包、
产销承包、资源爱护承包、基地建设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承包,搞活了芦苇生产和经营,给苇
糖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三是,发展了经济联合。龙江、肇东、安达、集贤等市县的芦苇公司同部分乡村苇场和国
营农牧渔场进行横向经济联合,共同建设芦苇基地,共同开发芦苇资源。同时,还与辽宁、
吉林两省开展了跨省区的经济联合,吸收省外资金进行基地建设,共同开发黑龙江芦苇资源。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吸引省外投资150万元以上。
在造纸用芦苇基地建设中,1985年出现了高产芦苇基地建设的典型。
林甸县国营育苇场,从1968年建场以来,特别是进入80年代发展很快,到1985年末,全
场有职工469人,固定资产原值344万元,建筑面积28 400平方米,苇塘面积32万亩。1985年
生产销售芦苇27 300吨,实现利润75万元。1981年至1985年的五年间,共生产芦苇12.9万吨,
除少量用于当地救灾外,全部供应造纸厂,五年共实现利润314.7万元。
林甸县育苇场,对芦苇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保护,统一开发利用,统一规划治理,努力采
取措施提高单产,增加总产。
第一,兴修水利工程,强化苇塘建设,提高芦苇产量。1980年以来,修筑了25公里的输
水总干线,14公里的支渠7条,筑成了丁字大坝12公里;修建闸门29个,桥闸6座,便桥2座,
大型水泵站1座,形成了基本配套的排灌系统,提高了抗灾能力,基本实现了稳产。芦苇亩产
由过去的几十公斤提高到105公斤。近五年尽管遇到自然灾害,但总产仍稳定在2.6~2.9万吨
之间。
第二,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销售芦苇。在距苇场远的乡镇增设了3个收购点,方便了
农民交售芦苇。1985年,这几个收购点共收购芦苇3 100吨,占总产量的11%多,既增加了造
纸原料,又使苇区农民增加了收入。
第三,完善经济责任制,加强了管理。整顿与健全了原始记录、定额、计量、检验、出
入库、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全场统一计划,形成了数据管理、 图表上墙的各项指标管理体
系;加强了设备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完好率达到 95%以上;全场健全了安全管
理网、安全值班制和安全岗位责任制,连续十几年未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其次:
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从1984年开始,进行了场内管理体制改革,全场17个基层单位实行单
独核算,利润承包。
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财经统管、单独核算、指标包干、工资浮动;集体所有制单位,
实行计划指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产计酬;个体承包,实行收支自理,停薪留职,缴
纳积累。再次:加强全面经济核算。苇场内部健全了以组织、指标、核算、结算为内容的全
面经济核算体系,做到人人讲核算,事事求效益。1984年全面整顿企业时,全场定员580人,
通过职工培训,提高了职工素质,在此基础上实行定员管理,合理用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如经过改进打包技术,提高了火车装载量,仅1985年就节省火车皮134节,节约运费54万元。
也方便了造纸厂的装卸与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