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厂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日用陶瓷工业的发展,逐步建设一些稍具规
模的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到1952年,黑龙江地区已建立较大的日用陶瓷企业3个,职工400多
人,主要生产民用缸和饭碗,年产量达400万件。1958年以后,陆续建起了双鸭山市陶瓷厂、
绥化市陶瓷厂、汤原县陶瓷厂、依安县陶瓷厂、安达县陶瓷厂、青冈县陶瓷厂、拜泉县陶瓷
厂、肇源县陶瓷厂、桦南县陶瓷厂、牡丹江陶瓷二厂、黑河陶瓷厂、七台河市陶瓷厂等企业,
分别隶属于省轻工、冶金、机械、建材、商业等部门。1962年,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增加到28
个,其中生产饭碗的企业4个,缸、碗兼产的3个,生产大缸的20个,陶土矿1个。1972年,日
用陶瓷生产企业增加到34个,职工人数达7 000人,年产缸、碗和杂件能力2 540万件。这些
新建的陶瓷厂,多数规模小,技术、质量不过关,加之管理等方面原因,一些企业如拜泉、
青冈等陶瓷厂先后关停。1978年以后,各级轻工业主要部门,针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
使日用陶瓷产品的质量、花色、功能等适应消费的需求,对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整
顿。调整产业布局与生产规模;整顿与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调整产品结构,
增加适销对路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了日用陶瓷工业的发展。到1980年,国营和集
体所有制日用陶瓷生产企业35个,职工达1万多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0多人。主要产品有:
缸、碗、杯、坛等多种日用陶瓷制品,以及电瓷瓶、锦砖等工业用陶瓷。但由于企业布局不
合理,不接近原料、燃料产区的小厂多,就地取材的大厂少,在28个国营陶瓷企业中,有16
个所需原料、燃料要远程购进,加大了产品成本费用,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日用陶瓷
行业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管理素质差等问题,生产的陶瓷产品
大都是粗加工产品,制约了日用陶瓷工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改变日用陶瓷行业的落后状况,
省轻工业主管部门对陶瓷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整,到1985年,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陶瓷生产企
业29个,其中生产日用陶瓷器(包括饭碗、民用缸)企业13个,生产建筑及工业用陶瓷器企业
16个,陶土矿1个。
一、讷河县老莱陶瓷厂
讷河县老莱陶瓷厂,始建于1926年。它的前身是1910年(清宣统二年)在喀迷哈站(今讷河
县老莱镇)附近青山嘴发现的陶土矿。同年5月,黑龙江行省公署派刘直取地板黄样品赴湖南
醴陵瓷窑试验,成品极佳。之后,将成品拿到巴拿马赛会上展出。
1926年,哈尔滨矿商张泰永呈请黑龙江省省长公署批准开采权,1927年经黑龙江省实业
厅批准,正式许可开采。1948年,老莱黄土矿由省火柴公司接管并开采,1949年交讷河县计
划科经营。1950年,正式成立讷河县地板黄厂。1952年地板黄厂归属县企业公司管理。1959
年,工厂建成了粘土瓦车间,年产瓦37万块,同时增加了民用缸新产品。1961年,工厂改名
为讷河县老莱陶瓷厂。1985年末,工厂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21万元,各种机床50台,职工354
人。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33万元,生产日用陶瓷器5万件,瓦542万片,实现利税45万元。
二、齐齐哈尔陶瓷厂
齐齐哈尔陶瓷厂,原名为新民陶瓷工厂,始建于1948年10月,由王玉轩等人合股开办。
1949年由市贸易公司投资2亿元(东北流通券)进行修建,从业人员由13人增加到20多人,从4
月起改为公私合营。9月1日,工厂交市政府管理,私股退出50%,留50%作为补偿金,工厂改
名为齐齐哈尔贸易公司陶瓷厂,主要生产工业用低压电瓷瓶。为扩大生产,贸易公司又投资
13亿元(东北流通券),重建了年烧制4碗1.5万件中型倒焰窑一座,添置了碗轮机、搅泥机、
轮碾机等设备。到1949年末,蓝边4碗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2.3万件,全厂职工人数增加到50
多人。1952年9月,市贸易公司将工厂移交市企业公司领导,改名为地方国营齐齐哈尔陶瓷厂。
此后,工厂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品种有所增加,质量也有提高,但由于经营管理等多种原因,
从1960年以后连年亏损,亏损额高达297.7万元。1972年以后开始扭亏为盈。到1976年,工厂
生产的8种陶瓷产品全部盈利。1972年至1978年7年间,共向国家上交利润94.7万元。1979年,
年产各种日用陶瓷1 000万件,产值达300多万元,职工人数增加到650人。至1985年,工厂拥
有各种设备425台,固定资产总值525万元,职工84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当年完成工
业总产值323万元,生产电工用陶瓷488吨,墙地砖32 910平方米,实现利税46万元。1949~1985
年向国家上交利税404万元。产品品种形成日用陶瓷、工业陶瓷两大类别8个品种,该厂成为
省内陶瓷行业的骨干企业。
三、牡丹江陶瓷厂
牡丹江陶瓷厂,建于1949年,由牡丹江市企业公司与工商联范姓资本家合股经营,当时
工厂有2名中国工人。2名即将回国的日本技师。工厂成立后,9月份批量生产出蓝边饭碗投放
市场。不久,2名日本技师回国,工厂从唐山、海城招聘技术人员,生产出各种类型的低压电
瓷瓶。
1952年,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企业公司将工厂命名为“地方国营牡丹江陶瓷厂”,职工增
加到377人,产品主要有饭碗及低压电瓷手把瓶。1968年,工厂在市北郊碾子沟建成一座隧道
窑,成立烤花细瓷碗车间,将粗瓷碗全部转产细瓷碗,年产量由500万件增加到1 000万件,
还增加了工业耐酸瓷砖和建筑用马赛克的生产。1978年,为扩大产量,又新建1座隧道窑。至
1985年底,全厂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14.6万元,比
建厂初期增加近20倍,职工1 8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生产工人1 678人。厂内设3个
分厂,2个车间,1985年生产日用陶瓷327万件,墙地砖32.6万平方米,完成工业总产值602万
元,上缴利税65.8万元。
四、宁安县陶瓷厂
宁安县陶瓷厂,在原有两处瓦盆窑(年产陶瓷产品2万件左右)的基础上,由市企业公司投
资4亿元(东北币),于1952年8月建成投产,厂名为宁安县制缸厂。1956年1月,以王文福、焦
昌凯为主的焦家窑全部股金人员与制缸厂合并。1959年8月,县政府决定将已下马的县办石油
厂交给制缸厂,经省统一命名为宁安县陶瓷厂。1975年,工厂分出去一个工艺瓷车间,单独
成立宁安县第二陶瓷厂。1981年4月,县里决定将水泥厂并入陶瓷厂。同年10月,又建立了一
个青年陶土厂。1983年,从陶瓷厂分出生产橡胶制品填充剂—水合硅酸铝部分,成立宁安县
化工陶土厂。到1985年,陶瓷厂有职工337人,固定资产原值355万元,定额流动资金110万元。
1985年生产日用陶瓷器27万件,完成工业总产值112万元,成为生产日用陶瓷专业厂。
五、甘南县陶瓷厂
甘南县陶瓷厂,建于1956年,位于县城北10余公里处,当时有平房7间,串窑一座,职工
19人。
1958年,厂址迁到镇北水泥厂东邻,国家投资15万元,建厂房1 000平方米,25米高烟筒
一座,倒焰窑3座。在生产缸碗的同时,增加生产耐火砖等。1960年扩建砖瓦结构厂房500平
方米,简易仓库600平方米。到1965年,民用缸年产量达1.6万件。至1985年,工厂固定资产
总值111万元,职工289人,为省内生产民用缸的陶瓷企业之一。
六、龙江县陶瓷厂
龙江县陶瓷厂,前身是龙江县制瓦厂。1957年建立的陶瓷车间,县政府投资4万元,1958
年2月试车生产,年产1万只民用粗瓷釉缸。1959年陶瓷车间从瓦厂划出,成立龙江县陶瓷厂,
同年4月与景星陶瓷厂合并,将景星陶瓷厂迁到龙江县内。1981年2月,工厂与龙江县化工厂
合并,1984年又与化工厂分开,仍为独立的龙江县陶瓷厂。1985年增加了生产耐火材料产品,
年产量300吨,产值25万元。工厂固定资产总值128万元,职工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