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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陶瓷生产

  在旧中国,黑龙江地区日用陶瓷工业生产,大都是传统的手工作业,一般采用干碾粉碎、 单刀压坯、手工绘釉、窑炉烧制出成品等工艺流程,生产的盆、碗、坛、缸、瓦等都是粗加 工产品。生产大缸的设备更为落后,露天晒土,石碾压料,人工拌泥,地炕干燥,劳动强度 大,产量少,质量粗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和地方分别投入建设资金,发展日用陶瓷工业生产。新建 了一批较先进的隧道窑,逐步淘汰了落后的瓦盆窑、倒焰窑。1950年以后,由只能生产缸、 碗、坛、罐等日用陶瓷制品,增加了电瓷瓶、陶瓷管、耐火砖等工业用陶瓷产品的生产。1956 年,通过贯彻全国陶瓷会议精神,在省内推广了控制火焰烧窑法、原料陈腐、匣钵底挂釉等 新技术,各厂都增加了一些新设备,请外省市技术人员来厂指导,加强工艺过程生产管理等 措施,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产量迅速增长。1956年底,生产陶瓷制品7个品种,产量增加 到1 858万件,产值达290万元。
    1962年,国家分别投资30多万元对牡丹江和齐齐哈尔陶瓷厂进行技术改造,增添了部分 设备,彻底维修和改进了100多台(套)老设备,并相应地充实了技术力量,建立了设备维修保 养制度,为提高产品质量创造了条件。到1963年,两个厂生产的各种碗、碟,外观质瓷细腻, 色泽增白(达到60~65度),30%的产品画上了蓝边,打印了商标,产品合格率提高到95%。全 行业试制成功了盘、碟、彩色花卉陶瓷、墙内瓷管等20多种新产品,投放市场。
    “文化大革命”前期,日用陶瓷工业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970年至1972 年,省轻工业主管部门投资535万元,对齐齐哈尔、鹤岗、桦南、林口、五林、依安、扎兰屯 (后划归内蒙古)等6个陶瓷厂进行扩建改造,添置了部分原料粉碎、成型、干燥等专用设备, 新建了6座隧道窑,使各厂的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各企业先后采用了隧道窑余热利用、 水碾、自动绘釉、滚压成型、链式干燥、机制匣钵等新工艺、新技术,提高了产品质量,降 低了产品成本,促进了生产发展。
    1978年,日用陶瓷制品产量增加到4 066万件,产品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牡丹江陶瓷厂 生产的丹江牌细瓷花碗,合格率达93%,一级品率达43%,生产的60多万件细瓷花碗,在省内 城乡市场展销。宁安县五林陶瓷厂生产的民用缸质量,产品身正,口圆,里、外色泽光亮, 造型美观、容水量超过标准,在省内陶瓷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桦南县陶瓷厂生产的竹节茶 具和酒具,填补了省内细瓷生产的空白。宁安县第二陶瓷厂生产的釉面砖,远销上海、北京 等大城市。
    自1980年开始,日用陶瓷生产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普遍建立了QC小组,认真执行国 家、部颁标准,制订企业原材料、半成品的内控标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1983年以后,为 了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加大了开发研制新产品的力度,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步伐, 推出了各种型号的缸、花盆、细瓷盘、组合餐具等一批新产品,销售到国内外。在国内销售 的产品,主要有大众碗、旅行杯、优质酒瓶、西药包装瓶、缸、坛、罐、花盆等;向国外出 口的产品主要有细瓷花碗、杯、碟、咖啡饮具、锦砖等30多个花色品种。
    到1985年,日用陶瓷全行业共有企业29个,职工9 405人,固定资产原值6 534万元,净 值4 407万元,总生产能力4 226万件。198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 980万元,实现利税积累194.5 万元,亏损71.4万元。日用陶瓷产量1 322.5万件,居全国第20位,日用普瓷一级品率80.25%, 比全国平均52.6%高出27.65%,普瓷合格率达86.27%。
    从全行业看,仍存在着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精细品种少,经济效益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