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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玻璃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日用玻璃工业的发展开始起步。1954年,开始对私营企业实行 公私合营,同时关停、合并了部分小型私营玻璃制品厂,集中了机械设备,扩大了生产能力, 玻璃制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55年生产各种酒瓶133.6万个,药瓶560.5万个,大酱油瓶62万 个,灯具70.8万件,安瓶360万个,品种也由几十种增加到百种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231.6 万元。
    1958年“大跃进”期间,虽新建不少日用玻璃制品企业,但多为集体和二轻、农场系统 建的小型企业,土法上马,设备简陋,形不成生产规模,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
    1960年,省内有各种类型的玻璃制品企业30个,其中归口一轻部门管理的20个,年生产 各种玻璃制品19 019吨,总产值1 217万元,主要产品有注射器、包装瓶、灯具、玻璃仪器、 日用器皿等。但由于黑龙江生产玻璃制品历史较短,操作工人技术不熟练,技术装备基础薄 弱,除哈尔滨玻璃厂机械化程度稍强些外,省内大多数玻璃制品厂仍沿袭手工操作方式或半 机械化生产,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日用玻璃行业处于低速、亏损边 缘,勉强维持生产。
    1962年,省对日用玻璃工业进行了调整,关、停、合并了一些小企业,对保留下来的10 个玻璃制品厂,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扶持,组织生产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老设备,革 新挖潜,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取得了明显效果。到1963年,在国家规定注 射器产品21项标准中,省内生产的注射器有16项达到标准,其中8项主要指标有7项达到标准, 产品质量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成本有所下降,白酒瓶、药瓶、玻璃仪器等其它日用玻璃制品, 质量也有提高。
    1966年,生产各种日用玻璃制品达19 095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 324万元,品种产量、产 品质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1973年,黑龙江共有玻璃制品厂15个,其中一轻工业系统10个,生产各种日用玻璃制品 2.1万吨,产值1 036万元。主要产品有:白酒瓶、色酒瓶、汽水瓶、乳粉瓶、青霉素瓶、注 射器、茶杯、理化仪器、灯器、花瓶、平板玻璃、玻璃工艺品,以及医药包装瓶等,部分玻 璃制品销往吉林、北京等地,少量出口海外。但由于各企业之间生产日用玻璃制品没有明确 分工,企业主导产品不固定,视市场销售情况,畅销品一窝蜂,滞销品都不上,造成供过于 求或产不足需的被动局面。省内需要的各种食品、医药包装瓶,要从上海、青岛、北京、辽 宁等地购进;罐头瓶从广州购进;啤酒瓶、出口包装瓶长时间市场无货,供应紧张。
    为了使日用玻璃工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满足省内工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省轻工业局本 着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的原则,对各玻璃制品厂生产产品作了明确分工:哈尔滨玻璃厂,以 生产食品包装瓶为主;哈尔滨市玻璃仪表厂,以生产青霉素瓶、灯具为主;齐齐哈尔第一玻 璃厂,以生产注射器为主;齐齐哈尔第二玻璃厂,以生产日用玻璃器皿为主;齐齐哈尔第三 玻璃厂,以生产理化仪器为主;鹤岗玻璃厂,以生产医药包装瓶为主;鸡东四十四团玻璃厂, 以生产白酒瓶、出口药瓶为主;肇源玻璃厂,以生产白酒瓶、罐头瓶为主;集贤玻璃厂,以 生产工艺品、灯具为主;阿城乳粉厂玻璃车间,以生产白酒瓶为主;哈尔滨松江玻璃厂,以 生产民用瓶、医药包装瓶为主;哈尔滨药用玻璃厂,以生产安瓶、玻璃仪器为主;牡丹江玻 璃厂,以生产医药包装瓶为主;望奎玻璃厂,以生产安瓶、医药包装瓶为主。并投入部分资 金,对哈尔滨玻璃厂、齐齐哈尔第二玻璃厂等骨干企业重点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
    通过调整,各玻璃制品厂的生产经营形势逐步好转。1976年,黑龙江省一轻工业系统14 个日用玻璃制品厂,年产各种玻璃制品23 476吨,创产值1 553万元。利润较大的平板玻璃、 白酒瓶等产品和微利的玻璃口杯、啤酒瓶等也以相对的快速增长,对缓解市场需求起了一定 作用。
    1978年,全省日用玻璃制品企业增加到16个,综合生产能力4万吨,生产玻璃制品30 796 吨,创产值2 043万元。1980年以后,日用玻璃行业经过治理整顿,围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 心进行技术改造,挖潜力,上能力,增效益。同时整顿生产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为以后发展增添了后劲。
    1985年,日用玻璃行业共15个企业,生产各种玻璃制品69 268吨,平板玻璃65 692重量 箱,完成工业总产值4 360万元,实现利税396万元。生产的主要产品有:啤酒瓶、白酒瓶、 果酒瓶、抗菌素瓶、灯泡三管、玻璃仪器、化妆品瓶、注射器及平板玻璃等系列玻璃制品近 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