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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点企业

  一、呼兰火柴厂
    呼兰火柴厂,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火柴生产企业。全厂职工人数占全省火柴工业职工总人 数的60%,固定资产占53%,生产能力占65.8%,火柴产量占61.5%,工业总产值占62.2%。
    呼兰火柴厂始建于1927年11月,原厂名为振兴火柴厂。当时东北三省已有10家火柴工厂, 黑龙江只有鲁昌火柴厂1家。这10家火柴厂均加入了由日本人控制的“中日火柴联合会”,产 品价格和产品销售都受“中日火柴联合会”的控制。中国进步商人为抵御日商对东北火柴工 业的垄断,孙福政、孙洪昌等26人集资大洋10万元,设100个股份,经当时呼兰县工商联合会 及黑龙江省实业厅批准,于1927年11月动工兴建振兴火柴工厂,厂址在原呼兰县街乌协领胡 同。1928年8月建成投产。共建成生产作坊土瓦房80多间,分火柴、制材、包装、糊盒等4个 专用生产作坊。工厂占地面积10 990平方米,有管理人员10余人,工人160多人,其中2/3是 童工。工厂第一批产品为木梗黄磷(含毒)火柴,产品的商标为“地球”、“宝马”、“封侯”、 “天坛”等4种。
    振兴火柴工厂投产后,因设备简陋、作坊狭小,每年只能冬季生产。夏季制梗,糊火柴 盒,冬季沾药。平均日产120件,年产9 000箱(每箱150包),产品全部销于省内。
    工厂建成后,一直受到日商的排挤和欺压,生产发展缓慢。在日本人统治时期,只增加 4台设备,厂房面积略有增加。到1945年,年产量只19 978箱,产值为251 569元(伪币)。日 本投降后,工厂在缺少原材料和战后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停产。
    1946年呼兰县公安局出资300万元(当时货币)与振兴火柴厂合资经营。1946年9月,交给 东北民主联军十六师管理,厂名改为“民生火柴厂”。
    1948年12月,东北野战军将工厂移交给东北企业管理局,1949年1月,厂主将工厂租给东 北企业管理局经营,由厂长王锡山与厂主订立契约,租期三年,租金为每月工农牌火柴8箱。 1948年7月,工厂收归松江省直接管理,继续生产工农牌火柴。
    1950年4月,民生火柴厂根据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停止生产黄磷(含毒性)火柴,改为生 产硫化磷火柴,化工原料由国家统一调拨,火柴年产量上升到7.68万件,工业总产值达75万 元。
    1952年,哈尔滨市的正新火柴厂和齐齐哈尔市的嫩江火柴厂并入,厂名改为工农火柴厂。 人员由建厂时期的160人增加到680人,工厂占地面积扩大到38 657平方米,火柴年产量增加 到16.1万多件,产品质量达到了国家标准,在1956年东北火柴行业厂际竞赛中获得优胜厂称 号。1956年后,由呼兰县工业部领导,工厂改名为呼兰县火柴厂。1957年开始转产日用安全 火柴,1961年工厂上交黑龙江省化工轻工业厅领导,1984年1月隶属于哈尔滨市第一轻工业局。 到1985年,呼兰火柴厂有职工1 7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拥有各种设备252台,固 定资产原值713万元,净值536万元,火柴年产能力77万件,1985年实际生产火柴57万件,实 现利润33万元。
    二、铁力火柴厂
    铁力火柴厂,是黑龙江省第二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位于伊春地区铁力县。1960年筹建, 1961年施工,1963年4月投入生产。1961~1985年,国家投资967万元进行生产建设和技术改 造,经过20几年的建设,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到1985年末,工厂有职工678人,其中工程技术 人员15人,固定资产原值570万元,净值433万元,年产火柴能力30万件,1985年实际生产火 柴28万件,完成工业总产值404万元,实现利润104万元。
    三、迎春火柴厂
    迎春火柴厂,是由牡丹江地区林业管理局和虎林县迎春林业局投资兴建的集体所有制企 业。1977年4月,经黑龙江省计委批准兴建,1978年竣工投产。工厂年产火柴10万件,占地面 积25 080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主厂房3 235平方米,辅助车间、仓库1 224平方米,安装各 种设备97台,固定资产182.3万元。职工307人,其中全民职工15人,集体职工292人。
    建厂八年来,共生产各种火柴33.4万件,创产值367.3万元,向国家缴纳税金23.8万元。 1985年,这个厂共有职工471人,生产火柴7.2万件,完成产值162万元,实现利润0.4万元, 还贷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