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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缝纫机

  黑龙江唯一生产缝纫机整机的只有哈尔滨缝纫机厂一家,是1958年由哈尔滨太记铁工厂 的一个车间与几家缝纫机修理社合并成立的。建厂之初,生产设备大部分是三、四十年代的 非标准设备,单机作业,手工操作,技术落后。铸造机架等工序,基本是原始的生产方式, 在地面上造砂型,人工浇铸,品质粗糙,生产效率低,铸件废品率高达50%以上。1959年开始 生产缝纫机整机,当年产量2 432架,1960年开始定型产品JA1—1型缝纫机。1962年,哈尔滨 市轻工业主管部门,为了使缝纫机生产配套,将哈尔滨市针织机械厂和同庆印铁制罐厂并入 缝纫机厂,使缝纫机生产的关键设备(机壳、机架)基本配套,但零部件生产设备仍然不足, 在缝纫机整机生产需用的80种主要部件中,工厂只能生产30种,国家分配给摆梭、梭子、梭 芯、针板、送布牙、挑线凸轮、挑线滚柱、抬牙滚柱、针杆、压脚杆、活落百脚等11种,其 余均与上海协作购入,缝纫机五斗箱,由哈尔滨木器厂生产配套。1962年、1963年两年间, 省、市拨给哈尔滨缝纫机厂技措费52万元,用于扩建厂房,增添设备。到1963年末,工厂建 筑面积由原来的2 100平方米增加到7 124平方米,其中车间占用面积4 110平方米;专用设备 由原来的74台增加到192台,其中新增加了技术比较先进的红外线烘漆炉、空气压缩机、四边 四圆弧型机床、八孔机床、上轴孔加工机床、精铣机床等专用设备,使全厂的技术装备和生 产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年生产能力扩大到1.5万架。但专用设备仍然不配套,缺少型砂化 验仪器、材料试验机、硬度试验等仪器,不能适应生产的要求,产品质量仍达不到部颁标准。 到1965年,缝纫机产量15 497架,仅达到生产能力。
    “文化大革命”时期,工厂受政治运动干扰,缝纫机产量不稳定,质量严重下降。1971 年,按部颁标准考核,产品质量得分由1965年的79.58分下降到62.55分。1972年,缝纫机总 产量下降到7 780架。由于产品质量差,销路不畅,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连年亏损。
    1971年、1972年两年中,轻工业部投资117万元,用于哈尔滨缝纫机厂的技术改造。工厂 曾试制出一种具有性能好、结构简单、外型美观的70—1型缝纫机,但因受资金、厂房、原材 料的制约,未能批量生产。
    1974年,黑龙江省轻工业局受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委托,批准了哈尔滨缝纫机厂扩建年产 10万架缝纫机的扩建设计,总投资400万元。扩建规模,年产JA1—1型缝纫机由3万架增加到 5万架,新增加70—1型缝纫机5万架,扩建后新增生产能力7万架。这一扩建工程,由于资金 未能集中投放,每年只拨给几十万元,拖了六七年,仍不能全面投产。1980年,国家拨给580 万元中短期贷款和技措费,重点上铸造车间、烤漆车间、电镀车间的扩建收尾工程和机壳底 板加工生产线,以及与整机相配套的零部件生产设备填平补齐等项目。
    1982年末统计,全省缝纫机整机厂有哈尔滨缝纫机厂、哈尔滨机床配件厂(转产缝纫机)2 家,缝纫机台板厂2家,缝纫机零件厂7家,共11家,职工4 000余人。年生产整机能力:两班 生产31万架,三班生产42万架。1982年缝纫机产量18万架,台板产量29.8万块,零部件产量 249万元。
    哈尔滨缝纫机厂,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终因技术、经济不过关,产品缺乏竞争力, 企业经营性亏损,于1983年停产关闭,其余10家也转产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