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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省内侨务

  清末及民国时期,由于政府的腐败、国家的贫困,地方政府根本无力照管来黑龙江地区 的侨胞、归侨和侨眷。所谓“地方侨务”,其实只是将大批自境外返抵黑龙江的侨胞中的大 部分,分批遣送回原籍而已。
    1946年春,黑龙江地区全境解放后,地方政府即根据党的有关政策,安排侨务工作。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务工作一直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文化大革命” 前的十几年中,是黑龙江地区侨务工作的开创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工作是接待安置 归国华侨,并在日常工作中,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发挥他们的 工作热情,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66年起,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侨务工作陷 于瘫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侨务工作得到全面恢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从80年代起,随着黑龙江省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全省的侨务工作的重点,也逐步向为经济 建设服务的轨道上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