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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黑龙江近代开发的贡献

  旅俄华侨来黑龙江地区投资兴办实业,始于日俄战争的前夜。1903年,旅俄华侨张廷阁 得知日俄战争即将爆发的消息,即向哈尔滨的义合成杂货店投资5万卢布,为他日后在哈尔滨 的发展,设下一个落脚点。
    1912年,旅俄华侨张波漾在哈尔滨收购了俄人的满洲第一制粉厂,兴办了广盛源火磨。 同年,张廷阁陆续把海参崴(符拉迪沃斯托克)“双合盛”商号的股金,全部抽调回国,为在 国内兴办实业做准备。1913年,张廷阁又在黑河设立了“双合盛”分号。同年,旅俄华侨李 祖盛、王联卿在哈尔滨买下了俄商谢杰斯制粉厂,开办了成泰益制粉厂。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由于西方各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放松了在经济上对 中国的控制,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机会。许多在俄罗斯的华侨商人,纷纷到 黑龙江地区投资办厂。
    1915年,张廷阁在哈尔滨收购了俄人经营的地烈金火磨(地址在道里一面街),创办了哈 尔滨双合盛制粉厂,所产红雄鸡牌面粉日产量可达48吨。由于世界大战正炽,日俄两国争先 到中国东北地区采购军粮。加之外国面粉输入中断,俄国对中俄边境贸易限制的取消,哈尔 滨的制粉业在竞争中所承受的外来压力已不复存在,哈尔滨的面粉不仅恢复了东北南部和俄 国边境地区的市场,而且还直销河北、山东和俄国腹地。双合盛乘机增添设备,使日产量上 升到728吨(1928年在原址建新厂,日产量升到154吨,1936年更新设备,日产量再增至220 吨)。1916年,双合盛又买进了永胜公司的双城堡火磨。
    20世纪初,黑河尚无市政建设。1915年11月,瑷珲县开始制定黑河的市政建设总体规划, 当地居民称拉街基,同年末,旅俄华侨张德馨、毕凤芝、邵宗礼等人,买下成片街基,兴建 了大片房舍,这些新建的房屋,构成了当时黑河市镇的主体。毕凤芝还投资于发电业,创办 恒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此外,他还向制材、制油等行业投资,支持了当地民族工商 业的发展。
    旅俄华侨张奎发一向为地方造福,早在清末,瑷珲地方官员曾赠他清廷官服一套及“德 临仁礼”匾额一块,以表彰他为乡梓出力。在这期间,他把在俄国商号的资金汇回国内,用 于瑷珲(今爱珲镇)和黑河的建设。他在瑷珲开办益盛公粮栈,进行粮食出口贸易。他出资并 依靠当地穆斯林集资,亲自主持修建黑河一带最早的清真寺,请来第一任阿訇国报安。后又 在黑河买下“街基”,盖了多处楼房,为市政建设出力。
    1917年,旅俄华侨王秉铨集资30万元,在哈尔滨开设了安裕面粉有限公司。
    1919年张廷阁开始向其他工业领域发展,当年以1.2万元大洋收购香坊双盛泰油坊,更 新设备后,豆油日产量增至17吨。1920年在哈尔滨东郊松花江畔购买土地43公顷,兴建大 型机械化制革厂——双合盛制革厂。日最大加工能力为:底皮80张,软硬皮50张,法兰皮50 张,羊皮2000张,成为当时国内最先进的制革厂之一。
    1921年,旅俄华侨张道有与其他旅俄华侨及国内商界,共投资100万元现大洋,在哈尔滨 创办了裕庆德毛织厂(即今哈尔滨毛织厂前身),生产品种达50多个。其中,“太少狮”牌纯 毛毛毯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日本等地。
    1922年旅俄华侨徐相久投资在黑河修建了振边酒厂。规模宏大,设备先进,为当时国内 一流的现代化酒厂。年产酒精3000吨,产品有食用、工业用、医疗用等各种用途的酒精。
    1924年,张廷阁与王魏卿的东亚轮船公司、马希圣的大同粮栈三家公司联合收购俄人经 营的素斯金船业公司,成立奉天航运公司。张廷阁主持的双合盛的资金占50%,公司的办公室 即设在双合盛。共有轮船4艘,拖轮12艘。1927年,张廷阁又与他人合资,购进富江号、钢牛 号等4艘客轮和拖轮,创办了兴记航业公司。
    除工商业外,双合盛还经营房地产业。在双合盛的名下的房产,几乎遍布东北各大城市, 远及北京。到1930年时,双合盛的总资产已达现大洋247万元。
    1929年旅俄华侨任守卿在哈尔滨开办成记制针厂,这是东北地区最早的同类型工厂。到 30年代中期,工厂已从生产单一品种发展到制造针织横机、针织圆机等相配套的综合性企业, 产品除畅销东北地区外,还销往朝鲜等地。
    1932年,东北沦陷,黑龙江地区的经济全部为日资所控制,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部 门尤甚。在日伪当局的残酷统治下,华侨兴办的企业,举步维艰,纷纷倒闭或破产。1937年, 裕庆德毛织厂最先遭受打击,该厂因原料全为日人控制,只得以极低的价格出卖给日本人, 更名为“康德毛织厂”。至1939年时,其他各侨资企业包括曾兴旺一时的双合盛,亦处于惨 淡经营状态,其所属的奉天、兴记两家航运公司,均被日伪当局以“内河航运权收归国有” 为名,以低价收买。同时,日本企业还用强制手段,以最低价格收买了双合盛的精油设备。 此外,从1939年起,到1945年日本投降,日伪当局先后以兜售股票、推销公债等手段,强行 向各侨商及其他华商摊派,勒索流动资金,仅双合盛一家就损失资金400万元,相当于它全部 资本的36%。此时,省内一些著名的侨资企业,已无力承担发展民族工商业的重任,而成为日 本资本掠夺黑龙江人民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