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省级侨联组织
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以后,齐齐哈尔市的东南亚归侨林德新、周珠凤、黄雪梅、谢
飚、林龙川等人,先后向主管侨务工作的黑龙江省民政厅提出了建立省一级归国华侨联合会
的意见和建议。
1963年5月15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厅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
会”的决议。后来在一个时期内,因为侨联领导干部人选迟迟未能确定,随之而来的便是“
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政治思想领域中,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接着,又出
现“文化大革命”,致使省侨联组织的筹建工作,始终未能列入组织工作的议事日程。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80年秋,黑龙江省民政局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建
立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增加侨联编制的请示报告。同年10月21日,黑龙江省编制委员
会批复: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暂定两名行政编制。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
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981年6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黑龙江省归国华侨
联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 长 张文林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武秉兰 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符碧桂 黑龙江省民政局副局长
林北星 黑龙江大学副校长、泰国归侨、全国侨联委员、哈尔滨侨联副主席
组 员 吴道真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菲律宾归侨、哈尔滨市侨联副主席
洪福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处长、苏联归侨
李嘉亮 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工程师、美国归侨
云昌华 黑龙江省畜牧局副处长、柬埔寨归侨
黄清渠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新加坡归侨
邓同兰女 佳木斯医学院讲师、美国归侨
谢 飚 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特级教师、全国侨联委员、泰国归侨
胡靖邦 庆石油学院副教授、美国归侨
1981年6月16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市花园村宾馆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会
议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林主持。会议认为: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团结广大归
侨、侨眷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国外华侨的桥梁和纽带。建立省侨联组
织,有利于开展黑龙江省的侨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开展国外华侨的工作,广交朋友,更好
地宣传党的侨务方针,政策,以利于保护和发扬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鼓励和促进侨胞积极
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更好地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会议确定了第一次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护和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热情,
充分调动全省归侨、侨眷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实现国家的四个现代化和祖国的和平统一而
努力。会议确定了出席代表大会的人数、代表比例和代表的产生办法,会议原则上同意筹备
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草案)和第一届委员会常委侯选人名
单(草案)。
1981年8月20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市花园村召开了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
通过了两项决议:
A.同意黑龙江省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于1981年9月9日至1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
B. 原则上同意《筹备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侨联章程草案说明》和大会议程等有关文件。
二、领导机构
黑龙江省侨联的领导机构是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和由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及常务
委员会。《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1985年4月改称《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
细则》)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委员会行使本会的最高权力。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领导会务”
黑龙江省侨联自1981年9月至1985年4月,召开了两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第一届和第二届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一)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于1981年9月9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
正式代表159人,港澳同胞列席代表33人,特邀代表26人。各地区行署、市、县主管侨务工作
的领导、侨务工作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63人,共281人。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
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内侨务工作座谈会精神;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归国华侨
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讨论、通过《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总结、交流侨务工作
经验,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侨联工作的中心,动员全省广大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
眷属,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祖国的四化建设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全国侨联副主席钟庆发,全国侨联办公室主任徐发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有关人员申中
国,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陈剑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诚,省政协副主席郭守昌及其他有
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大会。
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卫之民致开幕词,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林作了《关于全
省首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委书记陈剑飞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
省人民政府做了题为《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祖国四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的报告。
会议通过《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和大会决议;经民主协商,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归
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又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首次常委会议根据首次委员会决定,推选和任命两名副秘书
长。
钟庆发代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全国侨联在会上讲话。会议期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
大、省政府领导人看望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并同新选出的常委会委员亲切交谈,勉励他
们要积极发挥党委和政府在侨务工作方面的助手作用,经常反映归侨、侨眷的意见和要求,
带领归侨、侨眷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建设富饶美丽的黑龙江作出新贡献。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荣芳(女) 王振国 丘祺霭 邓同兰(女) 云昌华 白其祥 刘迪华
邝顺馨(女) 吴道真 李兆才 李培三 李奇(女) 李嘉亮 陈达生
陈洪鹏 陈佩宗 陈国祥 林北星 林秀娥(女) 周东麟 张广敬
金世魁 洪福万 赵世杰 赵凤歧 胡靖邦 桂体仁 郭永绵 梁启功
曹振 黄清渠 曾秋彬 蒋瑞明 谢飚 童昆周 彭石祥 蔡绳武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主 席 林北星
副主席 金世魁 吴道真 赵士杰 谢飚 胡靖邦
秘书长 金世魁(兼)
副秘书长 洪万福(驻会)云昌华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邓同兰(女) 白其祥 李嘉亮 陈达生 陈佩宗 郭永绵 蔡绳武
1982年9月14日,在黑龙江省侨联一届二次会议上,补选陈永生、邢忠林为本届委员会委
员。
(二)黑龙江省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于1985年4月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
正式代表260人,港澳同胞以及各地、市、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场总局、森工总局的列席代表
和侨务工作干部112人。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国第三次
归侨代表大会精神;审议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细
则》;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
在历时3天的会议期间,代表们总结了侨联的工作经验,审议通过了林北星做的上届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制定了省侨联工作细则,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
会和新的领导机构,聘请林北星为顾问。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马荣芳(女) 邓同兰(女) 邓琬人(女) 云昌华 王振国
刘文泗 白其祥 史伯鸿 邝顺馨(女) 卢喆 丘祺霭 朱介麟
朱明哲 朱永贤 李兰芳 李礼贤 李伯莹(女) 李秀琼(女)
李培三 李嘉亮 吕吉泰 曲德韶(女) 吴乃盛 吴美云(女)
吴智勇 吴道真 陈达生 陈永生 陈佩宗 陈国祥 陈洪鹏 邱国际
宋淑娟(女) 周东麟 周琛 林秀娥(女) 杨景兰(女)
杨群 赵士杰 郭玉英(女) 郭永绵 姜文彦 张广敬 张传业
洪福万 钟鼎 桂志强 桂体仁 贾林 袁名宏 崔长义
彭石祥 童昆周 韩庆富 蒋瑞明 蔡绳武 谢飚 谢成文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主 席 赵士杰
副主席 吴道真 云昌华 谢飚 朱介麟 陈达生
秘书长 洪福万
副秘书长 李兰芳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荣芳(女) 邓同兰(女) 白其祥 史伯鸿 曲德韶(女) 李嘉亮 李礼贤 刘文泗
陈佩宗 陈洪鹏 杨群 郭永绵 蔡绳武
三、职能机构
(一)与侨办合署办公
1980年8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侨联联合下发《关于侨联领导体制问题的意见》一
文中规定“各级侨联在同级地方党委或由地方党委委托同级侨办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980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黑龙江省民政局党组关于建立黑
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请示报告。10月21日,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在《关于省归国华侨联
合会增加行政编制的通知》中规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与省侨办合署办公,增加两名行政编
制,计入民政局编制内。由于当时侨务办公室尚与民政局合署办公,所以1981年9月侨联成立
后,便与侨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侨联也未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侨联工作
由省民政局党组领导,侨办、侨联为一个党支部。
1983年4月,在机构改革中,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把侨务办公室划归省政府办公厅管
理,侨联也划归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与侨联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侨联的
日常工作由省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分管,侨联的财务、劳动工资由省政府办公厅代管。党的组
织生活是:侨办、侨联组成一个支部,直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
(二)省侨联机构
1981年5月31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国内侨务工作座谈会。会上,许多参加
座谈会的领导人对侨联的地位问题,都有过明确的指示,大家一致认为,归国华侨联合会应
该和工、青、妇列入同等地位。会后,同年10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同意侨联同工、青、
妇、文、科五大群众团体一样待遇。
由于各地都出现过侨办对侨联工作干涉过多的现象,1984年4月曾在北京召开过侨务工作
座谈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廖晖指出,行政部门不应过多干预人民团体的工作,让人民
团体能够充分发挥它的特点。
同年5月,黑龙江省侨联主席林北星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向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
府汇报《省侨联关于贯彻第三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中提出,侨联的领导体
制始终尚未理顺,侨联是一级人民团体,为加强党对各级侨联的领导,省侨联应由省委直接
领导。
同年6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省侨联同省侨办分开,划归省
委领导。6月2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省侨联作为省级群众团体,归
口省委统战部。1985年8月25日按着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省侨联正式划归省
委领导,省侨联工作归口于省委统战部。至此,省侨联与省侨办分开,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985年8月29日,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省侨联内部机构设置的通知》,正式批
准省侨联设置办公室,联络部两个处级职能机构。省侨联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干部9人,
公勤1人。
黑龙江省侨联职能机构领导人
办公室主任 赵荣久 1985年8月~
副主任
武国志 1985年8月~
联络部部长 田凤歧 1985年8月~
副部长
毕 伟 198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