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旱
春旱初终日期及持续期
春旱初日:把土壤水分贮存量下降到毛管断裂湿度时的开始日期作为春旱开始日期。本
省西南部从4月20日前后开始,向东、向北推迟。松嫩平原区多在4月20~30日之间;东部农
区一般在5月初到5月15日左右;北部沿江地带农区和三江平原东北部最晚,于5月15日以后开
始出现。
春旱终日:自春旱出现日期起,当日降水量基本接近蒸发量时,春旱结束。西南部最晚,
多在6月中、下旬,东部农区6月10日前后结束。
春旱持续期:从春旱开始到结束之间的日数,松嫩平原区普遍为50天左右,三江平原及
牡丹江半山区一般在30天上下,北部地区均不足30天。
全省春旱普遍存在,西部春旱最重,其频率平均为53.8%,主要产粮区在50~80%之间;
东部农区约16%;中部和北部春旱最轻、频率为10%左右。
春旱分区:
根据春旱出现频率和春旱持续期,参照春季湿润系数(表1—31),全省分为四个区(图1—39):
Ⅰ.严重春旱区,包括泰来、龙江、林甸南部、安达和三肇地区等,素有“十年九春旱”的
描述,5月份干旱危害最大。Ⅱ.重春旱区,包括讷河,富裕,明水、望奎,青冈、呼兰、哈
尔滨、双城等地。Ⅲ.轻春旱区,地处绥化北部的克拜丘陵地带及嫩江等地以及三江平原西
南部,牡丹江半山区。Ⅳ.轻春旱易春涝区,位于大、小兴安岭山地和三江平原东北部以及
尚志,方正、延寿、五常等地。
二、洪涝
(一)暴雨和洪水
暴雨:24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50(100)毫米的降水谓之暴雨(大暴雨)。暴雨出现在6~8月,
7、8两月最为集中,约占总次数的66%,尤以7月下旬~8上旬突出(表1—32),与降水最多期
一致。7、8月的大暴雨分别占50%和37.2%,有记载的8场特大暴雨(≥150毫米/日)均出现在
7、8月,各占50%。
暴雨集中期与汛期(表1—33)大体一致。汛期内最大30天降水量全省多介于160~240毫米
(图1—40)。暴雨多为局地性,占66%,大面积暴雨占34%。西部地区多短时局地暴雨;中东部
多长时大范围暴雨,而且主要集中在山区和边缘地带,尤以巴彦、尚志、五常、铁力、伊春、
鹤岗、嘉荫、克山、龙江、宝清、抚远等地为多(图1—41)。
洪水。包括春凌汛洪水和夏秋汛洪水春凌汛洪水多出现在4月上旬~5月上旬,主要由融
雪径流和凌坎壅水所致,多发生在黑龙江上中游、松花江下游和嫩江上游部分江段。夏秋汛
洪水常发生在6~9月,以7、8月居多,约占70%左右,大、小江河均可出现,松花江干流洪水
危害广而重,其次是嫩江、黑龙江及主要支流。
(二)夏秋涝
夏秋涝包括洪涝和内涝。洪涝多发生于中部山地及沿江地带,内涝以三江平原区最为普
遍。按照夏秋涝出现频率、结合农作物稳产状况,把全省分为7个区:
1.三江低地重涝区。包括抚远、饶河、虎林等地。10年4涝(2重涝)1轻旱,以内涝为主。
2.三江平原易涝区。富锦、宝清、密山、勃利、桦南、佳木斯、萝北、集贤、绥缤等
地也多内涝。10年2重涝1旱。作物产量比较稳定。
3.中部山区易涝区。除大、小兴安岭山地外,还包括尚志、方正、延寿、通河、林口
等地。洪涝灾多,作物产量不稳。
4.牡丹江半山地易旱涝区。主要包括牡丹江地区各县。10年3涝2旱。产量较稳。
5.西部盐碱地易涝区。林甸、安达、杜尔伯特等地。多沼泽积水。10年4涝2轻旱。作
物产量不稳。
6.中西部黑土平原轻涝区。包括嫩江、讷河、克拜丘陵、海伦、哈尔滨市、双城、肇
州、肇源、肇东、宾县等地。10年2涝2旱。作物产量比较稳定。
7.龙江草原易旱区。甘南、龙江、泰来等县,多春、夏连旱,属不稳产区。
三、全年旱涝
旱涝的频繁性。根据1800~1985年黑龙江省旱涝史料统计结果大致看出:19世纪(1801~1900)
年,旱出现19次,占19%,5年一遇;涝出现38次,占38%,相当3年一遇还多。20世纪(1901~1985年)
的85年中,旱出现27次,占31%,即3年一遇,涝出现28次,与旱相当。建国以来的旱涝年数
见表1—34。50年代少旱多涝,60年代旱、涝相当,70年代多旱少涝,进入80年代的5年中涝
多于旱。
旱涝的普遍性。旱涝常在全省范围内发生,造成大面积的旱灾或涝灾。如建国以来的1956、
1957、1960、1969和1981年等均出现大范围的水涝灾害。干旱更为明显,特别是70年代中后
期,不仅西部连旱,易涝的三江平原地区也出现连旱现象。
旱涝的季节性。旱涝在春、夏、秋三季均有发生,其季节分配形式多样(表1—35)。在
1949~1985年期间,春旱最多,占74%,相当于5年4遇,秋涝居第二位,夏旱也不少。再就是
春夏连旱和春旱秋涝等。
旱涝的区域性。旱涝的地区差异很大,西旱最多,占41%,西旱东涝次多占14%,东涝较
少,东旱最少(表1—35)。此外,中部山区及河谷地带还多洪涝灾害。
旱涝的交替性。自1870~1985年的116年中,旱、涝交替出现(表1—36)。1870~1881年
的12年中,旱年占17%,涝年占58%,定为涝期,1882~1984年,旱占54%,涝只占23%,为旱
期。基本上都是旱、涝交替出现,平均时段为12年左右。
旱涝的区域交叉性。因受地形影响,除了较大面积旱涝外,往往出现旱区有涝、涝区有
旱的交叉现象。另外,在同一地区,不同作物受旱或涝的程度也有不同。
四、旱涝频率及分区
旱涝频率:近百年来,全省重涝占11%,涝占27%,重旱占10%,旱占25%。多一般旱、涝
灾害,涝多于旱。各地各季旱涝频率见表1—37。松嫩平原西南部多重春旱,三江低地、江河
沿岸多重夏秋涝、中部山地多洪涝灾害。
旱涝分区:根据旱涝实况、参照旱涝频率和降水量等,全年旱涝可分5个区(图1—42)。
Ⅰ.微旱涝区。大兴安岭北部林区。
Ⅱ.重春旱夏秋涝区。西南部农区及草原地带。
Ⅲ.春旱夏秋涝区。松嫩平原大部及克拜丘陵区。
Ⅳ.轻春旱、易春涝、夏秋洪涝区。位于中、北部山区。
Ⅴ.轻春旱、易春涝、夏秋内涝区。省东部的三江平原和牡丹江半山区。
五、旱涝危害
春季旱涝将推迟作物播期,浪费热量资源,夏秋涝会使作物贪青晚熟,还可直接造成损
失,又可诱发或加重低温冷冻害。春小麦与春季旱涝关系密切,大田作物和夏秋旱涝息息相
关。一般情况下,旱年平收,若水分严重不足也可造成减产,尤其大豆有时可减产50~60%,
玉米也可减产40~50%。涝年歉收,甚至造成局地绝产。涝灾危害重于旱灾。据1949~1978年
30年统计,旱涝灾(伴低温冷、冻害)损失粮食214亿公斤,折合77亿元。其中涝灾损失154亿
公斤,合56亿元,旱灾损失60亿公斤,合21亿元。涝灾损失是旱灾损失的26倍。松嫩平原
11个市县统计,涝段(1956~1963年)比旱段(1975~1980年)粮食平均亩产多减少48%左右,三
江平原地区涝段(1956~1965年)比旱段(1974~1978年)粮豆平均亩产多减少51%左右。1985年,
全省春旱面积达2 540多万亩,其中重旱1 600多万亩,造成春小麦只有48%全苗。8
月又出现夏涝,且集中农区,全省受涝面积比1984年(受涝面积2 908万亩)还多140%,加上多
雨寡照,作物病虫害猖獗,危害甚大。
旱涝灾害几乎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尤其洪涝还可引发其它许多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