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气象计量检定
气象计量检定是气象业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介于气象与计量科学之间的一门边
缘学科。气象计量工作主要包括气象计量检定、气象计量科学研究、气象计量监督管理等。
我国于1954年开始建立了气象仪器检定业务,黑龙江省对全省气象台站的气象仪器正式开展
检定始于1963年1月。
一、气象计量机构
1954年,北京建立了中央气象仪器检定所。1956年,上海、天津、武汉、成都、沈阳、
兰州等地陆续建立了地方检定机构。1958—1966年,根据原国家计量局与中央气象局《关于
颁布“中央气象局仪器检定单位代行气象仪器国家检定职权方案”》的联合通知,全国各省、
市、自治区气象局先后建立了气象仪器检定机构,受国家计量局的委托授权,行使气象仪器
的国家检定职权。
1958年,黑龙江省设立“气象水文仪器修配厂”,隶属原黑龙江省气象水文局,厂址在
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91号(原省气象台旧址),有两名技术人员和一些简单的修理工具。
1959年11月,在修配厂的基础上开始筹建“气象仪器检定所”,经近三年的筹备,于1963
年1月正式开展全省气象台站使用的气象仪器更换检定工作。所址设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省气象
台大楼一楼。检定所为黑龙江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应澄安同志负责。至1966年“文化大革
命”前,全所有9名气象中专毕业的技术人员和1名行政管理人员,其中1名检定工程师。
1968年,黑龙江省的天气计量检定机构被撤消,技术人员相继下放“五七干校”和农村,
仪器设备大量丢失毁坏,计量检定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前后,根据“战备”和检定工
作的需要,在省气象台内设立了检定所,人员增加至19人,其中1人为行政人员。新增人员主
要是转业军人和新招收的初中毕业生。
1975年11月27日,经黑龙江省编委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气象计量检定所”,为省气
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2人。至1982年,实有人员已达25人,其中工程师6人。所址在
哈尔滨市动力区农林七道街,拥有检定办公楼一栋,面积约1 000平方米。
1983年7月,省气象计量检定所与省气象局器材公司合并为“省气象物资管理处”,在处
内设立“计量检定科”,对外仍保留省气象计量检定所的牌子。至1985年底,计量检定科有
检定技术人员16人,其中工程师3人。科内设有温度、湿度、气压、综合4个业务组,分别负
责各个项目的计量检定和科研、管理监督等任务。
黑龙江省各地、市气象局设有1~2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检定检修人员,负责个别项目仪器
的修理检定和其它电子仪器的维修工作。
二、气象计量检定标准器与测试设备
气象计量检定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的统一要求,在人工模拟的温度、湿度、大气
压力、空气流速、太阳辐射等环境下,通过被检计量器具与标准器测值进行对比的方法,确
定被检仪器的测量误差和计量性能等状况,并给出仪器修正值或判定合格与否。
省气象仪器检定所从1959年底开始筹备至1962年底,已有进行温度表检定用的零点检定
器、零上检定器、零下检定器;检定温度自记仪器的温度计检定槽;检定毛发湿度表、毛发
湿度计用的六角形温度检定箱;检定水银气压表的比较检定柜;检定空盒气压表、空盒气压
计的刻度检定装置和温度系统检定箱等10套检定测试设备。
1960年至1962年底,省气象仪器检定所主要配备了用于检定气象台站大量使用的气象用
玻璃液体温度表的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用于检定台站水银气压表的虹吸式标准水银气压表;
检定毛发温度表、毛发湿度计用的标准器阿斯曼通风干湿表;检定空盒气压表、空盒气压计
的标准器双管水银压力表。1965年配备了检定通风干湿表通风速度的标准器倾斜式差压表、
静压管。1968年增配了用于检定轻便风同风速表的一等、二等补偿式微压计和风速管。配备
了用于检定轻便风速表的DJM13型小风洞。1971年以后配备了电接风速仪检定设备,无线电
探定仪检定设备,制氢筒检定设备。1972年又配发了风速仪测定器,基本上配齐了各主要检
定项目的标准器。随着检定项目和内容的增加,1980年以后又增添了电子校表仪、-80℃
低温箱、汞净化装置、检定太阳辐射仪器用的光台等各种检定设备和附属设施。1982年,温
度表检定设备更新为重庆试验设备厂生产的-30~80℃温度检定装置,配备了-30℃
以下低温延伸装置。1985年引入了PC—1500微计算机和苹果—Ⅱ微机用于数据处理。其中,
-30~80℃温度检定装置属当时国内性能最先进的温度检定设备。各种科学技术的综合
运用,改善了设备性能,提高了检定结果的质量,并减轻了检定人员的劳动强度。至1985年
底,检定所拥有各类设备近20套,为全面开展气象计量检定、测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
础。
三、检定业务开展与科研
(一)检定业务
1958年前,黑龙江省未开展气象仪器检定工作。1956年起,温度表、气压表等仪器送原
中央气象局器材处沈阳器材分库检定。1958年起黑龙江省开始了气象仪器的简单修理。从1963
年1月起,正式对全省气象台站的各类温度表、双金属温度自记、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自记、
水银气压表、空盒气压自记、空盒气压表等温度、湿度、气压三类仪器开展修理和检定。1965
年后开始进行通风干湿表检定。1968年开始轻便风速表检定。1971年开展了无线电探空仪、
制氢筒、电接风向风速计的修理检定。1980年后又新增了自记钟的低温检定等项目。从此,
黑龙江省已全面开展温度、湿度、气压、风速、自记钟等各个气象计量项目的检定、测试和
性能试验业务。
60年代,检定所基本上只承担本省气象部门的气象计量检定任务,从70年代中期起,随
着土地、交通、农业、林业、测绘、国防科研等各部门对气象计量的要求大大提高,非气象
部门的气象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比重大大增加。
从1977年起,省检定所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计量局、中央气象局下达的《气象用毛发
湿度表、毛发湿度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气象用双金属温度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轻便磁感应风向风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等三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制订、修订工作。至
1984年末,前两本规程已由国家计量总局颁发执行,并分别获得国家气象局、国家气象局气
象科学研究院1984年、1985年气象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四等奖。
1979年秋,中央气象局首次对全国各气象计量检定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评比,黑龙江省
气象计量检定所被评为“气象仪器计量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中央气象局的表彰奖励。
至1985年,检定所每年修理、检定的气象计量器具2 000台(件)左右。
(二)检定科研
多年来,黑龙江省气象计量检定所在检定设备和检定方法方面也进行了大量革新、改造
和研究工作。1972年,自行研制了当时属性能比较先进的温度计检定设备,1979年又对其搅
拌装置进行了改进。1978年检定所研制的“电接风向风速计故障检查仪”、1979年自行设计、
加工的“轴流式汞蒸气净化装置”分别获得了省气象局的科技进步三等奖。1977~1983年,
检定所还对最低温度表的检定方法、线性毛发表的性能等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写出了“最
低温度表检定方法的初步探讨”、“线性毛发表的性能分析”等9篇技术总结、论文材料,在
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介绍。
四、气象计量管理与监督
根据国家的计量法令和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1980年制订了“黑龙江省气象计量管理办
法”,对省气象计量检定的机构与承担的任务,以及气象计量器具制作、修理、检定、使用
的管理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从1981年开始,在本省气象部门开展了“仪器安装使用好、性能质量好、送检维修好、
爱护保管好和仪器知识掌握好”的五好仪器站竞赛活动,使气象台站的仪器状况,管理水平
有了明显提高。
1984年10月,制订了“黑龙江气象仪器撤检办法”,对全省气象台站使用的气象计量器
具实行“周期检定、计划检定、指名调检”,实现了台站仪器的周期检定,保证了观测工作
的顺利进行,计量检定工作秩序也走上了有计划、制度化的轨道。1985年,全省有近30个气
象台站被评为“五好仪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