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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气象事业的迅速发展,气象教育工作全面铺开。50年代, 为满足大批建立气象站的需要,除国家正规院校气象专业毕业分配到黑龙江省工作的人员外, 主要依靠省内组织学习时间一年以内的短期气象训练班培训。1958年至1965年,黑龙江省水 利电力学院气象专业培养了109名本科毕业生,主要充实到黑龙江省气象台站。1980年8月成 立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建立了本省气象业务人员培训基地。此外,还推荐输送一批在职 业务技术人员到省外气象院校进修,省、地区气象局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提高在职业务技 术人员的理论水平。
    一、大学(专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气象工作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教育主要由国家高等院校 承担。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京气象学院和北京气象专科学校等 院校本科、大专毕业生陆续分配到黑龙江省从事气象工作。
    1958年隶属省水利厅的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升格为黑龙江省水利电力学院,当年即设立了 气象水文系气象专业,四年制本科,由国家统一招生,生源主要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及部分原 水利学校水利工程专业学生和中专预科生。1962年首届毕业生20名,除2名留校任教外,其余 18名全部充实到黑龙江省省气象台和各地区气象台。第二届毕业生主要充实本黑龙江省气象 队伍,其中部分毕业生分配至辽宁、吉林省。第三、四届毕业生全国分配。四届毕业生共计 109名。1965年气象专业撤销。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气象部门向高等院校输送20余名在职气象人员学习气象类专 业。至1981年,全省气象部门先后接收“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工农兵大学生50余名。
    1984年北京气象学院高等函授教育中心黑龙江辅导站成立,由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校 长兼任辅导站站长,承担本省北京气象学院函授学员的辅导与管理任务。1984、1985年在册 函授学员19人。学制三年半。1981年至1985年,共有88人接受在职学历教育(详见表3—5)。
    二、中等专业教育
    (一)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省内大批建立气象站,需大批的气象专业技术人员。1956年, 经中央气象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富裕县塔哈乡成立了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学 制一年。共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80名,其中120名学员为省气象局在牡丹江市、阿城县等地 经省地劳动局招收,60名来自林业、劳改农场系统。学校采用中央气象局统一编写的教学计 划与教材,开设数学、物理、气象学、气候学、气象观测、农业气象等6门课程。学习期间除 理论教学外,还组织进行气象观测实习。学员1956年8月入学,1957年7月毕业。除林业、劳 改农场系统送培人员外,20名毕业生由中央气象局安排,其余学员全部由省气象局分配至全 省各地气象台站工作。1957年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撤消。
    (二)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黑龙江省气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80年8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隶属省气象局。当 年即筹办一期中专函授班,经考试招收了80名在职气象人员,1981年8月开始学习。1982年9 月,函授班改为全日制中专班,学制三年。根据国家气象局科教司颁发的在职气象中专(三年 制)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计划。1983年3月招收第二批职工中专班,学员54名。1983年6月,经省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省气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与省气象干部学校一套班子,两个牌 子。当年由省教育委员会和哈尔滨市教育委员会对在校的两个职工中专班进行了考试验收, 共有72名学员的学籍获得承认,其中81级32名,83级40名。1984年经哈尔滨市教委组织考试 录取47名学员。1984年气象部门管理体制上收,省气象职工中专由国家气象局科教司管理。 1985年9月,经国家气象局组织的气象系统内部的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员49名。截止1985年 底,黑龙江省气象职工中专共招生168名,毕业生72名。为了满足办学需要,黑龙江省气象职 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不断加强。至1985年底,学校拥有校舍3 380平方米, 教职员工31人,其中专职教师23人。学校设校务办公室、总务科、教务科、教研室、函授室。 建有物理与电子实验室、微机室、观测实习室、图书室(藏书6 000余册)、阅览室,基本满足 职工中专教育的需要。省气象职工中专办学形式为全脱产,学制三年。开设数学、物理、语 文、政治、体育、英语等基础课和气象学、概率与统计、电子技术、计算机语言、气象观测、 天气学、统计预报、气候学、农业气象学等专业课程。基础课采用全国理工科中专统编教材, 专业课及英语课采用全国气象中专统编教材。
    三、气象专业培训
    (一)长春气象训练队
    1954年前,黑龙江地区气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由隶属东北军区气象处的长春气象训练队 培训。从1951年至1954年间,共培训四期学员约400名。每期学习时间10个月左右。学员毕业 后主要分配到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站工作。学习专业为地面气象观测、机要和通 讯。1952年至1953年举办的中级班,学习气象学、天气学、测量学、仪器检修等。1955年长 春气象训练队并入北京气象学校。
    (二)伊春气象干部训练班
    1954年省气象局举办。学员来自农垦、林场和双鸭山矿区,共20名。学习时间6个月,主 要讲授地面观测,经实习后,分配到全省各地承担建站任务。
    (三)黑龙江省气象局荒山气象干部训练
    1956年初在哈尔滨市东郊(今哈尔滨市太平区东风镇)举办。在哈尔滨市、呼兰县招收初 中毕业生60名。1956年3月至8月学习《气象观测》和《气象学》等课程,主要培养地面气象 观测和气象填图人员。结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和吉林省气象台站工作。
    黑龙江省气象水文局气象训练班
    1962年黑龙江省水利电力学院中专部水利工程专业120名毕业生分配到气象部门工作。省 气象水文局组织训练班对这批人员进行气象专业训练,分两组进行培训。一组(20名)在省气 象台接受气象通讯和高空探测业务培训,另一组(100名)参加气象观测业务培训。学习时间两 个月。结业后于1962年底分配至全省各地台站。
    (五)黑龙江省气象局集训队
    1971年7月经省军区批准,省气象局成立气象集训队。首批招收89名黑龙江省应届城镇初 中毕业生,分为气象(46名)和通讯(43名)两组进行业务培训。气象组学习《气象学》、《气 象观测》和《天气学》;通讯组学习电子技术和报务。学习时间4个月。1972年初分配至全省 各地气象台站。
    四、短期在职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满足某个专项业务工作的需要,引进推行某项重要新业务、 新技术以及促进在职业务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再提高,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多次举办测报、天 气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等短期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多在3个月之内。 据统计,1981年至1985年省气象局共举办各类业务短训班53期,参加培训业务技术人员1995人次(见表3—4)。此外,地区气象局还举办了各类业务技术培训班60余期,培训业务人员约 4 000人次。
    五、文化补习
    1971年后至80年代初,未经专业训练调入气象部门的职工,多数文化程度低于初中水平。 为了提高这部分人员的文化基础和业务水平,按国家要求,省气象局有计划地组织举办文化 补习班,使全部职工文化水平均达到初中以上。全省气象部门累计有560余人参加了文化补习。 此外,还举办在职业务技术人员报考成人大、中专院校的考前文化补习班多期。